身为教师,实在是错误的示范.....
无语!!!!!!!!!!!!!!!!!!!!
在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请大家谨慎评价。
觉得此事还是查清后再说;
不过,觉得作为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最好不要带个人或是私人好恶,感情。利用网路收集证据可以,别的最好不要~
本帖最后由 朦胧 于 2009-7-8 09:27 编辑
这里转发一下来自事件当事人发给我的站内短信:
朦胧版主你好,我就是贴子上所指的当事人,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七月三号下午,弟弟来到学校告诉我:家里房屋前的稻场坝被暴雨冲垮,泥沙被冲到了下面王劲松家的田里,几天来,王劲松夫妇一再上门纠缠不休,提出许多无理要求,我家已将情况上报村镇领导,他们拍了一些相片,同时告诉王劲松是天灾,双方要抱着冷静宽容的态度解决问题,但王劲松的妻子刘海红不讲道理,说是二老不该把房子做在那里,要我父母负全责,当晚我电话咨询了有关法律部门,他们均说是天灾。第二天中午,我回家了解有关情况,途经王劲松家稻场时看到他,我就叫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说完我就径自回到自己家中,母亲告诉我,刘海红今天早上来我家三次,口口声声要二老去死,说是二老死了,债就清了,同时在我家厨房里乱搞,还在我厅堂捡起一段绳索,威胁着要在我家上吊,想到刘海红平时与邻里的恶劣关系,看到母亲的可怜神情,我决定再找王劲松谈谈,请他不要再闹,伤及我的父母,来到他家厅堂,我连喊了几声:有人在家吗?此时王劲松已不在家,刘海红闻声奔来,一边用手指指着我,一边连连辱骂,跟本不容我解释半句,靠近我后她竟在我右脸上抡了一记耳光,我连忙用双手捏住了她的双腕,想把她推开,她并没跌倒,双手封住了我的衣领,同时在我的左臂上咬了一口,疼痛中我捏着她的双腕用力一甩,她的身子闪了一下,可双手并没有松开,我往道场退让,这时被邻居看见,邻居连忙过来拉开了。我撒腿往家跑,她紧追不放,赖在我家,说是她受伤了,要我负责,随后王劲松赶到,带刘海红到了牛镇派出所,牛镇医院,我也到牛镇派出所交待了有关情况。——王珑
哦~~~~~~~~~~~~~
请问朦胧版主为何封我的贴?网络是言论自由的地方,对方认为有理一样也可以站出来说,全国各大网站、安徽各大新闻媒体都在发了,封得完吗?另外,也肯请版主想到,正因为对方在牛镇有些人脉,牛镇能解决此事,我们不 ...
芳华晓月 发表于 2009-7-7 08:04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屏蔽不是封杀。在当事人没能上论坛的情况下,楼主你的帖子不是一面之词是什么?你就是为了宣扬这件事上论坛的,根据版规你指名道姓的帖子可以直接删除的,正是为了谨慎起见予以屏蔽。其次,所谓的“论坛言论自由”是要看你是什么样的言论,是你指名道姓讲王珑怎么怎么样,要将他怎么怎么样,这就是说你要给他定罪吗?你有这样的言论自由吗?
顺便讲一下,我已将当事人的情况说明转到你的帖子中了,大家也可看看参考参考。
朦胧版主你好,上面那段文字是我在极度悲愤中所写,有几个字请帮忙纠正一下:王劲松的“劲”我开始打成了“建”,道场的“道”应为“稻”,态度的态打成了“太”,刘海洪的“洪”应为“红”,根本的“根”打成了“跟”,“卡开”应是“拉开”。谢谢!
据我们当地人了解,事情的经过是当事人说的一模一样,并不像那个所谓的“律师"讲的。我看律师不像是律师,倒像一个挑拨离间,唯恐天下不乱的......!我都为王老师感到委屈,敬请那个“律师”言行谨慎,不要知法犯法啊!!!呵呵
早就应该当事人出来澄清,如果有不同版本,只要有不同版本,我们强烈要求楼主这位所谓的律师还原真面目,必须密切的关注这个人的所言所行,看看所谓的律师的职业道德到底如何!是为钱还是为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