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儿 发表于 2013-12-27 11:05

安徽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陈龙接到上级指令:去拆了县公安局家属院的房!陈的老母亲、女儿就住在这里.陈龙找领导说,不愿意干这种没人性、坏良心的事.领导说,少废话!要么去拆房,要么下岗滚蛋!——以前强拆过别人没有?报应,来的就是这么快!

文易 发表于 2013-12-27 19:54

文易 发表于 2013-12-19 09:11
陈局长的工作调动是合规的,不去是不对的。但是,不能和子女的事情挂钩。陈局长也应该教育孩子,配合工作, ...

龙儿,你太认真了,亏众不亏一,人民幸福,国家才能安定嘛。

东方硕鼠 发表于 2013-12-28 17:44

本帖最后由 东方硕鼠 于 2013-12-28 17:45 编辑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打造公平透明政府
                                                                                  ——太湖县就“抽调陈龙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

    12月27日下午,太湖县就相关媒体对太湖县抽调城管局副局长陈龙到县城建设指挥部工作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及省、市、县18家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陈龙之女房屋位于太湖县公安局家属大院,是县城规划区内中心板块。为完善龙山路、状元路等主干道设施,解决公安局机关大院内排水排污不畅,院内道路破损严重,基础设施落后等实际问题,2012年5月,该县拟定启动公安局机关大院内60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征收过程中,有 57户同意入户调查,唯有陈龙之女等3户不接受调查。同年10月,县政府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后做出征收决定,正式启动实施公安局机关大院内地块上房屋征收工作。至今年3月止,该地块已有56户签订征收协议并已拆除房屋,根据个人意愿,56户中13户在政府安置房中优先选择了房屋产权置换,43户选择货币补偿。另悉,征收补偿结果公示后,县征收办未接到任何被征收人对项目征收补偿不公平的举报。
    2010年6月,陈龙将其房产权赠予女儿陈子琳(1993年出生,现为在校大学生。),后取得房地产权证;2个月后,陈子琳又领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扩建后的房屋申请了变更登记、领取了相关证件。2012年10月15日,太湖县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陈龙等3户一直不配合征收工作:不准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在征收方案公示征求意见过程中,该3户没有提出任何书面建议意见;征收决定做出后,该3户拒绝选择评估机构;在其同等区位的房屋评估报告出台后,县有关人员又多次上门做工作,均没有结果。
    2013年,陈龙等3户子女不服,向安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月13日,安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太湖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随后,该3户对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1日作出行政判决:驳回原告陈子琳等3户的诉讼请求。该3户对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现已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之中,该3户房屋仍在居住使用中。
    据了解,近几年来,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需要,在干事中更好地培养、锻炼干部,该县陆续从县直和乡镇抽调大批干部到县城建设、信访接待、企业改制等一线帮助支持工作,先后有7名干部提拔和重用。抽调期间,干部的工资关系、所任职务等不变。仅今年就抽调了6批次30余名干部,其中副科级干部10余人,今年12月初,因县城建设需要和在重点工程建设中锻炼干部,陈龙被抽调到县城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组工作,陈龙未服从组织安排到征迁组报到。陈龙不是被停职和转岗,而是抽调到县城建设一线帮助支持中心工作,他在执法局的职务及其他待遇仍然保持不变。
    该县新闻发言人在发言过程中表示,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都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也支持相关当事人通过正当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闻发布会后,媒体记者采访了该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就抽调陈龙一事中“公务员的法定职责与回避”问题进行详细了解。
    为增加社会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该县在新闻发布会中还特别邀请了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太宣)

竹叶青 发表于 2013-12-28 18:02

对于当事人的境遇表示关注。但是我认为陈局没有必要必要纠缠了,况且你那么多昔日同僚的房子都拆了,上访、诉讼的意义何在?你最多只能代表自己而已。另外县城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只要是补偿到位了,同意拆迁也未尝不可。更何况你们夫妻都是执法单位的公务员,要知道一个人体制内的人和一个体制相对抗,后果是很严重的。你将上级和你的谈话进行录音更是领导干部痛恨的,说明你已经不把自己当成体制内的一员,说不定会有秋后算账的一天。未服从组织安排到征迁组报到,就是大罪一条。个人建议:当事人应该心平气和的和政府拆迁部门谈论补偿,而且县城建设当然需要大家来支持,就算你个人牺牲了自家的庭院房,也是领导干部应该做的。千万别僵持下了。越往后拖,对你越是不利。

你的女人 发表于 2013-12-28 18:41

好像媒体已经转变了看法,支持政府的做法。

静观 发表于 2013-12-28 19:02

还没说清楚3户为啥不搬?钱少?

甘心情愿 发表于 2013-12-28 19:48

新闻发布会都开了、差不多就行了、适可而止吧!

竹叶青 发表于 2013-12-28 21:07

   这件事上当事人还是适可而止比较好。不错你的房子是有合法的产权证,但是你这可是福利分房啊,况且你又是领导干部,你都不支持县城建设,谁来支持。一个拆迁都闹出这么大动静:又是提起行政诉讼,一会又引来媒体关注。而今没有赶上福利分房的公务员是不是要集体去县政府门口上吊啊,承受高房价的普通老百姓是不是都要去跳楼?而且你那么早将房子过户给女儿这点就值得大家思考。
   此事暴露了某些领导干部自私自利的一面,凡是涉及普通老百姓的利益的事情,一概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一旦涉及自己的利益锱铢必较。

大话古月 发表于 2013-12-28 21:39

哎,闹这么大,这个副局长也是白当了,好像媒体与网民绝大部分都是支持政府一方的了。
闹的越大,政府肯定越要注意影响,更要公正。你看看,一个新闻发布会,把你的真实动机暴露无遗,况且中院都判决了,估计你想多要点补偿的可能性都没了,最后还是要强拆的。
不知道找个副局长以前工作是否清廉,一旦有把柄,估计要一起秋后算账了。

东方硕鼠 发表于 2013-12-29 07:23

此事暴露了某些领导干部自私自利的一面,凡是涉及普通老百姓的利益的事情,一概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一旦涉及自己的利益锱铢必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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