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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两遍:第一次一带而过不太清楚,再认真回看了遍还是没看不明白!(当然是我自己理解上的失败)
但我好象读出楼主字里行间带着些许不屑和愤怒?是这样吗?
对于标题,应该不能视他对你名字的好奇为“质问”吧?
他不是警察,不是法官,他没有这样的权利更没这样义务去查问吧;
我记得你在一帖子中对我说过:
“为什么看见别人眼睛中有刺
却没想到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大概这样说的)”
我很接受这句话也觉得这话很适用于人在某种情况下对自己的提醒。
一个成熟,有风度的人可以为自己辩解,但不要以暗箭伤人来对待别人,这样好象有点失自己的风貌。
论坛是个自由言论的地方,但毕竟还是有很多人同在的
所以不同与博客,可以自己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但论坛上我们还是要尽量少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当然我和你一样,会比较喜欢讨论些问题,说话也是比较直接
但还是要给彼此留点余地,因为大家说不定就是身边的朋友或将来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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