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言论自由应以法律为底线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时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自由都是有条件、有限制的,都与法律、责任密切相连,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正如权利和义务始终对等一样,言论自由与遵守法律同样不能分割,也就是说,对言论自由不能理解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而同样是有条件的、有责任的,既受到法律保护,又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运用法律手段对公民言论自由进行规范,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比如,在英国,法律规定言论出版自由不得藐视法庭,更不用说滥用这些自由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了。事实上,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会对威胁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言论进行依法处理,而决不会任其泛滥。我国依法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恰恰是为了保护更多的人享有言论自由。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利用网络的便利、匿名和开放的特点,肆意发布一些未见证实的消息和言论,这些消息中甚至不乏有人恶意编造的虚假消息,严重的影响了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和社会的公共秩序。针对网络信息违法行为,最高院、最高检出台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让网络不能成为谣言的法外之地,否则,不仅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无法保证,公民的言论自由也无从谈起。
太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本帖最后由 程湾人 于 2014-5-27 20:15 编辑
程湾人 发表于 2014-5-27 19:41
恭贺我县又一领导机构成立!浏阳烟花、上栗万鞭祝贺,噼里啪啦……
下面这些机构不知道我县有几个?一. ...
这不是科普,主要是怕我县地不够用
赞同....顶帖.. 本帖最后由 laker 于 2014-5-27 17:01 编辑
实在想不到还有你这个办公室
请问贵办公室与法院是什么关系?看来我国法制化建设任重而道远
希望你多多出声
谣言止于智者,事实胜于雄辩。 已阅,请贵小组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深刻领会群众路线的基本精,落实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杜绝官僚主义,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多多发声,多多沟通! 恭贺我县又一领导机构成立!浏阳烟花、上栗万鞭祝贺,噼里啪啦……
下面这些机构不知道我县有几个?一.县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
1.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县委员会
3.县人民法院
4.县人民检察院
二、县政府委办局
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6.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县经济委员会
8.县教育局
9.县科学技术局
10.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1.县公安局
12.县监察局
13.县民政局
14.县司法局
15.县财政局
16.县人事局
17.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8.县国土资源局
19.县规划局
20.县建设局
21.县市政管理委员会
22.县交通局
23.县粮食局
24.县商务局
25.县文化局
26.县卫生局
27.县人口与计生委
28.县审计局
29.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0.县地方税务局
31.县国家税务局
32.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3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34.县环境保护局
35.县水利局
36.县工业促进局
37.县农业局
38.县广播电视局
39.县新闻出版局
40.县文物局
41.县体育局
42.县统计局
43.县物价局
4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5.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6.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47.县信访局
48.县人民政府研究室
49.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50.县林业局
51.县信息产业局
52.县老龄委
53.县行政服务中心
54.县招商局
55.县房产管理局
56.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57.县水产局
58.县知识产权局
三、县委部委办局
59.县纪委监察局
60.县委组织部
61.县委宣传部
62.县委政法委员会
63.县委政研室
64.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65.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66.县国家保密局
67.县委统战部
68.县委党校
四 、县政府其他委办局
69.县地震局
70.县中医管理局
71.县路政局
72.县乡镇企业局
73.县运输管理局
74.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5.县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76.县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77.县城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78.县老干部局
79.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80.县监狱管理局
81.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办)
82.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83.县档案局(馆)
84.县版权局
85.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86.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87.县政府口岸办公室
88.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89.县公安消防局
90.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五、人民团体(比照公务员)
91.县妇联
92.中国贸促会分会
93.县残疾人联合会
94.县海外联谊会
95.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96.县科协
97.共青团市委
98.县总工会
99.县消费者委员会
100.县摄影家协会
101.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02.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03.县工商业联合会
104.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105.县志愿者协会
六、县事业单位(财政列支)
106.县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107.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108.县委县政府招待办
109.县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110.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11.县招投标中心
112.县经济信息中心
113.县投资管理中心
114.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5.县电信分公司
116.县移动分公司
117.县联通分公司
118.县铁通分公司
119.县供电公司
120.县邮政局
121.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122.县气象局
123.县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124.县通信管理局
125.县投资促进局
126.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27.县医疗保险局
128.县无线电管理局
129.县科学技术研究院
130.县勘察设计研究院
131.县人才市场
132.县图书馆
133.县公路总段
134.县中心血站
135.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6.县人民医院
137.县中医院
138.县妇幼保健院
139.县高级中学
140.县高新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
七、县其它办
县教学仪器供应(管理)站(办),县医疗卫生用品供应管理办(中心),县采购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台办,县招商局,县邮政(通信)管理局(政府机关,不同于邮政、电信等国企),县监察室,县体育局,县体委,县普教室,县编委,县史研究室,县职教中心(办),县德育办,县未保办,县电教中心,县初招办,县中招办,县高招办,县自考办,县防雷办,县园林局,县文联,县退安办,县妇联,县残联,县精神文明办,县拆迁办,县民委,县工商联,县共青团委,县民革,县农公党委,县民盟,县致公党委,县民建,县民进,县九三学社,县台盟,县黄埔同学会(这些都是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党政机关哦,可不是什么社会团体),县经贸委,县经济委员会,县生产力促进委,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房管局,县农机所,县工业局,县轻工业局,县二轻工业局,县机械工业局,县化工局,县电子工业局(很多县根本就没有化工等产业却设这些部门),县电力局,县高新技术产业局,县供销社(行政事业单位,不是80年代那种企业性质的供销社),县工联社,县路政中心,县交通局,县路政执法局,县公路管理局,县海事局,县外事局,县台商联谊会(很多设这个部门的县连半个台商也没有),县水产局,县农科所,县畜牧局,县驻地级市办,县驻省会办,县驻京办,县水利局,县水电管理局,县科技局,县科委,县外商服务中心,县国际交流中心,县教科所,县干部培训中心,县教师进修中心,县成教处,县再教中心,县科研所,县儿教中心,县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县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县出国留学管理中心,县危险品管理局,县党史研究室,县车管所,县渔政局,县文化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
已阅 同意转发 本帖最后由 大话古月 于 2014-5-27 20:15 编辑
是以前就有还是刚刚成立的这个组织?
网络言论是要以法律为底线,可是我们网络发言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就因为发表了有关殡葬改革的帖子),这是不是违法?一个本身就干违法事情的所谓组织,来监督网民言论是否违法?
我信广大网民绝大多数是守法良民,某些部门不要把网民都当井底之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