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这两年大建设才刚起步,才有点象样。支持太湖大建设。陈龙难道只有一套房子,为什么在近年就过户给还在学校读书的女儿。这些令人深思。平常的特权思想搞惯了,这次没有如愿。市纪委、市中院都有结论,又是组织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理应无条件执行组织的决定。你上窜下跳无非是为了一己之私。
流冰 发表于 2013-12-19 21:29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说,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深深知道 ...
是谁在让我“党”蒙羞,蓦然回首惊鸿一瞥,靠,居然都是圈内人士...............
党校里培养出来一大批腐败精英,前赴后继、盛况空前,开不尽,抓不完。。。
都是体制内的人,互相悲家伙呗。
我觉得公归公,私归私,公务员也要吃饭,也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相信法律的公正,反对权威!关注中。。。。。。
想知道一下你的产权房是否合法的出让产权?法院不予支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说说你的前世今生吧
东方硕鼠 发表于 2013-12-22 07:49
太湖这两年大建设才刚起步,才有点象样。支持太湖大建设。陈龙难道只有一套房子,为什么在近年就过户给还在 ...
太湖大建设你支持了什么?是房子?土地?还是钱?晒一晒!让太湖人民看看,自己什么也没做,要求别人做,唱高调谁都会,94年太湖新建长河大桥,陈龙母亲在东门桥头开窑货店,为支持建设,308平米的店面房支持给政府了。陈龙只有一套住房,过户给唯一的女儿合情合理合法。
记得一部电影里说过:世界上没有正义,只有正义感,没有真相,只有对真相的描述。
在这里我只想描述真相,太湖很小,欢迎大家证实。政府在回贴中说,“93%以上的房屋已经征收拆除完毕,只有个别户的房屋未拆除”,但政府没有说明已拆迁的56户是单元式房子,其中24户面积只有60平方左右,32户面积只有70平方左右。土地性质是:划拨。公安局原住户大部分已出卖给社会上居民做学区房。而未拆的房子是庭院式房子,且是他们唯一住房,一块居住的有75的老人,建设面积有150平米左右,土地面积85平米,土地性质是:出让。临龙山路,经住户改造居住非常方便,特别是家中有老人,在门口就可以晒太阳。
看透了这个社会
县城建设,领导要 带头支持。给老百姓树个 榜样!
东方硕鼠 发表于 2013-12-22 07:49
太湖这两年大建设才刚起步,才有点象样。支持太湖大建设。陈龙难道只有一套房子,为什么在近年就过户给还在 ...
支持陈局的家人。陈家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闪耀着法治的光芒,闪耀着人权的光芒。抛弃人治,建设法治中国,也是中国梦。
“东方硕鼠”,你凭什么欺压良民?组织是什么?组织也是人,不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