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不必在这嚷嚷,就是一商业行为,你谈好了为啥不立马签合同?你也可以反悔啊,人家退你4000元,就是合理合法的,如不退可以打官司,商业行为就是你情我愿的事。
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人确实很无语,他不配称为是什么知识分子!!因为知识是伟大的!不是用来骗人的!难怪他也只配做一个神马电子学校的校长!要是在高校,在基层,早就下课了,要么就要像去年我们学校的邹教授一样被枪毙!人生中我有时候真不想骂!他肯定还是党员呢!难道这就是高素质的吗?这种人应为人们所唾弃!可耻!!!!
解决办法:首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这种不要同他妥协,要积极同这种小人作斗争,也不要难过,钱是挣完还要用的,我们只要家庭幸福,一切都好就行!我们还很年轻,奋斗肯定会有回报的!找司法部门,公检法三管齐下!可以叫太湖电视台拍个节目,让他死在群众的唾沫中!
-----红姐的朋友:成功
公元2011年4月14号
在太湖,碰上无赖之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无赖的手段还击,至于什么手段,不用教了吧。
本帖最后由 洪会娟 于 2011-4-15 12:15 编辑
在我们到达成功之前总要经过种种磨练,这件事可能就是楼主奋斗过程中的一个插曲。还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生意 ...
遇见 发表于 2011-4-7 13:36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此网友说得对,张老板 我认为你不必要浪费时间在这上面了,你的目的是找票子,找他算账不是你最终的目的。你不要和他计较了,这样显示了你的大度
他的道德观出问题了,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凭你的为人处事,在太湖很快会混出另一片天地的!我相信你能行!抓紧时间再创业,我们气噶有地方休闲才是你目前的头等大事!
你的投资意向书,我看过了,你是个有头脑的人,另外 你的口才是我一直佩服的!大家都是明事理的人,知道你为之付出很多,付出了,会有回报的,只是时候未到!加油!你再会重生的!因为你的名字取得好!
没有全部看完,但前后的意思都懂了。我一直记得“言必行、行必果”而且对方还是所谓的教师。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一个混混的身上且说得过去,但发生在这样的一个民办学校的负责人身上,有点说不过去了。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说话不算数的人。特别厌恶。
没点诚信还叫商人?
这样的还去办学校教书育人?
误人子弟的吧、
也不知道你这件事情是真还是假 我劝你把心放宽点 人可以吃点亏有亏给人吃是福气 很理解你费了很多精力是很气 但是换一种方式去想 怪自己经验不足谁叫你不把房子的事情办妥在去忙其它的事呢 当做是在事业上的道路上摔跤吸取的经验 还有人有时候要是不顺啊好像什么事都在跟你作对千万别老把那点不顺心的事放心上 改变一下思路也许把那生气的精力放在另一个目标上去 你会舒心很多
顶,咋碰上这样的人呢?
此人是披着外衣的骗子,典型的无赖,和素质教养不粘边!这个学校害了多少孩子,已数不清了!
呵呵,,不过我要劝天下一句,不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对付这个无赖上,拖下去你的损失比他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