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一下子 发表于 2009-7-10 22:52

我是他的老朋友了,当然知道他的为人了,不管事情真相是怎样的。老在网上顶下去,引起网民的关注,总是件不好的事。

半边月 发表于 2009-7-10 23:09

RE: 牛镇中学老师打人一事已在省公安厅教育厅太湖公安局等备案

227# 小江湖 楼上的,你怎么知道他说的就一定是真话,实话!不要听信一面之词!!!

芳华晓月 发表于 2009-7-10 23:10

本帖最后由 芳华晓月 于 2009-7-11 15:08 编辑

说句实话,恐怕这个芳华晓月发这个帖子的时候并不是很了解事情的真相,而是凭着一面之词激起自己心中满腔热血,才做出这样另人失望的事情。否则也不会在我剖析事情真相之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哪怕有一丁点理由,也应 ...
华龙断玉 发表于 2009-7-10 22:41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230# 华龙断玉
    没有回复不代表不关注,几天来我一直在看着你表演,你不觉得自己的“剖析”很拙劣吗,硬要为打人者化妆,硬要将一位挨打的且并不会发贴的农妇借你一个所谓“教师”的“伶牙”与“俐齿”去刻意地欺压,欺压她和她周围了解真相的村民们不会用网络来反驳你们,欺压她一个普通村民人微言轻吗?
   你自己看下,每天在梁上跳来跳去的就那么几位,我前面就说过,你说了半天我都没有反驳你,这句话是客气。今天告诉你,有一个词叫做“不屑”。
   你想知道在西溪村,村民们是怎样评价这件事的吗:自己家的土压毁了别人的田还冲到人家里去打人,太霸道了,平日一贯如此的作风。只是这些村民们不会发贴罢了,才由你们这些所谓的“文化人”在这里跳。
   再告诉你:我不是你说的王*云,她没空,她也不会用电脑发贴。我也不是当事人的家人。我这几天在深港间办点事,但一直在看着你跳。你不嫌累请继续,不回复你是有比跟你斗嘴更重要的事情,你若不觉得无聊,就请一个人接着玩……
      你把刘家的人了解得挺清楚,没错,刘家人是读书了,而且读出两个名牌,没气着你吧?刘家不在太湖,有没有声望是你能定义的?你连刘家兄弟在外面是做什么的都弄不清楚,这个定义是拍脑袋下出来的吗,你平日教学生也是这么拍脑袋下定义去教的吗。这些日子来,刘家两个兄弟有一个来跟你斗嘴吗,有一个伸手来找你们麻烦吗,有一个用钱来砸着你们了吗?你说的那些究竟是希望扯出刘家两兄弟来参与呢,还是不希望他们参与?你扯这些有意义吗?若要是刘家都是庄稼人,那他们的姐妹是否就该被你牛高的“老师”给打死了都没人管呢?
   什么叫“大家都是知识分子”,如果你如此黑白不分也算是知识分子的话,那对不起,我们退出知识分子的行列!最后套用你的一句话:如有得罪之处,也还请你多包涵。
    另外,你们牛高的老师如此有钱,还请为云南的地震灾区的灾民们捐点款吧,这句话是真心地在号召你和你的同事,这比在这斗嘴更有意义






222# 华龙断玉
这个事件是否定性为“打人”事件,王珑老师是否打人行凶,相信明眼人已经能看出来。我们保留进一步反击


牛高的老师真是人才辈出啊,打了人,还要“进一步”反击,准备杀人吗?牛高老师今后也可以一直沿用此行为准则教育学生,可以写入牛高的《学生守则》,难怪今年考得不错,王老师教得好,你“教数学”的应该教得会更好,你教的话至少会考出一个上二本线的。你继续玩吧……
    至于周文山先生,你自己继续吧,等你们家出了你所说的法律案例时,你自然会判了,你的贴子我都无须回复,一个人远在他乡打拼不容易,石岩很热,山城工业区很热,金和跃也很热,保重,防暑,希望你案例中的那个男人不是你的亲身经历,否则深表同情

有情天 发表于 2009-7-10 23:11

这几天看到论坛上发的几篇老师打人的帖子,很有感慨,我们老师到底怎么了(我也是老师)。西汉末年,思想家、文学家扬雄在他的言论集《法言》中说:“师者,人之模范也”。如果王老师真的打人了,他的同事和学生为他辩解于情可以理解,于理只会更玷污王老师。

太阳 发表于 2009-7-10 23:16

周文山 发表于 2009-7-11 00:15

"没有回复并不代表不关注"这话很正确,"律师怎能不关注自己手里的孩子呢?"是吧?从楼主发贴至今,综观上下,我认为支持真实的事实和王老师一方的占据了大部分,只有少数不了解事实的以不足证据为依托的发些站不稳的言辞.正如楼主所说,与其你一个人在那跳,不如多邀请一些有正义感的网友一起来跳.
但,我要反问一句,也是根据楼主的言辞而来,王老师自出来出了一两句话,表明一下事实,你可有看到他过多的回击之贴么?沉默就是最有力的回击,以王老师的胸怀,岂能在这里跟尔等一争雌雄?王老师不会写吗?不会用文字吗?他一上来就说了,希望公安局下来调查,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可见王老师是在用事实说话,坚持实事就是的做事风格.
我还是那句话,事情终会水落石出,一味在这里以"律师"的身份说些有损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话,可不是一代大师的立世之本吧?
另外还要申明一下,周律师和阳律师才是真正的律师,他们的言语中肯中听,希望楼主以一个真正的律师身份权衡事情的始末.
正义和邪恶只一步之遥,正义不倒,邪恶何在? 234# 芳华晓月

周文山 发表于 2009-7-11 00:34

本帖最后由 周文山 于 2009-7-11 00:35 编辑

突然想到一个案例
不妨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记得看过一个法律方面的案例
如下所述:

在我们的传统概念中一谈到强奸
我们首先会想到什么?
不用说
肯定是男的强奸了女人
因为社会沿袭了自上而下的法律走向

突然有一天
有个男人向法院提交一份诉讼
称自己被个女人给强奸了
无庸质疑
众人会相信吗?
这时被告女人突然反击
说自己是受害者

请问诸位?
法院该怎样判呢?

呵呵~~~
据目前的法律来说
我还不知道有没有法律对女人强奸男人的定论
但我深信对男人强奸女人是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

这就是男人在法律面前跟女人不平等的地方
相信广大网友会明白我举这个例子的含义

而本人在此特别申明
绝非巧弄不雅之文
只是个案例
谢谢您的理解!!!

此去今年 发表于 2009-7-11 00:44

我本不想发表言论.但见到有个马甲不停的喊别顶了.对什么老师不好的

我就偏要顶下.顶,顶.顶.

周文山 发表于 2009-7-11 00:47

对,一定要顶!!!
只有顶才是硬道理
也只有顶才能云开雾散
拨云见日~~~ 239# 此去今年

代号007 发表于 2009-7-11 00:54

报告楼主,公安部的人一天到晚吃的没事干,都在大门口等着你去举报呢,听说安徽省公安厅和教育厅的人也都在闲着没事,都在大门口列队等候你去举报呢,21响礼炮都准备好了,嘛呢去哦,别难为他们,让他们等的时间太长,大热天的,人家也不容易,还听说他们最爱处理拿不上桌面的邻里纠纷了。
      哈哈,这个帖子我越看越觉得楼主是在玩黑色幽默,竟然将一件上不得台面的事扯上了公安厅和教育厅,越想越是好笑,越想越觉得楼主的智力相当于三岁小孩,所以也在这里调侃一下,以博大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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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牛镇事件的处理结果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