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60# 袁舜忠
闹着玩呀,错了吗?
本帖最后由 信鸽 于 2009-11-16 19:32 编辑
这是一种态度(2009-11-16 14: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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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就开始下大雪,一直持续到现在。我上午有课,按照常规,一般是我把辛若水送到幼儿园然后我接着去学院给研究生上课。早上还没有出发前连续接到两位研究生的请假短信,一位是姥姥上周去世了,所以“上啊(估计是“不”字)了了”,一位直接就是“今天雪太大,出行不便”。加上昨天晚上接到本科生的电话,说是不想上实习单位的这个星期的公开课,理由更是千奇百怪,什么要备考了,什么准备不充分了,什么只能上语文了,还有一位说是“身体不舒服”。我反问:身体不舒服还能提前规划好?她的意思是她是女生,剩下的意思该我猜。我才明白她什么意思,但我仍然奇怪:上一堂公开课难道就那么困难?就需要各方面的完全状态?所有的这一切实际上都源于一种态度,那就是轻视眼前的种种生活状态,以为总能在将来的哪一天找补回来。
我也不能免俗。实际上,出门之前,我产生了打电话给研究生说停课的意图,但接着我又放弃了,因为这个理由并不充分,何况,我去学院不只是上课,还有跟本科生两个班的质量工程建设的前期总结和后期动员,到打印部去制作学生读书笔记的汇编。当然,后两者也能拖一两天再办。出了小区后,我仍然有往后走的念头,因为我忘了带安全帽,而雪花打在眼睛上,特别疼,又加上化了的雪水特别蒙眼睛,但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出发前还特别打了电话给研究生班的班长,说是改上课地点到我办公室。我办公室有空调,大家都能舒服点。
我8点20左右到了幼儿园。老师非常高兴地欢迎第一位学生的到来。我8点30左右到了学院,路上因为经过一段大理石路面,电动车左右晃悠了两下,还是让我坚持住了。同学们都在过道上等我,我们上课。我参与了他们头半场近一个半小时的讨论,下半场我到07和09本科生班上做动员。我表扬了所有的学生,也批评了很多学生,我提出了下一步的任务,也提出了完成任务的若干建议。最后,我还以一个老大哥的身份跟他们谈了三点发展建议。结束时,我说到这个社会没有忙的人,只有事情的重要不重要。希望大家不要用忙做借口,来解释自己对专业的不负责任的态度。顺着话锋我最后总结说:“辛老师很忙,但辛老师仍然坚持来与大家见面,这说明你们在辛老师心目中很重要”。说完,我就走出教室,听到了稀稀拉拉的掌声。这样没有预谋的和统一的掌声是最真诚的,算做对我一上午努力的慰藉。
回办公室途中,接到了幼儿园的通知,中小学统一放两天假,中午12点前家长必须把孩子接回。我赶到幼儿园教室,辛若水正在何老师的带领下唱歌,我数了一下,一共4个孩子。何老师说,本来有6个,家长刚接走了两个。我们很顺利地回了家,她妈妈下午要去新校区上课,我在家里带她。趁着她午睡没醒。我来写着这些话。
写到这,我突然发现我自己也需要反省。因为最近一直忙着学院的会议和出去的调研和开会,我很少能有时间呆在家里。即使呆着,也很少有心情来写博客。所以,一直都有人问我,为什么最近没见我给小孩写的博客了。我之前的想法是:最近太忙,等12月份,我估计要闲一点,到时一定写。现在发现,我并不是现在没时间,而是在脑海里一直把给女儿写博客的事情当成了次要的事情。
能不能在雪天送孩子上学首先是一种态度,而不是条件。我离学校算是比较远的,需要20分钟的车程;交通条件也是最差的,不能坐公交,更别说自己开小车。每次都是我和她妈妈骑电动车接送。我们能很安全地将小孩送到学校,为什么别的家庭就做不到了?根本原因不是小孩体质弱,而是家长担心小孩体质弱。而这样一次一次的对自己小孩的让渡,最终就造就了小孩对自己的让渡。我一直很想问发短信给我请假的同学:假如我不同意,怎么办?我甚至发了短信给“上啊了了”的同学,请她检查她发过来的错别字。这种态度还体现在对老师劳动的尊重上。我认为,如果不是特别大的暴风雪,如果主管部门没有提出放假,教师就必须坚守岗位。但如果没有孩子,教师的坚守有什么意思呢?
(3点:辛若水醒了,我去陪她了)
(6点:她妈妈下班回家了,我解放出来继续下面的内容)
我当然不否认能不能在雪天送小孩上学也是一种能力。比如说在雪地里骑车的能力。我很相信我的能力。孩子出生那年也是大风雪,她高烧,我抱着她晚上跑步进医院;我也正好忙装修,也是骑着电动车穿梭于雪地之中。实际上,只有在小区才会出现积雪情况,而马路的中间,一般都会只留下点雪水的。
可能在很多家长看来,我所谓的态度是我家长的一种故作表现,但我还是能从这种表现中体验到一种态度:那就是一种认真地体验当前生活的态度。
信鸽老师写得真好!可惜,在家园里,这样的帖子没有人顶?
你才顶了多少? 该顶的都顶了,顶到这个样子,都创了顶贴记录了,剩下的嘛,人家都在欣赏。
谢谢各位抬举。
本帖最后由 信鸽 于 2009-11-28 21:06 编辑
分享,给我一个理由先(2009-11-28 20: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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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人与人之间不可能没有界限。哪些是你的,哪些是我的,不言自明。即使是贪官,亦或是小偷强盗,他们仍然会有这个界限。是的,他们含辛茹苦、费尽心机、丧失颜面地把别人的东西拿来,必须有一个前提:我的不属于你的。否则,我拿你的东西还有什么意义呢?这里的“我”与“你”应该具备普遍意义,否则别人也会不认可这种前提。当然,他们这个逻辑链条里有一环是脱节的,那就是当他拿别人东西的时侯,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隐藏的,是暴力的还是欺骗的,这条法则失去了指导价值。在小孩面前,一般大人的行为,包括很多教育者的行为,跟这些小偷强盗贪官没什么两样。仅有的区别是:一般大人的行为总会有一个美丽的标识——为了培养小孩的分享和公共精神;一般大人的行为总会有一个沉重的社会关怀——当今社会太缺乏爱心和同情心,特别是一些独生子女,太自私,不懂得分享。大人总是喜欢小孩能把自己的东西给别人,如幼儿园里能把自己的食品分给其他小朋友,在家里能把自己的玩具给来做客的小朋友,在路上能把自己的任何物件给见到的叔叔阿姨。看到我家小孩由最初的“抢怀”(不让家长抱其他小朋友),到现在的动不动就说“分享”(尽管大多数时侯说的很不情愿),我这个做大人的总是在替她纳闷:我的东西,凭什么给你?就是为了要培养我的公德心和爱心吗?我的公德心和爱心当然有益于你,但对我本人有什么好处?何况,我并不缺少爱心,比如,我总能自发地哭,如果我摔倒的话;我也能替爸妈哭,如果看到了爸妈身上的划伤。就是为了社会缺乏爱心与同情心吗?这么大的社会责任凭什么让我小朋友自虐式的承担?我的就是我的,你要必须经过我的同意。这是大人社会的通行规则,也应该是小孩需要逐渐养成的交往规则。所以,别人不应该轻易地要求我把我的东西给别人,我当然也不要随意地把别人的东西化为己有。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的互通有无。我的可以给你,你的也可以给我。当然,要把可以变成可能,那就是必须征得主人的同意。主人是可以同意把自己的东西给别人的,因为某些东西给别人的同时,自己也能得到一种方便。但如果把本来属于我的东西强行地与别人分享,甚至强行地把我的施舍程度与我的爱心划等号,那不仅会带来本人对社会秩序的错乱式理解,也会培养出一些等待别人施舍的懒汉。这样一说,问题就变得复杂了,尽管日常生活中的人并不会那么复杂地思考问题。比如说,通常会出现一下四种情况:第一,东西是“我”(这里的我更多是抽象意义上的每一个自我,而非特指的“辛治洋”)的,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排他性的独享。我有就意味着别人失去,别人有就等于我失去。比如,这是我的妻子,这是我的位置,这是我的水杯。这并非没有特例。比如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社会,我的妻子也可以是他的妻子,我的丈夫也可以是她的丈夫;在不太注意公共卫生的环境里,我的水杯也可以是你的水杯。第二,东西是“我”的,但也可以是别人的,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共享式的享有。如我的信仰也可以是你的信仰,我的房子也可以是你的房子,我的孩子也可以是你的孩子。这里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你和我的共有,无法与更多的人共享。如孩子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它无法与第三方分享。一种是我与你的共有,前提是更多人都可以共有。如你与我的信仰。在共同体内部,你的享有不会影响我的享有,甚至有可能增进我的享有。第三种,东西是“我”,但我可以跟你分有。这种分有需要有前提,那就是我总能在分有时得到什么,虽然主体不一定能意识得到。要么因为同情别人而让我的情感得到升华,因为关爱别人让我的善心得到彰显,因为分给别人而让我的生活更加方便,等等。由此看来,公私之间并不一定有明确的界限。有人总是把领域作为区分,好像家庭里的就是私域,单位的就是公域。其实不然,现代社会的家庭夫妻关系就是一种法律关系,它完全属于公域的问题;单位的同事之间的情感依托就属于私域的问题。公私之间的界限很微妙,原因就是“公”与“私”本身就是相对而言,扒开“私”就是“公”,我的“私”,可能与家人的“公”对立,家人的“私”可能与社会的“公”对立,而社会的“私”还可能与动物界的“公”对立呢。所以,我们总能看到戏剧性的一幕:如重庆公安局前副局长文强贪污时,他的爱人不能说没起到重要作用,因为在他爱人的心目中,文强是为了他们家庭的私而坏了公;但一旦公职人员把文强的作风问题呈现在她爱人面前时,他爱人马上变脸,那就是她意识到文强并没有与她共享私域。人类总是那么懒惰,以为能有个简单的公式或线条,把公私分开,并告诉孩子,以为可以建立个和谐的人类社会。但人类忘了公私概念本身就是自己聪明的产物,它诞生于人的理性。一旦诞生,它就试图征服人的理性能力,或尝试着被人的理性所征服。无论是哪种结果,征服者总是露出了笑容。大人应该学会看到孩子的笑容,而不是自己的笑容。当别人向我小孩讨东西的时侯,我很高兴地听到若水的另类回答:“这是我妈妈买的,你要,叫你妈妈买去!”,虽然,这个回答如果成为常规的话,也是个问题。
信鸽老师写得真好!可惜,在家园里,这样的帖子没有人顶?
宁子 发表于 2009-11-20 22:15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看你说话就伤人,也没见你顶几次
这个可以顶!!!
本帖最后由 信鸽 于 2009-11-29 22:23 编辑
分享的理由(2009-11-29 21:27:01)
标签:杂谈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只要是主体有意识的行为,都受这条规律的支配。分享,不过是有缘故的爱的一种行为体现而已。说到这,就有必要解释清楚一个问题。
那就是在“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的行为规则面前,有个基本的前提是:有足够的资源供大家使用。比如,这个位置是我的,也应该有个属于你的位置。但现在问题是,由于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人的需要的唯一性、效益实现的最大化等多种原因,在我们面前,社会资源并非想要就得得到。比如,优质的教育资源永远都是有限的;对最高领导的需要始终都是唯一的;为了节约资源,我们也不可能在公共厕所里为每个人设置个蹲位。 为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分享规则,让大家能够在有限的资源面前心平气和。这个规则通常有轮流式、抽签式、竞争式等。轮流式的如,小朋友都想坐滑滑梯,怎么办,排队轮流,每个小朋友都有机会。抽签式的如,大家都想去优质的学校读书,于是就有电脑派位的产生。大家都不愿意守夜,于是可以抓阄确定人选。竞争式,如推选优秀学生、通过考试上大学,等都属于这种。当然,这些样式之间可能有交叉。比如皇帝就属于竞争式加抽签式。如果说开国的皇帝是竞争来的,那继位的皇帝就只是抽签了,恰好他生在了皇家而已。 不管是哪一种分享规则,在理论上,都需要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有效。否则,它将失去它的解释力度和执行力度,而被人用别的规则取代。比如大学每年的招生就那么多,大家都想上,怎么办?人类发明了考试,让高分者上。如果有低分的同学上了,比如北京的人上北大的分就比安徽人上北大的分低,大家就会认为不公平,希望改变它。又比如公交车就那么多座位怎么办?让有身体需要的人先坐。公交车每趟就能载那么多人怎么办?排队上车。大家之所以默认这些社会通行规则,就是因为这些规则具有广泛的解释力。如果有人违背它,我们或者直接指出来,或者会愤愤不平。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这些分享规则的出发点有两个,一个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让最有能力的人获得最大的机会。但现代社会中,这个出发点逐渐在人的心目中被另外一个出发点所取代,那就是让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机会。也就是说,要创造这样一个条件,让有需要的人通过努力就有可能获得它,而不能把社会资源的分配变成人生下来就无法控制的事实。比如说,就近入学是解决择校的有力武器,它让家长用最小的代价送小孩上学。但因为人出生在那个学区,是个体人无法控制的,即便家长通过买学区房而择校,但家庭的经济地位也不是简单的通过个人努力就能提高的。所以,这条看起来公平的规则慢慢地被家长所质疑。同样,之所以在很长时间大家认为高考是最公平的遴选方式,也是因为跨过它的门槛靠的更多的是个人的努力程度,而与家庭出生,甚至与个人的智商之间缺乏正比例关系。而一旦人们发现上北大的都是加分后的,上重点的基本来源于城市时,人们就开始质疑高考的公正性了。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一劳永逸的公平分享规则。但人们又从来没放弃过对它的追求。今天我和爱人带辛若水在合肥坐公交车,上了车以后,有人让位,我让爱人抱着她选择了坐一个最年轻的人让出来的位置。然后我一路站着,有人需要时我让,没人坐时,我又坐着……。我认为这是对公平法则的践行。但我难以理解的是,明明大家面前摆满了苹果,却希望小孩把自己手上的送给别人;明明是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却希望小孩动不动就献出爱心;明明是大人提供的机会太少,却希望小孩把机会让给别人。
虽然不认识楼主,但你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家园友你这样的网友为荣,我以有你这样的
网友为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