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都 发表于 2012-2-10 19:30

这我教师确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从事教育事业几十年,深受爱戴。家里也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富裕。我想事情还没调查清楚之前大家都不要妄自下结论。公安、法律会给大家一个公正,公平的答案

太湖江塘 发表于 2012-2-10 19:36

不管以前发生多少事,不应该把人打死,应该请求政府解决.

亦心依旧 发表于 2012-2-10 19:55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2-2-10 19: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具我了解,这位教师好像是当什么总务主任,基本不带课,且家里早就开了麻将室,赌大的,这么多年,光桌租 ...

你去赌过???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2-2-11 09:16

亦心依旧   你去赌过???

呵呵,去他家赌过的人多了去了。。。。。

大山人家 发表于 2012-2-11 15:10

其实也不用动不动就什么单位的这样的刑事案件是要走法律程序的中国最大的悲哀是不会法制 而是人治一切走法制就行了严惩这些违法分子!

大鹏展翅 发表于 2012-2-11 15:30

仔细想想,双方都有错;但打人的几个,心也太狠;同村相处,下手过重;得到了地基,住的心安吗?大家还是多学学“六尺巷”的典故吧!

心痛的落泪 发表于 2012-2-11 16:01

blacksnow 发表于 2012-2-10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描述的那个老师的言论是你亲眼所见吗?死者带刀上门有足够的人证物证。按照你的逻辑,没有死的一方的重 ...

请问你的人证物证在没哪?肇事者的同伙都已认罪,你在这里大放噘词,难道你还认为杀人没有罪吗?被杀 者倒还成了罪人!沃

心痛的落泪 发表于 2012-2-11 16:18

亦心依旧 发表于 2012-2-10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是在煽动不满情绪!死者带刀上门是事实,聚众百人殴打对方妇女也是事实!拉几车人到医院闹事也是事 ...

这位朋友你搞错了吧,殴打妇女是肇事者的所为,你赖在死者头上,你不怕天打雷劈吗?几车人去医院只是纯粹的去看望死者,竟然被你说成了去医院 闹事,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你帮罪犯开脱责任也不是这么帮的吧!

江太石 发表于 2012-2-11 17:03

不要再在这里争吵了,人命关天,自然有公安部门会处理,相信不就就会有结果。

一生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2-12 15:12

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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