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不用动不动就什么单位的这样的刑事案件是要走法律程序的中国最大的悲哀是不会法制 而是人治一切走法制就行了严惩这些违法分子!
仔细想想,双方都有错;但打人的几个,心也太狠;同村相处,下手过重;得到了地基,住的心安吗?大家还是多学学“六尺巷”的典故吧!
blacksnow 发表于 2012-2-10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描述的那个老师的言论是你亲眼所见吗?死者带刀上门有足够的人证物证。按照你的逻辑,没有死的一方的重 ...
请问你的人证物证在没哪?肇事者的同伙都已认罪,你在这里大放噘词,难道你还认为杀人没有罪吗?被杀 者倒还成了罪人!沃
亦心依旧 发表于 2012-2-10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是在煽动不满情绪!死者带刀上门是事实,聚众百人殴打对方妇女也是事实!拉几车人到医院闹事也是事 ...
这位朋友你搞错了吧,殴打妇女是肇事者的所为,你赖在死者头上,你不怕天打雷劈吗?几车人去医院只是纯粹的去看望死者,竟然被你说成了去医院 闹事,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你帮罪犯开脱责任也不是这么帮的吧!
不要再在这里争吵了,人命关天,自然有公安部门会处理,相信不就就会有结果。
杀人偿命......
同意13楼的意见!:L
hellozhu 发表于 2012-2-9 2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事情如果县里处理让老百姓不满意,我相信以后太湖县杀人的事件更多
楼上说的对
本帖最后由 你的女人 于 2012-2-13 22:38 编辑
人命关天,自然有公安部门会处理,相信政府和公检法是公正的。期待处理结果。
hellozhu 发表于 2012-2-9 20:35
这事情如果县里处理让老百姓不满意,我相信以后太湖县杀人的事件更多
期待给事件一个圆满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