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有谁了解物业管理么?对现在太湖的物业管理状况你们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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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管理包含的范围非常广,下属有好多公司,有保安公司、保卫公司、家政公司、维修工程部......,多得很,但是办任何一项事情都需要资金,物业公司自负盈亏的企业,不可能自己掏腰包,那么既然提供了服务,业主就要付钱。但是关键的问题是业主连每月十元钱都不愿意。目前我们承诺的范围就三样,现在我来给大家算上一笔帐目,公共卫生,我们需要同环卫公司签定合同,因为垃圾必须送到罗弯垃圾中转站,那么他们就要从中抽取三元一户。但是这个三元一户他只负责送到中转站,我们还要请个工人来清扫,那么请问对于一个两百多户的小区,平均1.5元每户收取是否过分?剩下的5.5元,我们还要负责给他们维修室外公共设施,包括落水管、排污管道,请问,这笔费用每户按照3元收取是否过分?那么我们还有管理人员的工资从哪里去?财政不可能给我们拨款的,2元每户够么?我们现在还有一点工程做,但是这个工程的钱是靠我们自己辛勤的汗水换来的。我们没有白拿业主一分钱。我们目前几乎是在免费为业主服务。但是这种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改变的话,那么我们只能放弃。但是放弃过后,我请问各位?你们指望有谁出面来管?现在物业管理法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应该交给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我很难想象一个小区没有物业的状况。我们不期望能从中获取多大的利润,我们只希望我们辛勤的劳动能够得到应有报酬和理解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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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事的就是房地产工作,对楼主所言的问题比较熟悉。

在我所在上海,物业管理相对来说比较成熟。一般小区刚建好交房时,开发商都会指定物业公司管理,他们之间基本上是同穿一条裤子,或者说就是开发商自组的子公司来管理,这样物业公司相对来说比较强势,业主利益往往是空谈。

小区业主基本完全入住后,业主大会通常可以会依法成立。业主大会有权罢免和外聘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包括安保,绿化,代收水电煤气费,上门维修房屋的任何损毁状况,如外墙漏水,管道开裂等等。业主在买房子的时候通常要缴纳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是唯一有权动用纳维修基的组织,主要用于房屋大修,相关重要设施的完善等等,不过,纳维修基金的动用需要业主委员会绝大比例的人数同意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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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lw5201537442006-09-12 10:58发表的“”:
恩,说的不错啊,政府部门也应该站出来啊!
政府?没有钱政府也不会管的。虽说为民办事这话不错,可是,政府的精力也是比较有限的,他们的收入来自赋税,赋税从哪来?老百姓。但是这些收入要投资的地方太多,物业管理本来就应该属于业主自己的事情,不属于公共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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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我主沉浮2006-09-12 10:59发表的“”:
我从事的就是房地产工作,对楼主所言的问题比较熟悉。

在我所在上海,物业管理相对来说比较成熟。一般小区刚建好交房时,开发商都会指定物业公司管理,他们之间基本上是同穿一条裤子,或者说就是开发商自组的子公司来管理,这样物业公司相对来说比较强势,业主利益往往是空谈。

小区业主基本完全入住后,业主大会通常可以会依法成立。业主大会有权罢免和外聘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包括安保,绿化,代收水电煤气费,上门维修房屋的任何损毁状况,如外墙漏水,管道开裂等等。业主在买房子的时候通常要缴纳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是唯一有权动用纳维修基的组织,主要用于房屋大修,相关重要设施的完善等等,不过,纳维修基金的动用需要业主委员会绝大比例的人数同意才可以使用。
我承认有这样的物业公司,但是我们不是,我们属于独立法人。物业管理是介入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角色,业主的利益我们要维护,但是开发商我们也不能太得罪,因为实际的操作还需要他们来配合。但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是对立,所以我们比较难做人。
   前期的物业管理是由开发商或房管部门委托的,在两年内,如果业主对前期的物业管理不满意,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重新招标选聘。至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那应该是由业主自发,由物业公司协助成立的。我们很希望各个小区能自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我们的工作也会相对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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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己居住的小区最早就是开发商自己委派的物业公司管理的,物业公司就整一个政府机关,房屋出了状况请都请不动他们,无奈,小区业主委员会前不久启动程序罢免了他们,新物业公司是业主委员会外部招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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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在发展,物业这块也得同步跟上.根据各个社区的特性,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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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小李子2006-09-12 10:36发表的“”:
对工作就要你这样的..那天叫叶总发你奖金哦. [s:1]
哈哈,发了奖金一定请客。对不起我刚刚才发现你是天龙的?哪个啊?好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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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我主沉浮2006-09-12 11:21发表的“”:
我自己居住的小区最早就是开发商自己委派的物业公司管理的,物业公司就整一个政府机关,房屋出了状况请都请不动他们,无奈,小区业主委员会前不久启动程序罢免了他们,新物业公司是业主委员会外部招聘的。
那新的物业公司怎么样?你们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他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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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楼搭上你的船2006-09-12 11:28发表的“”:
城市在发展,物业这块也得同步跟上.根据各个社区的特性,因地制宜
恩,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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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浏览的人那么多,顶的人却那么少。希望大家都积极一点,踊跃发言。没有关系的,我只想知道大家都是怎么想的,我们还需要做哪些工作,怎样做才能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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