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云 发表于 2011-6-15 22:56

长河源头 发表于 2011-6-15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总,你行!看多少人还在为你顶帖!要我这样子气早没了,你呢?问题解决么?

谢谢楼上的各位朋友们的支持,现在我也不打算租他的房子了,但是他收我的押金到现在还没有退给我,给我造成的损失到现在仍然没有个说法,并且态度极其恶劣,你大家帮我分析分析,我怎么办!(他的房子位于林业局及人民银行正对面,人武部向东50米,阿礼巴巴店紧隔壁)不能让这个无赖再害人,有朋友要租房的请各位千万要打个招呼

杨咩咩 发表于 2011-6-16 02:23

瞧这帖火的!!!那个姓卓的现在在太湖算是出了名了~!!
卓校长,你被火了!

古日月 发表于 2011-6-16 07:56

瞧这帖火的!!!那个姓卓的现在在太湖算是出了名了~!!
卓校长,你被火了!

太湖天一广告 发表于 2011-6-16 19:38

人在世上,要有良心,要讲诚信,这是最根本的为人道德,失去了它,人们唯有避之。终有一天会有搬石头砸脚的一天。
其实那种人的日子也不好过,连普通朋友也不会有,有啥意思!

岳不群2 发表于 2011-6-18 22:13

太湖还有这样的人啊,我还以为回家开个服装店的,想想要是遇到这样的人我真只有哭的份了

蓝朵儿 发表于 2011-6-19 22:12

人无信不立,走哪去,楼主都占理,保存证据,必要时可拿起法律的武器!

乡下人家 发表于 2011-6-20 17:13

这样 的人还当老师?还当校长?太湖的悲哀!!!!!!

jike 发表于 2011-6-20 20:52

顶起。。。支持哥哥。。。这人都不值得去讨论了。。。

执笔画爱 发表于 2011-6-20 23:39

人活到老学到老,吃一亏,长一智,这社会现实,人也现实,先把这事放一边,保留证据,做自己现在该做的事,虽有太多的不甘心,但事实已是这样了,没办法!!!我前年做太湖一家酒店生意,碰到个无赖的老板,到最后自己赔本了!!!

遥远的那啥 发表于 2011-6-21 01:59

本帖最后由 遥远的那啥 于 2011-6-21 08:01 编辑

一个帖子能回复到22页纸很不容易,看了前10页,感觉73楼说的还是比较靠谱。
“我说吧,对于这样的人能躲则躲,当今社会这样的人多,慢说是个马虎学校校长,就是国家领导人又何如,就说美国哪奥巴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也背信弃义?一开始你就错了,只要他说话不算数,就不要理他,叫他还你的定金另找门路,当老板的要赢得起也必须输得起你似乎有些婆婆妈妈。”
页: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查看完整版本: 欲哭无泪,遇到这样的一个高级知识分子,请各位网友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