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angjian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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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升学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负担的赔偿金,是学校与事故当事方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教育行政调解协议、人民法院调解协议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定书、判决书确定的赔偿金。
第六十七条  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没有赔偿责任的,学校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学校正常的办学条件下有剩余,受伤害学生或者其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必要的救治费用,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自愿、可能、适当的原则,资助受伤害学生一部分医疗费或生活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经济帮助为名,强迫学校承担受伤害学生的救治费用。
第六十八条  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从有关责任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追偿金,但应保留被追偿者家庭的生活费用。
学校追偿不包括被追偿者的家庭财产和收入。
第六十九条  学校负有事故赔偿责任的,应当负责筹措赔偿金。
公立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协助筹措。
民办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举办者协助筹措。
公立学校能够筹措赔偿金而不筹措赔偿金,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协助筹措赔偿金,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及时筹措。
公立学校的主管部门不协助学校筹措赔偿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协助筹措。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参加校园方责任险。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作为本地区学校校园方责任险的投保公司,学校自愿选择其中一家为投保公司,保险费用由学校支付,不得向学生收取保险费。
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由政府支付公立学校的校园方责任险的保险费。
保险公司依据学校与受伤害学生达成的赔偿协议、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书和法院的裁定书和判决书理赔,拒绝理赔或者拖延理赔的保险公司,教育行政部门终止其在本地区学校推行校园方责任险的协议。
第七十一条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互助共济的原则,组织公立中小学共同出资,设立学生伤害事故赔偿准备金,用于弥补学校无力筹措的部分赔偿金。
筹措伤害准备金,可以采取社会募捐、政府资助、政府和学校按年度根据一定比例出资等多种方式。
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由政府划拨专项资金设立学生伤害事故赔偿准备金。
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设立非常设的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金管理委员会,参加的学校均为管理委员会成员。
第七十二条  设立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金的地区的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赔偿责任时,可以向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金管理委员会提出资助赔偿金的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的当事人;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
三、学校负担赔偿责任的协议书、调解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和判决书;
四、学校自筹的赔偿金额和赔偿金的差额。
经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向申请资助的学校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第七十三条  公立学校管理混乱,经过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当年仍然发生同一类型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学校追偿政府支付的校园方责任险的保险费、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筹措的赔偿金、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金管委会支付的赔偿金。
第七十四条  学校可以向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宣传学生意外伤害险的目的,可以为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购买学生意外伤害险提供联系保险公司的便利,但学校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学生意外伤害险。
学校不得代保险公司向学生收取保险费,除非保险公司书面声明保险责任自学校收到学生的保险费之日起生效。
学校代收保险费不得向学生和学生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章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七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具有下列情形,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造成重大事故的;
二、瞒报、缓报或者谎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七十六条  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第七十七条  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过失造成学生伤害,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当年考核不合格;故意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开除公职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关系;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学生伤害后果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学生违反学校纪律造成他人伤害的,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亲属等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故意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学校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学生监护人或其家长因为赔偿争议严重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报告,应当立即向所属的人民政府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幼儿园幼儿入园、离园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幼儿园按照服务家长、保教并重的原则,根据幼儿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点,按照幼儿园管理规定,落实预防幼儿伤害事故的措施。
第八十二条  其他教育机构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
第八十三条  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本实施细则未规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教育厅解释。
第八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务处
总务处
一、总务主任职责
总务主任是校长抓好学校总务工作,关心师生生活水平的得力助手,其职责如下: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及校长学年工作要点,制订学校总务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按计划订购和发放教师办公用品、买图书、仪器、体育医疗用品等。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校产的登记、分配、保管、添置、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4.管理财务。做好学生杂费收支工作及助学金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种经费,定期审核账目。
5.负责对校园环境的管理。搞好校园规划及环境的绿化卫生工作,努力实现校园绿化、净化、美化,改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
6.经常深入各部门了解情况,听取对总务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所需物品。
7.关心师生生活,搞好集体福利事业,解除后顾之忧,办好食堂。
8.协同政教处管理好学生宿舍。
9.加强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管理好好车辆。
10.以学校实际出发制订并实施总务处各职工岗位职责要求,制订总务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11.督促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考核工作及每学年的评比工作,并关心他们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
二、财务组职责
1.会计职责
(1)遵守国家法令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政策,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坚决同贪污盗窃、铺张浪费以及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按照规定编造年、季、月的各种报表统计资料,做好年度决算,准确及时地送领导审核。
(3)定期预算并检查各项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按勤俭办事的原则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4)负责管理全校行政和其他方面所有财会项目的收入,支出账目,对所负责的账目,做到记帐及时,日清月结。
(5)审核一切收支凭证。财务开支做到审批、报销手续完备。
(6)保管好一切财务凭证并及时整理、装订,妥善保存待查。
(7)督促并协助各有部门,及时处理一切督收、暂付款项。
(8)协助人事部门做好调资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调动的工资转移手续。
2.出纳职责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自觉与各种违法行为斗争,管理好全校各账的现金、支票的收支工作。
(2)定期与会计及有关领导进行资金盘点工作,做到库存现金与帐目相符,银行存款与帐面相符。
(3)按期造好工资册,做好每月教职工工资、酬金和学生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4)与教学处相配合,做好每学期学生学杂费、住宿费的收纳工作。
(5)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3.其他管理人员职责
(1)自觉遵守财务制度,管理好所收资金。如房租、水电费等所收资金超过库存规定限额,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反映。及时妥善处理。
(2)按月造册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当月资金收入情况,帐目要清楚、准确。
(3)协调好学校与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校产组职责
1.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全校财产总帐和仓库物资,做好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2)健全总帐与公帐制度,要求帐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
(3)购进、调进、自制的资产,须根据凭证和依据及时进帐。
(4)定期进行对帐清资,对损坏,丢失、消耗的资产办理申请注销手续,待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注销。
2.物品发放工作职责
(1)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保证教学所需物品的供应。及时了解,报批需购进的教学物品组织采购。
(2)对各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丢失、不损坏。库内存放整齐有序,保持清洁,并落实好防窃、防火、防白蚁等安全措施。
(3)健全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物资采购回来,要做好验收、入帐,方可领出或送交有关部门使用。凡不规定发放的物品,未经总务主任批准,不能发放。
(4)按有关规定及发放教师教学用品,注意勤俭,反对浪费,又要做到服务热情、领用方便。
(5)不能使用的仪器、物品,要及时报废处理。
3.物品采购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的需要,及时采购各部门所需物资。采购工作应多跑、细看、多比较,力求物美价廉,保质保量,坚决不购假货劣货。
(2)购物须按规定凭请购单购买,凡购进物品须经保管员验收后,才能报销。
(3)如不能按时完全成采购任务,应主动向有关方面作出解释,并按使用部门提出的改购意见再度采购。
(4)注意了解市场商品质量、性能、价格各方面的变化发展,主动向订购部门提出积极性的意见。
五、水电工职责
1.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按安全规范作业。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保证学校水电的正常供应,及时恢复双回路供电,当双回路线停电时,尽快用发电机发电。
4.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风扇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5.严格执行节约水电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五、铁木工职责
1.密切配合教学工作,及时维修全校的桌椅,门窗、教具、黑板、文具柜等用品。
2.维修工作要根据学校工作的先后缓急作出安排,力求按期完成。
3.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约原材料,有勤俭持家的主人翁精神。
4.保管好铁木房的一切生产工具和材料设备,不得随意借出或长期提供私用。
5.注意防盗、防火,安全作业。
六、勤杂组职责
总务助理为勤杂组负责人,协助总务主任落实后勤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1.及时安排好平时报修的水电、木、铁、泥水等维修工作,并加强检查、督促,保证维修质量。
2.维修需用的物品应作好请购计划,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购回。
3.平进勤走、勤看、随时纠正浪费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尽力保持校园的整洁美观,保证校园设施的正常使用。
4.与校办公室、教学处密切配合,安排好对外接待或重大活动的茶水供应,清洁卫生,全场布置等各项工作。
七、膳食组职责
1.膳食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安排。处理食堂事务,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食堂工作秩序。
(2)组织食堂全体职工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组织职工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3)管理好食堂的物资。凡购进食物要做好验收工作。物资出入要有实物帐,库房要经常清理,落实防盗,防火,防疫等安全措施。负责安排炊具的添置和设备的维修。
(4)督促全体职工遵守《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5)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提高饭菜质量。每月收支情况按时向主管汇报。
(6)处理好职工的奖金评定福利分配和劳保用品发放,要坚持原则,又要公平合理。
(7)定期听取师生意见,不断改进膳食工作。
2.炊事员工作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工作态度端正,服务热情。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分配。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做私事。按时开饭,做到饭热菜香。
(3)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遵守操作规程。食物清洗要干净、烹煮要熟。搞好厨具的消毒和厨房工作间、售饭间、餐厅的清洁工作。
(4)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力求菜式品种多样化。
(5)爱护公物,对用具要轻拿轻放,能修补的自己动手修补,以节约为光荣,以浪费为可耻。
(6)定期体检,领取健康证。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食堂卫生制度
一、进饭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防疫站发的合格的健康证。
二、指定专人从事饭堂内外的环境卫生,餐厅做到每餐一小扫;并拖地面一次,每周一大搞和定期擦玻璃和风扇。
三、各个工序完工之后,各自按规范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四、指定专人对餐具的清洗消毒,做到一冲、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餐具热力消毒保证在120℃的温度和20分钟以上的时间。
五、饭堂指定卫生监督员,专门负责平时卫生监督工作,保持饭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清洁。
六、合理处理废物,不要影响饭堂卫生。
七、按要求做好饭堂人员个人卫生工作,如衣服清洁,指甲不能过长,售饭、打饭时要戴口罩。
八、此外,还要制定各个工序的卫生制度张贴,让饭堂每个员工有章可循。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二、设立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三、卫生管理人员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做好登记;每周一次联合组织各部门进行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考核卫生管理人员工作。
四、建立奖罚制度,每次检查的记录,作为当月奖惩依据,与工资奖金挂钩。
五、发现问题,专人跟踪改正,并记录处理结果。
六、检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操作过程卫生、个人卫生、用品用具卫生、设备的卫生情况以及卫生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转,损坏设施的维修情况等。
七、各类检查记录保持完整,并存入档案。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初加工岗位责任制
一、肉类初加工
1.加工肉类首先要注意肉类新鲜度,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腐烂变质的禽畜肉不得加工。
2.海鲜类不要与鱼类混合清洁。
3.禽、畜、鱼肉类品不得落地。
4.加工好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
5.砧板做到“三面”(砧板面、度、边)保持洁净;砧板在合用完毕后,要刮光清洁后竖放。
二、蔬菜类加工
1.蔬菜瓜果进货后,必须分类放在蔬菜架上,不得隨地堆放。
2.蔬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浸、二洗、三切。洗涤蔬菜要有足量水洗;洗涤后的蔬菜不得有沙、杂物、昆虫等。
3.腐烂的蔬菜瓜果不得食用。
4.每天下班后必须清洗水池、地面、保持干净,沟渠畅通。
5.公用具(菜架、容器)必须洗净,不得积污。
6.上班前必须检查岗位卫生,下班前搞好岗位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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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配餐间的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进入配餐间的食品必须是熟食品或经洗涤消毒的水果,要求具有相持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对未经煮熟的饭菜或未经清洗消毒的水果不得进入配餐间。凡是配餐间内工用具必须洗涤消毒干净。
二、保持配餐间内环境卫生和食品工用具整洁。要有防蝇、防虫、防鼠、防尘等设施,配餐前开启紫外线灯,进行空间及物体表面消毒20—30分钟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配餐间内操作。
三、配餐间要做到“三专”:专用于配餐、专用工具、专人负责。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配餐间只能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及必要的工具。任何杂物及私人用品不准放入。配餐间内的冰箱为专用,配餐剩下的饭菜、熟食要及时存放在冰箱内。
五、注意个人卫生,进入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干净的工衣、帽、口罩,并在预进间内洗手消毒。不准留长指甲、戴戒指、手表等饰物;不准在配餐间内看书报、抽烟吃食物和带进任何杂物。上洗手间必须把工作服脱下、在进入工作时重新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
六、煮熟的饭菜在配餐间内不能存放过长时间。最多不超过1.5小时。大型宴会、酒会时要留取食物样品观察48小时。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预防食物中毒卫生管理制度
一、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要设立专职卫生负责人,健全卫生检查制度,每餐检查,并做记录。
二、要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食品原材料必须定点采购,并索取生产单位《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的检验合格报告书。严禁采购来源不明、可疑、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如:四季豆、蘑菇、河豚鱼等;不准外购熟食品直接供食用。
三、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环节,要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技术操作规范;加工食品一定要煮熟煮透,食品从制作到食用不得超过1.5小时。熟食品保存应在摄氏-10°C以下。
四、蔬菜要严格按照“一洗二泡三烫四煮熟”的制度,生熟食品要分开加工、存放,落实“三防一消毒”制。
五、完善餐具洗涤、消毒、保洁设施和防蝇、防鼠、防尘等卫生设施。
六、禁止使用隔餐食品,包括荤菜、素菜以及米面制品。
七、禁止食用猪肺等动物内脏,预防“瘦肉精”引起食物中毒。
八、加强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食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一、应采购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感官性状的食品。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过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过保质期限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卫生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卫生管理人员检查。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索证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凡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有明确来源。
二、采购人员购进食品时,必须向生产食品的企业索取该企业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近期产品检验报告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核对所购进食品与食品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名称、许可范围及食品检验报告书内容是否一致。
三、各类食品标识必须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单位、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食品标识内容。
四、不得经营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生产单位所生产的食品和无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标识内容不完整的食品。
五、经营者应配备相应设备或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必要时送有关部门检验。仓库人员验收货物时,必须核查是否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近期产品检验报告书等资料,资料不全的应拒收货;查验食品的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
六、索证资料统一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备查。
七、本单位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进货记录和索证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食物留样制度
一、凡重大会议,活动的供餐,集体食堂供餐,餐饮单位五十人以上的集体就餐必须做好食物的留样工作。
二、应指定专人做好食物留样工作,对留样食物逐一登记。
三、应用能密封可消毒的容器留样,在留样前必须对留样工具,容器,冰箱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
四、每种样品的留样数量必须在100克以上。
五、应在食品加工煮熟后马上进行留样,加盖保存,不得露空存放。
六、应设立留样的专用冰箱。冰箱能正常运转,并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温度控制在5℃以下。
七、留样的时间为供餐完毕后四十八小时。
八、留样的品种包括供餐食品、餐前小吃等。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熟食间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进入熟食间的食品必须是熟食品或经洗涤消毒的水果,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对未经煮熟的饭菜或未经清洗消毒的水果不得进入熟食间。凡是熟食间内的工具、用具必须洗涤消毒干净。
二、保持熟食间内环境卫生和食品工用具整洁。要有防蝇、防虫、防鼠、防尘等设施,加工熟食前开启紫外线灯,进行空间及物体表面消毒20~30分钟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熟食间内操作。
三、熟食间要做到“三专”:专用于熟食、专用工具、专人负责。非专间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熟食间只能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及必要的工具。任何杂物及私人用品不准放入。熟食间内的冰箱为专用,剩下的熟食要及时存放在冰箱内。
五、注意个人卫生,进入熟食间的工作人员工必须穿戴干净衣、帽、口罩,并在预进间洗手消毒。不准在熟食间内看报、抽烟、吃食物和带进任何杂物。上洗手间必须把工作服脱下、再进入工作时重新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
六、熟食在熟食间内不能存放过长时间,最多不超过1.5小时,并做好食物留样制度工作。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检查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2.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3.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4.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5.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6.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
2.发现病患者及时调离;
3.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4.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1.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2.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3.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食品卫生基本常识
食品卫生定义
一、保证食品卫生,其中食品的卫生要求是:
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并符合相应的营养要求。
2.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二、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
1.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三、食物中毒的概念:
1.食物被大量病源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霉菌等)污染产生大量毒素。
2.食品化学毒物污染。如:农药,污染蔬菜等。
3.食品本身含有天然有毒成份。
4.食品由于贮存不当而产生毒素。
食品卫生管理
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以及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原料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检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有关资料。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食堂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1.单位负责人:张朝胜
2.卫生管理人员:袁雄导  
3.饭堂主要责任人员:张朝生  张朝富  杜雲春  梁继庭  廖小平  何建明  唐纯玲
4.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杜雲春
二、卫生管理架构
                     

三、职责
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责任人,需要对其负责的设备及实际操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这是保证食品卫生的最好方法。这种检查应当涉及到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个功能单位。
四、管理人和责任人日常自我检查必须包括的项目
1.食品加工和销售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
2.食品采购、运输、贮存、销售程序和质量控制。
3.食品采购的来源和地点。
4.食品贮藏场所和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所有的冷藏设备。
5.食品经营区的卫生,包括防蝇、防鼠、防尘等情况。
6.公用设施,如:厕所、更衣室等。
7.备用品及设备储藏场所。
8.垃圾的处理,及饭堂周围环境。
9.食品运输容器和车辆。
10.其他任何可能引起不卫生和师生不满意的地方。
以上问题卫生管理人和各责任人应依照法规、标准的要求对饭堂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各项规范和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确保饭堂所有区域及食品制作过程的卫生。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食堂卫生管理方案
一、食品卫生管理单位负责人:张朝胜(校长)
管理小组成员:张朝胜  袁雄导  聂相联  徐志洪  余应帮  江伟明  
卫生监督管理员:杜雲春  张朝生  张朝富  廖小平  
二、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每月组织员工培训学习1—2次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文件,以及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卫生问题。
三、培训学习时间:每次1小时。
四、培训学习日期:每两周的第二个星期六中午午餐后进行。
五、培训老师:由管理小组派员或卫生监督管理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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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和处罚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膳食工作最基本的要求,是师生饮食健康的保障。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学校食堂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一、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认真执行制度,配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饭堂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食堂招收员工一定要经学校备案登记,办理好三证(健康证、计生证、暂住证)方可上岗,违反规定,扣罚食堂主管100元。
三、饭堂人员如有感冒、发烧、腹泻、刀伤应停工接受治疗,防止食品感染。恢复健康后方可从新上岗。如处理不好造成食品污染将追究食堂主管和各班组的责任。
四、食物必须远离污染源,饭堂内部卫生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当餐清理出来的垃圾应于完工后清理进垃圾桶内,垃圾桶应密封加盖。发现垃圾桶未加盖的,发现一次扣罚款10元。
五、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合理布局流程,生熟食品存放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违规操作处以1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主管、各班组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六、肉类原料和蔬菜原料的初加工应分开,洗涤池有明显的标志。违反规定处以1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主管、各班组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七、设立专用餐具洗刷水池,专职的消毒的工作人员,并做好餐具的消毒登记。生熟菜托要分开使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保洁,并有记录。违反规定处以10元罚款。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追究主管、各班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制定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索取商品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严禁收用无牌、无证、过期的商品或原料。违反规定处以2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主管、各班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仓库原料应分类存放,并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严格将食物原料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禁止出售过期、变质的原料或食品。违反规定处以1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主管、各班组负责人和当人的责任。
十、冷库和冰箱的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生熟原料分开,摆放整洁,定期消毒,确保冷库和冰箱的正常运行。检查冰库和冰箱一次卫生不合格处以10元罚款。
十一、食堂要定期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并维护“三防”设施。发现“三防”设施损坏,要及时上报。
十二、坚持工作人员上班前,售饭前、便后的洗手消毒工作。违反规定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
十三、坚持做好每日滤油脚的收拾工作,按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违反规定处以10元罚款。
十四、认真做好食堂二次供水的水源卫生防护设施,确保二次供水(备用水)的安全使用。要节约用水,发现长流水,每例罚款10元。
十五、正确使用配餐间工具的空气消毒设备。定期做好环境消毒和灭蝇工作,并做好记录。违反规定罚款10元。
十六、熟食间操作设立专用工具、消毒工具及专人负责制度并认真做好保鲜工作。违反规定罚款10元。
十七、米饭中不得夹带有体积较大的杂物或有伤害性的物品(玻璃、铁丝等)如发现此类问题每次扣罚50元。
十八、肉、菜中不得含有不良进口的杂物(如苍蝇等昆虫,小菜虫除外)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50元,再有类似问题,每次按上次处罚的金额递增10%处罚;发现出卖食物有蟑螂、铁丝、玻璃及其它杂物罚款100元。
十九、对剩饭剩菜的处理要严格,注意分类保鲜存放,在确认无变质、变味后方可加工使用,如有问题,要认真处理并做好记录,出售前要煮熟、煮透。违反规定处以50元罚款,如造成事故,要追究主管、各班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十、禁止采购、验收、加工、出售野生蘑菇或野生菌类,禁止加工、出售发芽的土豆。如违反规定,罚款2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主管、各班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十一青菜、豆角、四季豆的加工,要严格按照“一洗、二泡、三烫、四炒”的程序,煮熟、煮透,严防四季豆毒素中毒和青菜中的残留农药引起食物中毒事故。违反操作规程一次扣2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主管、各班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十二、正确使用食品机械,严格按规定使用操作,定期做好清洗、消毒和机械保养,杜绝食品机械的重复污染。违规操作或不合格处以1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主管、各班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十三、饭堂餐厅内的饭桌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开饭时间内必须安排人员及时清理饭桌,餐厅内的门窗,饭具架要求做到每星期清洁一次,未按要求做到的每次扣罚20元。
  二十四、食堂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内部员工安全防范的管理: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下班要锁好门窗,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违反一项扣食堂1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主管、各班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在饭堂工作场所内抽烟一次扣罚主管50元;并扣罚当事人10元;
3.上班时手不能带首饰(包括手表),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元;
4.发现直接用手拿食品,收现金出售食品,扣罚当事人10元;服务态度恶劣,无理与同管理人员及学生发生争吵,以及恶语伤人者,不服从管理者,轻罚20元,重则立即解雇(指员工)。
学校根据以上项目对食堂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按以上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其余时间由专职卫生管理员、监督员和各班组长,进行检查和自我检查。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食堂员工岗位责任
岗位名称  岗位责任人  主要职责和要求
主管  张朝生  全面负责饭堂日常整体运作。
副主管
兼:安全及设备维护  张朝富
  1、协助主管全面负责饭堂日常整体运作,检查每餐次食物的加工、出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并负责人事安排、考勤、奖惩.
2、负责饭堂燃具炉具、锅炉、电梯等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确保所有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主管助理  廖小平  1、协助正、副主管负责饭堂日常工作。
2、负责食品初细加工、清洁卫生等日常安排;冷藏食品的卫生管理;食品的留样。
3、负责饮食文化的墙报宣传员工卫生知识的培训。
专职卫管员
兼:采购
  杜雲春  1、全面负责饭堂卫生捡查,督导工作.
2、确认饭堂采购的数量、份量;并定向下单采购;按采购的有关卫生要求,做好食品和物品的采购工作。
3、解决和处理师生就餐的投诉;收集意见和建议。
仓管员  梁继庭  1、负责饭堂一切物品的入库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
2、严格按规定摆放物品,做好物品的出入库登记,仓库保洁和“四防”措施.
厨师班  何建明

  1、负责全校师生日常饭菜等食品的烹调加工。
2、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烹调的工作制度,先汤后煮,按序操作,冷冻食品和剩余食品要充分加热。不用变质的原料,生熟分开,发现卫生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点心班  唐纯玲
  1、责全校师生早餐、宵夜的面食、点心的加工。
2、严格执行点心工作制度,所有的加工设备、用具应及时清洗并消毒,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熟食加工员  
王  燕
曾  琴  1、熟食间、小炒间、客餐厅、教工配餐间的卫生、餐用具的消毒。
2、严格执行熟食间的工作制度,加工熟食的刀具、用具必须严格消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并参与洗切、服务的工作。
洗切、服务  刘经芬、
卢瑞秀等人  1、严格执行集体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和卫生制度,按章有序,服从工作安排。
2、积极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清洁、卫生  龙元菊


  负责饭堂一、二、三楼的餐厅全面卫生工作。每餐清扫、擦台面、拖地一次;
每天对楼梯、厕所清扫一次;每周彻底大搞一次卫生;对餐厅玻璃窗每月擦洗一次。

保洁员工作制度
一、保洁员在管理员及班长的指导下进行清洁工作,实行分地段包干,责任到人。
二、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及学校内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保洁员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四、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上班时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六、礼貌对待辖区内的每位出入人员,服务到家,做到微笑服务。
七、保洁员必须做到思想要过硬,经得起利诱,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绝对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拿取学校的任何财物(包括细小物品、食品等),如有发现立即开除。
八、不准擅自拿用公司物品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九、保洁员必须做到心理要过关,做到不怕脏,不怕苦等。
十、保洁员自身卫生情况要不属五类人员:传染病、肝炎、霍乱、皮肤病、流感等,工作过程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
十一、办公室内有人在方可进入清洁。(或征得校方人员同意)
十二、工作期间不能吃零食、讲粗口、看书报、大声谈话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十三、不得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索取酬劳。



保安队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保安队的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心,使全队上下职责分明,责任明确,从而确保校内安全,特制定如下岗位责任制:
一、队长:负责全队的工作安排,带领全队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调处较大事故,对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校领导予以处理(在休假或外出公干时,要及时通知副队长临时接管其工作);若因处理不当或上报不及时对学校造成损失,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副队长:主要负责巡逻队全面工作。要做到合理、及时处理好巡逻时所出现的突发情况,并按校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好记录和汇报。对其所负巡逻队的工作负全责。协助队长做好日常工作,在队长休假或外出公干时担负起队长所负的职责和责任。
三、班长:负责全班的工作安排,服从队长的领导,处理好当班所出现的所有事故,对于当班处理不了的事故要及时与队长联系加以解决。并对其所当班的工作负全责,承担造成损失的过错责任。
四、队员:要服从队长的统一安排和班长的安排,按照学校制定的有关规定做好值勤工作,处理好正常的工作任务,碰到不能处理的事故要及时向班长反映加以解决。并对其所负岗位的工作负全责,承担造成损失的过错责任。
原则上正、副队长要保持一人在校以便处理事务。




华南师大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安全公约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公约: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门岗制度,不爬墙进出校门,进入校门须穿校服或出示证件,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学校公物不得私自带出学校。
三、严禁学生在非教学课和非开放时间到游泳池游泳或玩水。
四、严禁师生以各种形式参加赌博、六合彩等,坚决杜绝不良风气。
五、禁止学生带明火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炉、蜡烛、打火机等,不准破坏电路设施,私接电源以防发生火灾。
六、上下楼梯、楼道靠右走;不追逐、嬉闹,发现楼梯拥挤,应自觉遵守秩序,不争先恐后。
七、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产品,不吃不卫生的东西,防止食物中毒。
八、禁止偷窃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偷窃破坏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九、严禁学生上课、自修时间在教室外或校外游荡或夜不归宿,上课期间学生非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宿舍,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十、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通过召开家长会、问卷调查等各种形式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作息时间及有关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及时听取家长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的有意见和建议,使学校、家庭共同联手,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坚决杜绝不良事故发生。
十一、师生应自觉维护学校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十二、加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学校公、私财物的安全。
以上公约望共同遵守。


工  会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委员及工会小组组长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主动接受同级党组织及上级工会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请示汇报工作,负责召开工会委员和有关办公会议,按照党组织工会要求组织实施落实。
2.代表职工群众参政、议政、参加有关会议,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3.组织工会委员会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积极作用。
4.按时参加上级工会召开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会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工会委员的具体工作部署。
5.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订出规划,分解实施。抓好工会自身建设,改进活动方式、方法,发动会员群众办工会。主动按受会员的监督。
二、工会组织委员职责
1.组织会员学习政治理论、教育、教学和工会业务知识,搞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建立民主生活制度。
2.负责工会计划的制订,工作总结的形成及有关请示、报告、记录等文字工作处理。
3.做好工会小组的管理及工会小组长、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筹备和组织教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三、工会女工委员职责
1.处理好女教职工的恋爱、婚姻、生育、家庭等问题,督促有关方面为女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
2.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3.负责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及账务管理。
4.做好工会财物的管理及登记工作。
四、工会生活委员职责
1.发动和组织教工开展劳动竞赛,提高教工的主人翁意识。
2.带领教职工进行教学研究及改革,开拓创新,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为他们排忧解愁,处理有关婚丧嫁娶等事宜。
4.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协助做好有关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
五、工会文体委员职责
1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文体竞赛、演出、联欢等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体育事业。
2节假日组织教工旅游、参观学习,丰富知识,活跃身心。
3负责“职工之家”的筹备建设。
4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六、工会小组组长职责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教育、教学和工会业务知识。
2.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协助工会做好各项工作。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勇于开拓创新。
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传达工会的决议,积极做好会员的思想工作。
5.坚持原则,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6.作风民主,善于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各工会会员的批评和监督。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二、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事业。
三、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职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四、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五、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职工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做好劳动保险工作和劳动工资的群众工作;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工作。
六、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八、管理好工会财产。
九、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强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二、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事业。
三、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职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四、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五、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职工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做好劳动保险工作和劳动工资的群众工作;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工作。
六、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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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八、管理好工会财产。
九、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强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一、依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义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二、目的:为加强我校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三、领导机构:为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学校特成立由张校长担任会长的计划生育协会。
四、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本校已婚育龄妇女,按属地管理部门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妇检,费用由学校负责。配偶不在本校的男教职工,应按现工作地计生管理部门要求,把配偶的妇检证明于每季度当月妇检后交给学校计生管理员。不按要求做的教职工,学校将采取措施作出相应处理。
2.提倡晚婚,晚婚教职工(法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者)婚假15天。
3.提倡、实行晚育,执行优生、优育。晚育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护理假。
4.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按国家规定享受劳动保护和法定假期及相关待遇。
5.已生育一孩的夫妻,应采取节育措施,以避孕为主提倡夫妻双方有选择性采取避孕措施,女方放节育环或正常取环,给予3天公假。带环后因身体不适需取环者要有医院证明方可取环。否则,按事假处理。因带环失败而造成人流的,给予15天假期。
6.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应及早采取补救措施。禁止计划外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由我校及所属的管辖部门按《计划生育条例》处罚。
7.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持有《独生子女光荣父母证》的教职工,每年领取不低于100元独生子女奖励费,从领证之日起到子女14周岁止,父母双方单位各承担50%。
8.流动人员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接受本校计生管理。流动人员在本校生育的,须持有户籍所在地的生育证。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扬职工群众主人翁意识,保障制度实施,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证完成教育教学计划,努力办好社会主义学校。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校长行使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各种活动的职权。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研究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经费收支,各种分配,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事项。
2.审议校长提出的责任目标、工作计划、人事改革、管理改革、教育改革等重大方案以及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纪律,奖惩等重要规章制度。
3.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
4.凡由教代会通过的重要方案和规章制度,只有教代会有修改和废止的权力。
5.教代会应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指挥权威;校长应尊重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执行教代会决议和决定,落实教代会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6.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义务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尽的义务:
1.向校长提出办学方向、发展规划、人事改革、管理改革、教育改革及有关职工福利方面的建议。
2.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积极宣传和实行审议通过的各种方案和决策。
3.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带领全体教职工同心同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法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一年一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校工会负责。如有特殊需要可举行临时会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一半以上人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每次会议选举一次,小组成员由工会将候选人名单提请各代表小组民主协商产生,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第五章  职工代表
第十三条  代表条件
1.必须是我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师(含代课教师)及合同工。
2.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能很好地反应教职工的意见和愿望,坚持实事求是、不谋私利,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为群众所拥护。
4.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活动能力。
第十四条  代表的产生和比例
1.以校为单位,按分配的教职工代表名额及比例酝酿产生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或无记名投票,当选人的票数必须超过参加选举的教职工的半数方为有效。
2.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每届任期三年。
3.代表受原选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如不称职原选举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撤换。
4.教职工代表在校内调动,保留本届代表资格,调离本校代表资格自行取消,原选单位可酌情补选。
5.教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1/4,教师代表不得少于60%。
第十五条  代表的权力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所占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待遇。
6.因行使正常民主权利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
第十六条  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地遵守职业道德和校规校纪,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大会的决议,做好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4.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职业道德修养以及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  列席代表
1.列席代表只限于党、政、工、团的领导干部和离、退休教师中产生,但必须经校工会委员会提名,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方可作为列席代表。
2.列席代表不实行常任制,而由每次会议推荐产生。
3.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权利与正式代表相同。
第六章  会议议题与提案
第十八条  教代会的议题要坚持以搞好教育教学,以反映职工愿望为主,由校长提出。工会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会同学校校领导协商。报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后,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第十九条  凡根据大会议题,由教职工代表提出、两人以上代表附议,经代表小组整理、核实,可作为提案提交。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立案。属于个人或少数人以及个别单位的意见要求,作为意见之类处理,提案与意见应分别收集整理。
第二十条  提案由校工会负汇总、分类、整理、登记,及时提交提案审查委员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解释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
                                                              2005年4月1日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二、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法规,服从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体教工都是德育工作者,要努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积极为学生成才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四、热爱全体学生,了解学生心理,尊重学生人格,教态亲切,以诚相待,严禁体罚学生,禁止对学生采取任意停课等变相体罚的手段,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五、教师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博采众长,严谨治教,对工作一丝不苟,努力做到教学工作五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认真辅导,认真考试),要不断积累教学经验和资料,坚持 “科研兴校”,提高教学质量。
六、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志,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校改革。
七、行为文明大方,处处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举止端正庄重。校内讲普通话。不在教学区和会议室吸烟。不穿奇装异服。
八、待人热情诚恳,交往真切自然,语言文明,注重礼节。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九、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对学生教育的配合。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


                                          
关于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教职工福利费及
补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为了搞好我校教职工的福利费的使用,遵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规定如下:
一、教职工福利费来源和提取标准、使用范围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校的教职工福利费由工会经费专项拨款和按月按一定的比例提取教职工工资组成。提取标准是高级教师每月6元,一级教师每月5元,二级教师每月4元,三级教师每月3元,合同工每月2元,按年一次提取(每年9月份提取)。
教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对教职工各项集体福利事业,生育慰问金和结婚、离退休慰问品的发放,解决教职工及其赡养亲属的生活困难、疾病医药费困难、死亡丧葬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
临时工不提取福利费,也不享受由教职工福利费中开支的福利待遇。
二、福利费的使用
1.每年5月和10月二次劳保福利品的购置费,每人每年按140元划拨。
2.每年庆“三八”节慰问女教职工活动,每人每年按100元划拨。
3. “六一”节慰问教职工子女(14岁以下)每人30元发放。
4.凡有子女就读九年义务教育的教职工凭学费发票可报销学费一半。
5.春节慰问品的购置费,每人每年按100元划拨。
三、生育慰问金和结婚、离退休慰问品的发放标准
1.女教职工生育,工会代表学校给予100元慰问金,予以慰问。
2.教职工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工会代表学校赠送100元纪念品,予以祝贺。
3.教职工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时,工会代表学校赠送300元纪念品,予以欢送。
四、补助条件和标准
1.教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党政工派代表前往探望,送100元慰问金;重病或手术,党政工领导前往慰问并送200元慰问金。
2.教职工不幸身故,党政工领导前往吊唁,给予家属350元慰问金并送花圈予以悼念。
3.教职工的配偶、父母不幸身故,党政工派代表前往慰问,给予200元慰问金悼念。
4.对生活困难的教职工,经某人申请,由工会小组长签注意见后上报学校工会,经校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小组研究后给予一定的补助。
(1)困难补助金额分三等:
一等:500元    二等:300元    三等:200元
(2)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原则上每年年终研究一次,并报校行政会议通过补助方案后执行。
(3)对于特殊困难及特殊情况的职工补助金额由校行政工会议决定。
以上条例已于2005年6月11日经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学第一届教代会讨论通过。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教职工子女奖励条例
工会为鼓励教工子弟自觉、主动、勤奋、刻苦地学习,争取在学习上获取优良成绩,并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特此,对升学考试中成绩优秀,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取得奖项和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取嘉奖的教工子弟给予奖励。
一、升学考试成绩优秀奖
1.参加统一招生考试升入高中,达到省,市重点中学(南海区直属中学)录取线者奖500元。
2.参加全国高考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线或被保送进重点大学者奖励1000元;达到第二批录取线者奖励800元;达到省大专录取线者奖励400元;达到市大专录取线者奖励200元。
二、学科竞赛优秀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表扬奖
小学街道  80元  60元  30元  20元
区  100元  80元  50元  30元
市  150元  100元  70元  40元
省  200元  150元  100元  60元
全国  300元  200元  150元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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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三、德、智、体等诸方面优秀奖
1.获校“三好学生”、“十佳”、“优秀毕业生”称号者,中学生奖励100元,小学生奖励80元。
2.获区“三好学生”称号者,奖励130元。
3.获省、市“三好学生”称号者,奖励200元。
4.获学校“工作积极分子”、“学习进步”、“全勤”、“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奖项者,奖励50元。
5.一年内获两项全国学科竞赛一等奖者,被教育部委托培训的尖子班录取者,小学连续六年,初中或高中连续三年获“三好学生”者,奖励500元。
注:①若兼得几项奖,一般只奖最高一项。
    ②本奖励标准的解释权为教代会主席团。
奖励时间:每年九月份。
奖励申报及审查:请家长以子女当年的获奖证书为据,于9月10日前到工会,填写申请报表,由工会核实批准,张榜公布。
以上条例已于2005年6月11日经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学第一届教代会讨论通过。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校务公开工作方案
实施校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教育在新的历史时期认真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校”方针,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加强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加强学校的民主制度建设,根据南海区教育局2005年工作计划中“大力实施依法治校工程”和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努力提高学校依法办学的自觉性的要求,学校工会继续完善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推动学校廉政建设,形成和谐奋进的学校教育氛围。为此,依照《广东省中小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了规范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并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觉得有必要以政策为导向,制定“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校务公开工作方案”,建立校务公开制度。
二、具体方案
(一)成立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张朝胜
副组长:徐志洪  余应帮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务公开工作。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李家镇
成员:陈建国  曹玲  李家镇  廖泽春  聂相联  邹国强
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工作。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徐志洪
副组长:曹玲  栗成林
成员:袁雄导  吴秀芬  肖芬辉  谢永健  黄大禹  梁国涛  张兴前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以适当的方式对各中小学校务公开行为进行监督。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学校政务和学校财务两大类,具体如下:
1.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学校章程;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
2.学校奖惩制度;学校奖教奖学分配方案。
3.考核、晋升、评优、评先等组织机构、标准、结果等。
4.学校师生、家长各级各类获奖情况。
5.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的经费收支情况)。
6.学校建设的工程招标,学校设施、教学设备、仪器购置情况。
7.学校的各项收费标准及相关文件依据。
(其他参照《广东省中小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
(三)校务公开原则
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四)校务公开方式
根据规定公开的校务,应当根据特点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校刊、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校务公开监督
校务公开工作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并认真听取意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1.监督小组以适当的方式对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2.通过开展评议活动,召开会议、座谈等形式,了解和听取其他工作人员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设立校务公开信箱,及时查处违法或失当行为。
(六)校务公开归档
为了使校务公开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经常化,应做好校务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校务公开材料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
4.教代会会议记录。
5.校务公开工作相关材料(上级文件、工作总结、整改意见等)。
(七)校务公开法律责任
见《广东省中小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第六章。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要通过宣传和学习,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认识:推进校务公开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行政管理“三依法”的有效途径,实施校务公开有利于加强学校民主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决策民主化,促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推动我校教育的发展,提高我校办学整体水平。
2.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务公开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工作的落实。
3.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分别联系相应的部门,根据各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巡回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改正,同时帮助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在督察工作中坚持“写所要做的,做所写的;对照所写的,检查所做的;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所写的”。一句话,就是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科学管理。
4.健全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每学期召开的一次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汇报交流和研究部署校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召开各类人员通报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工作。
5.在重大工作中推动校务公开。学校凡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和事关学校发展大局的事项,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全过程公开。
6.每学年对本校校务公开工作作书面总结,并根据《南海区校务、院务公开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评分表)》作好自评,并将书面材料上交街道教育工会。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文明处室评比条例(暂行)
第一条  为了以优良的常规管理体现教工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决定以各处、年级组和科组为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在各处、、年级组、科组创建的基础上,由学校对各处室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授予达标处室“文明处室”称号,授牌并给予奖励。
第二条  文明处室达标要求:
1.本处室教师或员工能为人师表,集体荣誉感强,团结协作,乐于助人,互相关爱。语言文明,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本处室教师或员工爱岗敬业,工作尽职,遵守学校的上下班制度和请假制度。行政和服务人员严格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3.本处室教师或员工能做到文明礼貌,仪表整洁。衣着打扮符合教师身份
4.办公时间内不串岗闲聊,不高声喧哗。上班时间不玩电脑游戏或网上聊天。
5.室内桌、椅、橱、架等固定办公设施排列整齐、美观,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教学资料、教学用品、学生作业等置放划一,陈列整齐。
6.清洁卫生制度化。轮流值日,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天花板及四壁无灰尘、蛛网;地面无纸屑、烟头等;无卫生死角。
7.张贴物统一在指定的地点,过时内容及时清理。
8.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来客来访一般在答疑室或接待室接待,与工作无关的客人不引进办公室。
9.各办公室能做到离人随即关门,离开办公室前关锁好门窗,关灯,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贵重物品不存放在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内烧煮用餐。
第三条  建立检查考核机制:
1.各处室建立自查考核机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定期(每学期自查不少于3-4次)或按学校要求对本处室办公室卫生、教工仪容仪表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校长室;
2.由学校组成教工文明礼仪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工文明礼仪和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
3.由校长组织进行查岗;
4.由校保安队和后勤处负责检查各办公室关锁门窗和关闭电灯、电源情况;
第四条  每学期由各条线检查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对达标处室授予“文明处室”称号,并给与一定的奖励。创建文明处室评比实行动态管理,在下一轮创建中不达标者,摘去文明处室称号。对未达标的处室提出整改意见。对师德失范,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事故;人为原因,造成安全事件;其它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件在学校范围内提出通报批评和处分。
第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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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推荐给俺们学校的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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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4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细啊,很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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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3 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校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论文等,大家共同分享!

我的那个FLASH签名怎么样?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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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4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详细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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