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周律师的说法,希望一事一论,以面矛盾激化升级~~~ 56# 周谧律师
周文山 发表于 2009-7-7 17:23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支持!
周律师,支持你!
谢谢各位网友的声音,不论是支持的还是反对的,我们都接受,其实我们并不希望闹成现在这样,我们更希望看到她们邻里和睦,毕竟和为贵,难道以后就不做邻居了吗,事情解决了,邻居还得做,双方拿出诚意,合理解决此事,相信我们大家都愿意看到,也希望打人者拿出应有的诚意,我的当事人近期都有到太湖和安庆接受治疗,再次谢谢大家关注。
其实我们并不希望闹成现在这样,我们更希望看到她们邻里和睦,毕竟和为贵,难道以后就不做邻居了吗,事情解决了,邻居还得做,双方拿出诚意,合理解决此事,相信我们大家都愿意看到-------------很好
支持周律师的说法,希望一事一论,以免矛盾激化升级
作为版主的身份说话要严密、合理,要么就做和事佬,要么就不要作声。
按你的逻辑,公路旁的商家广告牌被狂风吹倒砸伤了一个行人,这个受害的行人应该去找政府啦?!从法律角度讲,肯定是由商家负责赔 ...
太湖一平民 发表于 2009-7-7 13:53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首先申明哈子,我不认识这个王龙老师,正是因为我是斑竹,都是为了避免矛盾激化而做的分析。当然我不是法律专家,所做的分析都有片面之处。但是我的出发点是好的。该追究责任的肯定要追究责任,但是大水冲了土堆和广告牌砸了人是两码事!我分析的情况是强降雨以及大水为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就算大水没冲掉土堆他也会把田地冲毁,一样的会造成损失!而广告牌砸了人只能有两种解释,一种就是广告牌的质量不过关,再一种就是安装广告牌的商家应该预见但是没有预见的所造成的人身或是财产损失,这个肯定应该赔了!所以说,大水冲了土堆和大风挂了广告牌完全不是一码事!
王龙老师是好人!记得他试讲时的给我们上个课,这么多年来在口碑很好;一介书生,如果真是楼主所说的那样,有点遗憾!!!
如果楼主是律师,我觉得我们顶贴有点浪费感情,单纯的觉得,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家里的鸡毛蒜皮的邻里小事应该做做和事老,但律师说得这么证据确凿的样子,相反我不想支持任何一方,一定都有错而且某些人有点闹大事态的想法!
王老师是个老实人,给我的印象不是那样的人!!!
连教书育人的教师都可以欺负弱小的妇女,这世界真是疯狂了!
有本事哪不到外面去打打,就在那几平方米地方混混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