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的人 发表于 2013-12-30 20:24

政府是靠买土地的;政府是房价高真正的推手。把太湖房价炒上天太湖就富裕了?太湖人民就幸福了?基于这些绝大多数太湖人都不应该支持政府参与买卖土地;搞什么假发展。。。。。。。

柳下惠 发表于 2013-12-30 20:33

有人较真,未必是坏事,对政府在未来拆迁工作中,做拆迁户的工作做得再细一些,应该有积极意义。
不过,这位局长的房子,应该属于房改房,是占了公家大便宜的,当初也就六七千块钱买到手的吧,现在要搞改造,这位局长首先理当支持与理解。
另外,也该查查这位局长大人在太湖有几套房,是不是太湖的“房爷”也未可知。

正月初八 发表于 2013-12-31 10:04

把房子过户给还在读书的孩子,说明他不止一套房子,支持太湖县政府

永不言败的猫 发表于 2013-12-31 10:25

目前还是共产党的天下,自然有些事情是共产党说了算。你再补服除非你有强大的背景否则都只能吞下那口气洗洗睡吧。照我看树大招风啊。
   习主席上台似乎对于党风党纪这块抓得很严,好像在清理党的内部笼络民心样。新官上任三把火,理解理解,反正这火烧得也挺暖和的,就是不知道能烧多久,我们拭目以待吧。

牛头凸 发表于 2013-12-31 20:25

   这样教会了许多钉子户了,都挺着吧,!!!当官的不带头,群众怎么学呢?请问陈局长;你过去拆了多少人家的房子?现在晓得心痛了吧????

九天鲲鹏 发表于 2014-1-1 04:44

就我个人认为本论坛回复里面 水军很多意见不一   说说我个人的想法   陈龙 做为城管局副局长做什么事情 特别是有利于政府的事情 就更加应该起到带头作用   你说政府是叫你自己拆自己的房子 你不愿意那好 你就不拆自己的房子 让自己一个政府公务员带头做钉子户吗   这样子就跟下面的百姓树立了反面的榜样如果你真的成功了太湖以后拆迁都跟你这样子那就麻烦了   领导就不好做工作了   整个小区60户拆迁   50多户能够接受为什么你不能   你想搞特权吗还是要更高的补偿如果要更高的补偿其他的50户闹起来比你个人的更加大   所以还是要站在大家的角度想想   不要因为个人一己之私而影响大家相信政府会给你公平的对待   至于你的工作的问题我相信如果这个事情调节好 政府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把你辞退掉   如果是这样子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相信太湖县政府应该是公平的

laker 发表于 2014-1-1 10:08

鲁迅不朽!
先生写的100年前的事
现在还在发生

王杰 发表于 2014-1-1 13:17

强烈支持政府

龙儿 发表于 2014-1-1 18:53

不知道他家的两间庭院房是不是紧靠新龙山路的那排,如果是,那么把门打通就是紧邻龙山路的店面,这个地方两间店面的价值,大家可以自己估估看(对面那一小块地拍了一亿零八百八十万),如果把这两间拆掉,重新建造新房,建个六层,甚至高层,那要值多少钱?这么说也难怪不闹事?搁在谁身上也闹心,唉,怪只怪陈龙正好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还正好是城建局 的领导,这----------如何是好?

一江冬水 发表于 2014-1-1 22:01

此事暴露了某些领导干部自私自利的一面,凡是涉及普通老百姓的利益的事情,一概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一旦涉及自己的利益锱铢必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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