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太湖县政府,市政府和市法院应该是公平的。
媒体应该多多关心太湖卖房号的事。
我觉得这件事处理的不妥当。因为拆迁不是为太湖的公共扩建让场地,而是为房屋开发商让地皮赚钱,陈龙只要求以房换房不过分。为什么要损住房户的个人利益去为开发商挣利益呢?这里面一定有文章,一定是有更大权利的人得了房屋开发商的好处。
金菊 发表于 2014-1-5 19:48
政府是靠买土地的;政府是房价高真正的推手。把太湖房价炒上天太湖就富裕了?太湖人民就幸福了?基 ...
太湖也是靠土地支撑财政吧,听说老工商局那里那点地皮,政府就收获了几千万呢。高房价是两只手推高的,一是政府,二是市场。自05年以来,政府每出台一次调控政策,房价就坐一次火箭往上窜。
陈局长的工作调动是合规的,不去是不对的。但是,不能和子女的事情挂钩。陈局长也应该教育孩子,配合工作,既然中院都裁定了,算是明白了,何不在安置上提要求。
个人比较关心此事的最新进展……
同樣比较关心此事的最新进展……
誰來分享分享
此事会经过领导想千方设百法做工作的,然后不了了之。
东方硕鼠 发表于 2014-1-3 10:26
恶心不恶心,关键是问心无愧。
要有个道德底线
支持陈龙,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何谈保护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