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漠拉比法典 发表于 2009-7-10 09:10

你们是不容易,挨打的当事人更不容易,她连公职都没有,换位想一下,你就不会那么说了
芳华晓月 发表于 2009-7-8 23:05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嫂子挨打,仅是你的一面之词。请拿出证据,才可服众!
拿出证据来!

阳光春天 发表于 2009-7-10 09:23

芳华晓月好可怜,除了小胡爱小华,支持她的人太少了,我来支持一把吧!

pheobe 发表于 2009-7-10 09:24

本帖最后由 pheobe 于 2009-7-10 09:26 编辑

我连续几天都看了这些贴,对当事人是一个都不认识的。还在想,楼主既然是律师,怎么说话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原来是冒充的。连自己身份都造假的人,很难让人相信他说的话是不是真的。哎!网络虚拟啊!!诽谤也违法吧!!

繁华落幕 发表于 2009-7-10 09:49

芳华晓月好可怜,除了小胡爱小华,支持她的人太少了,我来支持一把吧!
阳光春天 发表于 2009-7-10 09:23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可怜???

你这话说的很实在,再说支持或许有点可笑.
盲目的支持等于无知.懂????

华龙断玉 发表于 2009-7-10 09:53

192# 阳光春天
我不知道用弱智来回复你是否恰当!!无语中!!

华龙断玉 发表于 2009-7-10 09:57

192# 阳光春天
支持她本人,这个也许没错,但是在这里支持她所做的这个事情!!!惭愧啊!!都怪我们这些当老师的当年没有把教育工作搞好

汉漠拉比法典 发表于 2009-7-10 10:04

建议楼主自己删了此贴,不然,对你自己的负面影响会越来越大!

周文山 发表于 2009-7-10 10:14

支持广大网友的正义之声
还教育和王老师本色
本是件小事
村官就可以解决的
非要到这里闹的天翻地覆
毁一代名师清誉
其言之讹其心之黑可昭于天下

事实胜于雄辩
广大网友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长城不倒正义长在

希望大家能明白太湖家园不是吵架的地方
有话可以好好说
有事也可以好好解决
大家都是成年人
应该理智的解决问题
而不是一味的口水战

提供意见
出谋划策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才是上善之举啊!!!

实在人 发表于 2009-7-10 10:19

10# 加点糖 ???????????????

华龙断玉 发表于 2009-7-10 10:28

197# 汉漠拉比法典
对他有什么影响?一个假冒律师的身份,鬼知道他到底是谁?就算是要追究其诽谤的责任,还找不到对象的。何况他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已经严重中伤了我们王老师,就算是我们极力去替王老师辩白,终归还是有不明真相的人在。这个帖,不删吧,光那个标题就已经严重污蔑了我们教师群体,有多少人能耐着性子看完,看清事实真相。删了吧,对方就得意了,说言论自由,删了是掩盖事实真相。恶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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