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angjian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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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证电教器材在教学中的正常使用;
8.搞好电教室卫生,保持电教室整洁美观,做到周小搞,月大搞一次卫生;
9.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10.负责全校广播系统的播放、维修管理工作,并保证全校性会议各年级会议的正常广播;
l1.实行坐班制,准时开放电教室。电教办公室实行轮班值日制度,凡不是当班者,如没有特殊外出任务,必须按上班时间回到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附:电教室的具体工作岗位
(1)电教组长:负责学校电教日常全面工作的管理。每学期订出工作计划,安排每日电教室的值班及组织领导电教室进行收集和制作电教软件的工作。
(2)摄像维修员:负责电教室一切仪器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搞好全校教育教学的摄像工作。
(3)录制、广播员:负责全校广播系统的播放,维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全校性集会和各年级会议的正常广播,负责转录教学节目。
八、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电脑室是教学处下属的专门机构。电脑室管理员必须确立服务育人的意识,树立一切为教学工作服务的观念,其职责是:
(l)积极主动配合电脑教学工作,了解并掌握全校电脑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进度,每学期订出电脑室管理工作计划。
(2)配合、帮助教师上机操作及辅导学生上机操作。凡学生上机课,管理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电脑室;检查每台电脑运行是否正常;分发好每个学生上机用的磁盘。管理员要注意监督检查学生操作过程的电脑运行状况,及时排除故障。
(3)配合学校完善电脑室的设施。订出每学期仪器设备、软件的采购、更新计划,并做好新设备的验收和登记入册工作。
(4)实行严格的电脑设备及其软件的保管、使用和保养制度。搞好计算机的一般维修,做好机房一切线路、配电柜、开关、线板和插座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电脑室的正常教学使用。   
(5)负责搞好电脑室的内外卫生,每周小扫、每月大扫一次,使学生有一个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
(6)根据安全规则,管好电脑室,注意用电安全、防火、防盗。
(7)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协助学校统计考试成绩,做好教职工每月工资报表以及全校职工和学生杂志征订的电脑统计工作。
(8)实行坐班制,准时开放电脑室。
2.物理实验室实验管理员职责
(l)积极主动配合教学工作,了解并掌握物理学科在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并订出物理实验室每一学期的管理工作计划。
(2)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有计划并按时开放物理实验室。
(3)配合学校完善物理实验室器材设施,订出每学期物理实验室实验器材的采购和更新计划。
(4)建立和健全物理实验设施、器材的使用、保管和保养制度。经常清洁和检查实验器材,并及时保养和维修,保证实验器材设施在物理教学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物理实验室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清洁。
(6)根据安全规则管好有毒易燃物品,注意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用电及防火防盗工作,保管好贵重物品。
(7)认真准备物理实验室需用的设备和材料,注意实验材料在实验课中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不合格的器材零件,协助教师开展好课外科技活动。
(8)各种仪器、设备、挂图、模型等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做到有条不紊。
3.化学实验室实验管理员职责
(1)积极主动配合教学工作,了解并掌握化学学科在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并订出化学实验室每一学期的管理工作计划。
(2)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有计划并按时开放化学实验室。
(3)配合学校完善化学实验室的实验设施器材,订出每学期化学实验器材的采购和更新计划,建立各种仪器药品设备的帐目,建立健全入帐、借用、赔偿、报废等制度,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4)实行严格的化学实验设施器材的使用、保养和保管制度,经常清洁和检查实验器材并及时保养维修,保证实验器材设施在化学实验教学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化学实验室、准备室的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6)各种仪器、设备、药品、挂图等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有条不紊。
(7)根据安全规则管好有毒易燃化学物品,定期检查,注意防火、防潮、防毒、防爆、防盗,每日下班前应检查水阀、门窗,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对危险品及有毒药品要专柜存放,严格遵守保管和领用制度。用后及时妥善处理残渣。
(8)认真准备化学实验室课的实验器材,注意实验器材在实验课中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不合格或不合用的器具。
4.生物实验室实验管理员职责
(1)积极主动配合教学工作,了解并掌握生物学科在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并订出生物实验室每学期的管理工作计划。
(2)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开放生物实验室。
(3)配合学校完善生物实验室的实验器材设施,订出每学期生物实验器材的采购和更新计划。
(4)实行严格的生物实验设施、器材的使用、保养和保管制度。经常清洁和检查生物实验设备器材并及时保养和维修,保证实验设施器材在教学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生物实验室卫生,保持生物实验室的清洁。
(6)根据安全规则管好有毒易燃物品,做好生物实验室安全用电以及防火防盗工作。
(7)认真准备生物课实验材料并负责养殖实验用的动物和栽培、采集植物标本。
5.语音室管理员职责
(1)积极主动配合教学工作,了解并掌握英语学科在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并订出语音室每一学期的管理工作计划。
(2)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开放语音室。
(3)配合学校完善电教室的设施,订出每学期语音设施、器材、软件的采购和更新计划,并做好新器材的验收登记入册工作。
(4)实行严格的语音器材、软件的使用、保养和保管制度,建立语音室各类档案,经常清洁和检查语音器材并及时保养和维修,保证音响器材设施在英语教学中的正常使用。
(5)配合英语教学,自制语音电教软件和进行语音软件的复录制工作。
(6)搞好语音室清洁工作,保持工作台、地面、墙壁、门窗无灰尘。
(7)做好语音室的安全用电、防火、保卫工作。
(8)认真做好语音课的课前准备工作,协助老师上好语音课。课后及时检查语音设备器具的使用状况,并进行一般性的维修和零件更换工作。 
九、图书馆各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财务工作,杂志报纸订阅工作,学生览阅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l)财务工作
①负责师生所用的课本、参考资料的订购工作,包括登记、收款、交款、报销等。
②收取学生因违反纪律、损坏图书的罚款。
③统计全年图书馆购买图书、资料、报刊的款项收支情况,每学期向教学处,总务处交报表。
(2)杂志、报纸的订阅工作
①负责收订全校师生的杂志、报纸。
②及时统计全校师生所订的种类、数目,按时到邮局办理订阅手续。
(3)学生阅览室的工作
①配合教学上的有关班级的语文阅读课,做到准时开门,整理书架上图书,及时修补烂书。
②分发订购的课本、参考资料给师生。
③第八节开始向学生开放期刊室。上午时间提供给备课小组使用。
④协助搞好橱窗的展出工作。
⑤组织学生劳动,搞好清洁卫生。
2.开架书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新书入库,要及时登记入册,及时分类上架。
(2)新学年开始时分批向新同学介绍书库的情况、借书方法,并教育学生爱护图书。
(3)定期召开各班图书管理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总结近期借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学生打扫卫生,保持书库的清洁。
(5)及时将还回来的书分类上架,及时修补装钉好被损坏的书。
(6)每天做好借书人次、册数的统计,及时掌握借书动态。
(7)每学期清点书库一次,对残旧图书要及时剔除,对剔除、遗失的图书要报损、报失、销帐。
3.闭架书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新书入库要及时上架并插入目录卡。要及时向师生介绍新书,推荐好书。
(2)对损坏的图书要及时修补。
(3)对残旧的图书要及时剔除,对遗失的图书要及时报失,并经领导批准后报损、报失、销帐。
(4)收到还书要及时归架,对借出图书要及时催还,加速书库的流通。
(5)每周要做好借书人次,班次统计,并向领导报告。
(6)负责对学生图书管理员的教育工作和指导工作。
(7)办理师生有特殊需要的集体借书。
(8)组织学生劳动,搞好清洁卫生。
4.图书馆编目工作和学生资料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编目工作
①图书馆新购图书,要及时登记入册,打号、盖章。
②按科学的方法进行分类,逐步建立一整套科学编目体系便于师生借阅图书,查找资料。
③及时把图书分到各个书库,并做好登记移交手续。
④每学期进行一次新书数量统计、分类统计并上报校长。
(2)学生资料室工作
①及时把新书按学科进行排架,并不断充实学生资料室的藏书。
②按学生资料管理的制度开放学生资料室。
③按学生资料管理的制度办理借阅手续。
④向师生提供资料咨询。
⑤教育学生按期限及时还书;每年三月清理一次,及时催还。
⑥组织学生劳动,搞好清洁卫生。
5.教师资料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l)负责采集有关报刊资料,教学参考书,兄弟学校资料交流,办理资料室所需图书的调入,逐步建立资料索引。
(2)负责新到期刊的验收、登记、上架等工作。
(3)负责资料室正常开放阅览工作,介绍新书、新信息。为教师查找教学资料,短期借期刊合订本。积极为读者服务。
(4)协肋订阅全校学生所需期刊,做好期刊的分发工作。
(5)负责期刊的装订、修补、清点、剔旧、注销和陈旧图书归还书库的工作。
(6)搞好开架书库和工具书的管理,定期清理。
(7)开展复印图书馆有关教学资料的服务。严格执行复印使用的有关规定。
(8)组织学生劳动,搞好清洁卫生。
6.教师期刊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新到报刊的验收、登记、分类、上架工作,及时编写“要目卡”。
(2)按时开放期刊室,热情为读者服务,开展过期刊物的短期借阅工作,同时防止折、撕污、损期刊的现象。
(3)每月终把报刊整理装订,保证质量,方便读者查阅。
(4)认真统计入室阅览人数,每天做好统计,每周一次累计。
(5)每天下午学生开架书库开放时间,负责借书、还书、修补书等工作。
(6)组织学生劳动,搞好清洁卫生。
十、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教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者。因此,教师应该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政治、理论、品德和业务修养的水平,遵守教育部及全国教育工会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使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教师。
教师是学校能否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培养出有特色、高质量的人才的关键。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我们提出下列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二、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和实践,加强业务进修。同志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活跃教研气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品德修养水平,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模范表率。
四、工作要主动、热情、积极、负责;服从分配、勇挑重担;对学生要热爱关怀,严格要求,努力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的工作任务,讲求实效。
五、努力实现教育和教学的基本要求,认真总结教育和教学经验,每学期要确定一个教研专题,并在教育和教学工作中大胆进行改革创新,按计划写出教研论文。
六、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同学关于教育和教学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工作。积极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和改革的设想。
七、每个教师都应关心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应参加所在科组、级组和一个班的正常工作和活动,协助科组,级组和班开展工作。
八、严格执行值班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十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所属教研活动,主动向有关教师了解实验计划,统一安排,并协助教师上好实验课和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2.建立各种仪器、药品、设备的帐目,建立健全入帐、供用、赔偿、报废等制度,定期清点实物,做到仪器来往分明,帐物相符。
3.掌握各种仪器,药品的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各种器材的保养和维修要求。
4.积极动手,创制代用教具,推进教改实践。
5.保持实验室、准备室、贮藏室整洁,各种仪器设备、药品标本、模型等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品及有毒药品要专室专间贮藏,并严格遵守保管和使用的制度。
十二、专用教室工作人员职责
1.多媒体电化室工作人员职责
①积极参加所属教研组活动,主动向有关老师了解电教计划,统一安排,并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维护上课学生纪律。
②建立各种仪器、设备帐目,建立使用记录簿,建立健全入帐、借用、赔偿、报废制度,定期清点实物。
③掌握仪器的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各种器材的保养和维修要求。
④保持室内整洁,各种仪器设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严格遵守保管和使用的制度。
2.语音室工作人员职责
①了解语音室上课安排,并协助教师上好语音课。
②建立各种仪器、设备的帐目,建立健全入帐、借用、赔偿、报废制度,定期清点实物。
③各种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并备好上课登记簿。
④掌握各种仪器的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及各种器材的保养和维修要求。
⑤保持室内整洁、通风干燥。
⑥严格遵守、保管和使用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打字室工作人员职责
①掌握打字课计划安排,做好上课前准备工作,协助教师上好这门课.
②建立班级、学生上课记录本,并督促认真作好记录。
③保持室内整洁,各种仪器设备作好分类编号,定期清点实物,并建立借用、赔偿、报废等制度。
④掌握其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其保养和维修要求。
⑤严格遵守执行保管和使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4.多功能劳技室教师职责
①认真制订劳技室开课使用及教学计划。
②认真备好金工、木工、电工教学教案,做到指导、实习有的放矢,有序渐进。
③认真做好劳拉空器具使用的台帐建设及记载工作。
④认真做好实习操作的安全教育工作。
⑤认真做好势技空器材的保管工作,不外借。
⑥认真探索劳技教学新路,力创劳技教学特色。
5.微机室工作人员职责
①对教室内所有设备标号定位,贴上标签,并逐一登记人帐,做到帐物相符。
②每天早晨要检查电路电压,并开定换气,做好保洁工作,下班前切断电源。
③使用好管理手册,记载每天温度、日常工作及偶发事件。
④梅雨季节及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冽、时,暑假期间切忌长期关闭,常规管理不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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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断。
⑤每台微机要建立保养、维修等情况的档案。
⑥督促学生做好记载工作,并及时查看,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⑦当发现微机有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若是人为事故,要照价赔偿。
⑧学期结束记录手册交电教组。
6.美术室工作人员职责
①按时参加所属教研组活动,并做好每课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②掌握各种工具,物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③积极动手创制代用教具。
④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各种设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
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严守保管和使用制度。
十三、心理健康教师工作职责
一、主要工作
心理健康教师在学校德育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校园内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营造心理教育的校园氛围;负责开展学校学生发展性和补救性心理教育工作,包括班级团体辅导、保健及心理选修课和心理咨询等。也承担协助学校德育工作开展各项工作,调节教师工作压力的任务。
二、具体任务
1.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学校德育处工作精神的指导,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2.贯彻预防性心理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学生学习活动中,了解学生中心理问题倾向,适时地开展心理教育及宣传工作;
3.严格按照《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开展咨询工作,热情接待学生、家长的来访咨询,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帮助学生及其家长调节心理状况,并对心理偏常的学生进行及时的诊断和鉴别;
4.主动协助校德育处和各班主任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相关的专业意见;
5.把握各种途径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开展各种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对心理健康常识的认识,从而提高自我觉察能力;
6.每学年初对高一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认真做好其管理和使用工作;
7.协助处理学生行为、心理偏常事件,疏导处理;
8.进行教师心理素质的提高和优化工作,进行适当的辅导;
9.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能力。承担心理辅导咨询方面的科研工作,积极总结心理辅导咨询经验,探索心理辅导咨询工作的理想模式。
[附]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1.严格遵守保密性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泄露或暴露当事人信息,以维护当事人权益。
2.坚持务实严谨的作风,不能夸大咨询的作用或自己的能力,必须承认自身能力的局限,对于自身能力范围之外的个案,要及时转介;在身心状态不佳的情况下,不应接受咨询任务,并妥善说明。
3.本咨询室对本校师生、家长免费开放,咨询人员不得索取任何额外报酬和礼物。
4.以当事人为中心,坚持热情、真诚、尊重的态度,无条件接纳当事人。
5.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持专业上的高水准,高责任心,不断努力提高咨询技能。
6.工作认真负责,努力钻研业务,准时上岗,做好咨询记录,定期进行工作回顾和总结。
7.注意仪表,打扮简洁自然、朴素大方。
8.原则上不得在咨询室以外的地点进行心理咨询。
9.每次咨询时间应控制在每次1小时之内。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约
一、受聘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社会主义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规,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人须履行自己所担负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完成各学年度所安排的具体任务。
三、受聘人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工作安排,接受学校在受聘期内所进行的定期考核,学校为受聘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在聘期内,受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享有参加进修学习、技术培训的权利。(在职进修,由学校安排;业余进修,以不影响聘任工作为原则。)
五、聘约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如有正当理由须提前终止聘约,应在四个月前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商定,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方能生效,在此期间,受聘原所承担的任务仍要继续执行。
六、在聘约期满前三个月内,校方应根据情况提出续聘或解聘决定,并通知本人。
七、受聘人在聘任期间经相应的任职资格评委评审,符合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可另签订新的聘约。
八、聘用期间,受聘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提前解聘:
(1)严重违法乱纪,严重违反国家法规者;
(2)无故旷工,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经教育无效者;
(3)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无效者;
(4)不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年度工作考核不及格,一年后仍无改进者;
(5)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工伤等特殊情况除外),聘期内连续病假半年以上,累计病假一年以上者;
(6)工作不负责,给国家和学校造成严重损失者。
被解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等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聘请期间,未经校长批准,受聘人员不得在校外兼职兼课。


受聘人签章                  年  月  日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行政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聘约一式两份,交校方和受聘人保存。



关于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的若干要求
一、新教师到职后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必须按照《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教职工手册》中“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去做,使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教师。
三、执行学校规定的“老带青”的制度,虚心向老教师学习,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新教师培训和有关活动。
四、为考核教师见习期的业绩,每位新教师必须独立完成一份试题的命题、一份教案的撰写,并分别举行一堂班会课和业务课的公开课,分别由同级组和同科组教师进行评估,并由级组长、科组长做好评估意见交人事部门,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
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如能具备中学二、三级教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认定其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详见粤职改办字[1993] 25号文件)。




常规教学八条要求
一、早读时间,上早读课的老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课室,做到全程指导,注重“读”的效果。(注:语文一、三、五;英语二、四、六)
二、每节课的预备铃终止时,任课老师应到课室门口,组织并指示学生作好课前准备。
三、课堂40分钟,任课老师要既管教又管导,责任包干。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要特别关注后进生。应注意学生的精神状态,督促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学习。要维持课堂纪律,对上课不认真的学生要及时提醒,并对出勤、纪律情况进行登记。下课不提前、不拖堂。第三节课后要做眼保健操,任课老师要随堂监督,做完眼保健操后才离开课室。
四、周四下午第一、二节为各科辅导、测试时间。各科组要按教学处要求进行安排,各备课组要按计划进行活动。各种测试一定要按规范进行。测完后,要有分析、有总结。
五、要规范学生的作业格式。老师对学生的作业要全批全改。对学生做错了的题,视其情况可以灵活点评,但一定要讲效果。
六、坚持集体备课制度。规定:一要有准备的中心发言;二要有集体研讨。研讨一周所教课的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关键以及学生实际(包括对学生学习情况的研究)、典型例题(事例)、教法学法等,并原则上要以书面形式人手一份。
七、每位教师每周至少听课1节。每学期完成2节公开课,至少交一篇教学论文。
教师不得私下随意调课。调课需经教学处同意,并持有调课单方可。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级中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常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我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界定的教学事故是指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后勤保障部门,教师、教辅及其它工作人员在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后勤保障各环节中出现的过失或过错。根据造成损失的大小和不良后果情况,把教学事故分为:严重(Ⅰ)、较严重(Ⅱ)、一般(Ⅲ)三等。
教学事故认定
第三条  对是否认定为教学事故和教学事故的级别,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严重教学事故
1.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有不道德、淫秽的内容。
2.擅自停课,或无故缺课。
3.未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舍弃(或拖下进度)学期课程内容1/4以上。
4.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或在体育课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
5.有意或无意泄题(含试卷印刷、保管、交接下来过程中出现的泄题),评卷时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
6.未经教务处同意,让学生停课参加任何校内外活动。
7.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习或成绩证明。
8.未经教务处或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出租课室或体育活动场所、机房等教学场地、设施。
9.实验管理人员不负责或管理不善,造成贵重实验仪器设备严重损坏,影响正常教学。
二、  较严重教学事故
10.上课没有教案;或无相关的课件,材料。
11.上课时恶意辱骂或体罚学生。
12.教师上课携带手机并发出讯号,使用或接听手机,影响课堂教学。
13.考试试卷出现重大错误,甚至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14.丢失试卷或学生成绩。
15.上课、监考迟到10分钟以上或提前10分钟以上下课。
16.教学设施维修不及时,造成无法正常进行教学。
17.因教师失误或擅离岗位,课堂上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使学生受到损伤。
18.按要求应有作业的课程,整个学期中未布置作业或学期未批改的作业占应批改的二分之一以上。
19.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调课或找人代课。
20.未将教学安排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或学生,造成无教师或无学生上课,或教师、学生、教室上课冲突等情况,未及时处理。
21.考场安排、考试组织不当,造成影响正常考试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
22.擅离监考岗位或监考不认真,对违反考试纪律现象置若罔闻,致使考试纪律混乱。
三、  一般教学事故
23.教师穿背心,拖鞋,穿无袖衣、低胸衣服或坐着上课(体育课或其它有规定的特殊场所除外)。
24.考试试卷出现错误,致使要重印试卷或考试中要逐班更正。
25.未经批准,各次考试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交学生成绩到教学处。
26.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参考书或辅导资料。
27.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更改教学计划或不完成教学计划。
28.已到上课时间(打第二次铃),教师还未到位或值班人员未打开教室或实验室。
29.已到早读或晚自习时间(打第二次铃),任课教师和晚值教师还未到位;课间操或升旗仪式正、副班主任和应到位的教师未按时到的。
30.未经教务处或有关部门同意,擅自使用教室或其它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
31.不公平对待学生,以致课内与学生发生冲突。
32.课堂上经常不用普通话教学(英语课除外)。
第四条  对已发生的教学事故要求本人主动到教学处进行书面报告;对于主动报告并有认识的老师将给予较轻或不予处罚。
第五条  对已发生的教学事故或对是否为教学事故有疑问的,各级教学事故责任人和其所在部门领导应立即向教务处报告。其他发现人或知情人也可向教学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  教务处将作好教学事故记录,并在事故认定后将教学事故通知单发至责任人所在部门。事故记录表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
第七条  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学检查、管理人员对执勤、巡视中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者,应列为责任人之一。
第八条  对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受理,核实后于一周内认定;对有疑问和异议的教学事故、较严重和严重教学事故,由校长例会或行政例会研究讨论认定后,再作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九条  学校对认定的教学事故进行如下处理:
一、一学年内发生的一般教学事故每三次视为一次较严重教学事故;三次较严重教学事故视为一次严重事故。
二、对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人员,由所在科组,处室在本单位内给予公开批评,本人应写出深刻检查并交教务处和人事处各一份备案,对发生较严重教学事故人员,年度考核等级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不得评聘高一级职称。
三、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人员,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年度考核等级为不称职,两年内不能参加职称评定。累计两次严重教学事故,将根据事故性质给予事故责任人取高职低聘或改聘等其他相应处罚。
出现任何一次较严重(或累计相当于一次较严重)教学事故的人员,不能参加该年度先进个人评比;其所在部门若有一次严重(或累计相当于一次严重)教学事故不能参加先进科组或先进部门的评比。



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教务处办事程序
为了使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井然有序,为了使老师们的工作更方便,特制定以下办事程序。
一、调课
私事一般不调课,公事调课需凭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于调课的前一天报教务处,经教务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员下达调课通知给有关老师和相关的班级、班主任,特殊情况下由教务处授权给级组长等调课。
程序:教务主任审批——教务员——通知有关教师、班级
二、停课
遇特殊情况(如竞赛辅导、参赛等)需个别学生、个别班级乃至全校停课时,老师须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报校长),若同意停课,由教务处通知给有关老师和相关的班级等。
程序:报教务主任——校长——教务主任——教务员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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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三、文印
老师因教学需要而打印、复印、印刷的有关材料,至少提前一天交教务处并填写打印、复印、印刷审批表,待教务主任批准后交文印室。教务处一般不接受整本书籍的印刷要求。
程序:填单——教务主任审批——文印室
四、教参的定购
教学上需要的非教材订单上的教学参考书,由教务处组织各科科组长和各年级组备课组长统一外出采购,购买的图书资料一律交图书馆注册后才能借阅。
五、学生转学、休学
学生转学(转进和转出)、休学,均需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经家长签名,然后逐级交班主任、级组长、教务主任签署意见,最后报校长审批,得到同意后,才能由教务处办理有关转学、休学手续。
程序:学生、家长书面申请——班主任——级组长——教务主任——校长——教务处
六、教师获奖奖励
教师获教学方面(竞赛辅导、论文发表)的奖励,需将获奖证书交教务处,教务处保留复印件(存入该教师的业务档案中),并根据学校的奖励制度对该教师进行奖励。
程序:获奖证书交教务处——教务处造表——校长审批发奖
七、外出学习
教师外出学习或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应凭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经教务主任同意后,再报主管校长审批。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议决定。
程序:教务主任——主管校长——行政会议
八、学生证补办程序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班主任、级组长签意见后,再予以补办。
补办学生证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学生转学、休学、学业终止及复学流程
转学流程
流程概述:主要处理学生转学的业务。包括发《转学联系函》、回《转学联系回函》、开《转学证》更新转学资料等环节。
业务流程:   
假设某学生从A学校转到B学校   
区內转学:  
A在网上申请  
B在网上审批  
基教科在网上审批备案   
区外转学:  
A出具转学联系函一B  
B同意后出具转学联系回函一A  
A出具转学证一B  
A所属教育局审批
B把转学证和B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交到基教科审批
基教科同意该生转学后,B一周内在网向基教科申请,基教科处理学生数据。
说明:
如果区外转学未完成第5步的,请不要在网上申请,如果在2005年2月25日前已办理申请的请在2005年3月12日前,到基教科补办第5步。基教科在3月14曰把未曾完成第5步的申请退回给学校,不便之处,敬请体谅!
休学流程
流程概述:主要处理学生休学的业务。包括休学申请、休学审批、休学处理等环节。
业务流程:
学生向学校提交休学申请书,并附上市(县)以上医院证明
学校同意则提交申请书和医院证明给基教科审批。  
基教科同意该生休学后,学校一周内在网上申请休学。
基教科处理学生数据。
说明:
如果休学未完成第2步的,请不要在网上申请,如果在2005年2月前已办理申请的请在2005年3月12日,到基教科补办第2步。基教科在3月14日把未曾完成第2步的申请退回给学校,不便之处,敬请体谅!  
学业终止流程
流程概述:主要处理学生学业终止的业务。包括填报终止学业学生名单、终止学籍等环节
业务流程:  
学校在网上上报终止学业学生,并报告异常原因到基教科。
基教科终止该学生学籍。
复学流程
流程概述:主要处理学生复学的业务。包括复学申请、复学审批、复学处理等环节。  
业务流程:
学生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书。


先进科组评比条例
一、科组教师之间能团结互助,与其他科组之间互相配合协作好。
二、科组成员热爱学生,勤奋工作,无违纪违法和体罚学生现象。
三、科组每学期初有科组、备课组、个人工作计划,期末有总结,内容充实。
四、科组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并有实效。
五、科组听课评课活动制度化,要求明确,教师之间积极研讨,改进教学。
六、科组有完善的培养青年教师的措施并取得效果。
七、科组有教学资源积累的机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工作总结、试卷分析、成绩统计、外地交流材料等资料积累工作。
八、科组能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研讨气氛浓。
九、科组教学的合力和实力较强,常规课堂教学都在良好水平以上。
十、科组在优化课堂教学方面取得成效,真正提高了教学质量。
十一、每学期组内教师人人都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公开课,并获得好评。
十二、科组有计划地定期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十三、科组每学期都有明确的研究课题(专题),能围绕一定的课题或专题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每学年组内教师都有高水平的论文获奖或发表。


集体备课制度
一、我校实行集体备课制度,凡同年级有两位以上教师任课的学科均成立备课组,设组长一人,每周安排两节课为集体备课时间。
二、备课组是本科组教学研究和实施学校教学计划及教研组工作计划的最基层的教学单位。
三、备课组每学期开始须制订本年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新课、复习课、单元测验的安排和每次集体备课中心发言的安排等)。
四、集体备课是保证教学质量和提高年级整体教学水平的重要环节,备课组长要组织好集体备课。集体备课的要求:一要有准备的中心发言。二要有集体研讨。研讨一课(章、节)的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关键、教材与学生实际(包括对学生学习情况的研究)、典型例题(事例)以及教法等。三要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严格考勤。
五、抓好对该学科优秀学生和中下学生的课外个别辅导。辅导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时、定地点、定内容。
六、备课组和备课组长有帮助、培养本备课组的青年教师的责任。
七、做好单元测验、中段考试、期末考试的命题及试卷分析、评价工作。
八、组织好备课组内教师互相听课和对一些突出的教学问题研究。
九、充分发挥本备课组教师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
十、组织备课组成员(或指派代表,或备课组长)参加本市的教研活动。
十一、每位老师要有研究课题及课外活动。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教师备课的六项要求
要备好一堂课,必须做到六备:备内容、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备教具、备习题,并做好集体备课。
备课
一、备内容,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
备内容,就是要熟悉和掌握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材内容。在备内容的时候,要根据教材内容,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钻研教材,应从全局到局部。应在熟悉所教年级整个教材的基础上,采用单元备课,分节讲授的方法。掌握教材,必须深刻理解教材,掌握住关键,抓住教材中的“注意点”。
二、备学生,明确教学难点、深广度和容量
备学生,即深入了解学生实际,是备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学生的实际,主要指学生的知识基础、理解能力、计算和实验能力等。了解学生实际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通过历年教学经验的积累,以及批改作业,与学生交谈辅导,测验考试,课堂提问等,及时收集学生的反馈等。
三、教法和学法,体现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作用,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活动性、开放性和创造性
教法的选择,要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结合,突出学生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活动性、开放性和创造性,并与教学的指导相结合。备课时,要根据教材实际、学生实际、学校设备实际,从争取最佳教学效果出发,精心设计最佳教学程序。
在设计课堂教学方法时,有下面一些问题值得注意:
1.必须留给学生足够的时间让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活动,才能真正做到突出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生动性、活动性、开放性、创造性。要正确确定活动的内容、方法和时机。
2.精心考虑如何提出问题。备课时根据教材的重点和难点,发掘教材内容本身和学生认识过程中的矛盾,准确选择有针对性的问题,精心准备好富有启发性的语言,引起学生的悬念,使他们疑惑、好奇,这样提出的问题才能抓住学生的心,激起他们的思维活动的层层波澜,最后通过问题的解决,感觉豁然开朗。
3.对同一个内容,不要多次单调重复。教师讲的东西,只要学生懂了就可以往下讲。教学内容的安排可以是:讲新教材时,里面就包含着旧教材的内容;做新练习时,里面就包含着旧的练习。这样就可使学生总觉得是学习新的东西,保持着较高的学习兴趣,同时也巩固了旧知识。每节课应该有足够的信息容量,但也不应开快车,赶进度,使学生理解和掌握基本概念和规律上不吝惜时间,使他们深刻理解所获得的知识。为做到这些,就要求做好周密的教学时间计划安排。
4.教学最重要的任务是让学生学会怎样学习和怎样思考。必须指导学生学会如何高效率地学习,在有效的时间学习尽量多的知识。
四、备教具,做好多种教学媒体的有效组合运用
教具是教学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要使学生深刻理解和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单凭教师口讲,一根粉笔手写,往往达不到目的,而必须借助教具。常用的传统教具包括黑板、实物、模型、仪器、挂图、图表等。随着近代科技的发展,出现了各种现代的教学手段,如投影机、收录机、多媒体电脑,还有我校已建成的高标准的校园网等。应充分利用这些教具,认真做好准备,熟悉它们的原理和操作,考虑如何引导学生进观察、思考和分析。
关于电脑应用于备课和教学方面,大体包括下述的一些方面:教师自制或下载软件进行演示;教师自制或下载软件用于学生实验;学生自制软件,用于学生的研究性课题的研究探索,或提供于教师教学之用;利用校园网,达到师生资源共享,同时为教学工作提供了一种高效的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五、备习题,进行精选、归类和配套
解习题是学生掌握知识的必要途径,也是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起点,所以,备习题是教师备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选习题,就要求教师在分析教材的基础上,把本单元的习题和例题全部做一遍,掌握题目的深浅度和各种解法,然后确定题目中哪些作为课前预习题,哪些作为课堂提问或课堂练习用,哪些作为课堂举例,哪些作为课外作业,或作单元复习之用,都要统筹安排。选用例题应具有典型性,既能巩固加深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又能对解题方法起示范作用。教师对例题的讲解要规范,着重分析题意,步骤要清楚,书写和作图要工整,对学生起示范作用。对课本外的补充作业,也要进行精选、归类和配套。对批改课外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记下加以分析,及时在课堂上给予讲评和纠正。这些工作,都是教师备课必须认真做好的。
六、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制定好学年、学期和单元教学工作计划、写好教案
在学年或学期开始,同年级备课组的教师,应在科组的指导下,在集体备课时制定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它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班级学生的主要分析、学年或学期的教学目标和要求,各单元教学的时数和进度(包括讲新课、实验、练习、复习、测验、考试等),以及活动课程的安排。
有些单元要连续几节课才能完成,这就要求对整个单元教学作通盘考虑,确定整个单元的教学目标、重点、难点、课时分配和主要的教学方法。
在制定好学年、学期和单元教学计划的基础上,落实到每个课时,还必须写成教案。教案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课题、课型、课时、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教学过程、板书设计等。
教案的编写可细略恰当,对新教师来说,教案应写得适当详细些,各方面的问题要尽可能考虑和准备得周到些,有经验教师可写得适当简些。教学过程这一部分要反映出主要教学内容和教学步骤,特别要反映出所用的教学方法。对一些重要问题如何提出,如何启发,使用怎么样的语言,必须经过精心考虑后写在教案上。这些启发性的语言要求针对性强,用词简练,有吸引力,能激起学生的积极思维,是整个教案的精华。例题要有简要的解题步骤和结果。板书设计一项是为了加强板书、板画的计划性,更好发挥板书、板画的作用。写好教案后,还可以通过试讲来进一步熟练掌握这一课的教法,反复揣摩表达方式,使教学臻于完善。要努力锻炼自己的教学语言,提高表达能力。
作业
一、正式作业量:原则上主科每科课外作业不超过20分钟。
二、精心设计作业,数量要适当,质量要高,具有启发性、代表性,梯度、密度合理,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做到优生吃得饱,差生吃得了。
三、正式作业、课外作业、上课反馈测试题要全批改、有记录。
四、各科作业统一批改符号。
五、要培养学生自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要求学生建立“纠错本”。教师应通过适当方式经常检查作业的纠正情况,通过讲评、展出优秀作业,严格训练学生。
辅导
  各任课教师都要坚持课内顾中间,课外抓两头的原则,利用自习、课余时间采取集中、部分、个人多种方式,有目的、有计划地认真抓好辅导。
课外辅导重点抓“两头”促进后进生“过关”,鼓励优生“冒尖”,以求全班整体学习水平稳步前进。
注意组织班级优生和后进生结对子的辅导方式,充分调动班级中的一切积极因素,消除班级学习死角。
辅导要有辅导手册,记录辅导计划、辅导类型。
测试
一、测试是检查教学效果,了解教与学的情况,改革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教师必须要重视测试。
二、要重视平时考查、课堂反馈测试,同年级同科要统一命题,份量要适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准超课程标准、超教材,题型力求灵活多样。
三、每学期除由学校统一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外,科组还要组织竞赛、抽测等。
四、要重视考试后的质量分析,分析要科学,实事求是,要成文备案。




华南师大附中南海实验高级中学监考守则
一、监考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肃认真地维护试室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科组长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把试卷拿到级组办公室,监考员在每科考试前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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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钟到级组办公室领取试题卷,并以试室每小组的实际人数分卷。各科开考前15分钟(预备铃响后)组织考生入座,待试室秩序安定后,分发试卷和答题卡(注意:按A、B卡分发),提前10分钟让学生阅卷,考试正铃响后,方可让学生答卷。
三、监考员除按规定宣布“请同学们遵守考试纪律”外,无权对试题的内容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楚或有漏页、空白页提出询问时,可当众大声回答或更换备用卷。
四、监考员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舞弊时,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或舞弊情况,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要立即报告主考处理。
五、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做题。
六、监考员在开考30分钟后,应根据考生缺考情况填好“考情况登记表”,并在考试结束后把该表交年级组长。
七、离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一结束,立即宣布停止答卷,待收卷点齐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
八、监考人员要模范地带头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华南师大附中南海实验高级中学考生须知
一、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涂改液、计算器、BP机、移动电话等。
2.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进入试室,按规定位置就座。
3.迟到不准进场。考试完毕才准交卷出场。
4.考生拿到试卷时,必须首先检查该科试题的页数和是否有空白页。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或空白页、漏页等问题,可举手,得到监考员许可后才询问。
5.考生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上答题,答在草稿纸上或不按各卷指定位置要求答题全部作废。第一卷用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第二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卷面直接作答,字迹要清楚、整齐。不得用红色钢笔、红色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6.为了防止考试作弊,第一卷均使用A、B卷两种类型。A、B卷的内容一样,但正确的选择项目或题目顺序不同。
7.考生拿到第一卷的答题卡时,必须首先写上自己的姓名,然后填涂考生号及科目。填涂时不得划斜杠、打×或打√。
8.填写第一卷答题卡的所有内容(包括写姓名、考生号、科目、填选项),全部使用B铅笔填涂,不得用钢笔、圆珠笔等,否则答卷无效。
9.第二卷除在试卷规定区域填写班别、姓名、考号外,不得在试卷规定区域外写姓名和考生号或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按考试犯规处理。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要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
11.不准在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试室。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扣桌面,双手放置桌下,待监考员将所有试卷、答题卡收齐核准数字后,方能离开试室。
1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旁窥,不准夹带、换卷等。对于违反纪律者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准教育、扣分、试卷作废等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论处。
二、违纪考生处罚规定
根据《国家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30%—50%:
1.用规定以外的笔作答的;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3.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4.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5.在试卷规定以外地方写姓名、考生号的;
6.在考场内、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二)考生在两科以上考试中有第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2.夹带资料或夹带写有公式的纸条的;
3.将公式或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写在自己身体上的;
4.接传答案的;
5.相互交换答题卡、答卷的;
6.抄袭、旁窥他人答卷、答题卡的;
7.有意将自己人的答卷、答题卡让他抄袭的;
8.将自己姓名、考号涂改成他人的;
9.考试期间撕毁试卷、答卷、答题卡的;
10.把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11.在评卷中被认定为与邻座考生答卷雷同;
12.有意在答卷中做其它标记的;
13.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14.扰乱考场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15.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教育科研奖励条例
为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的正规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管理,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不断提高教育科研的水平和效益,更好地为我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服务,特制定我校教育科研奖励条例。
一、课题申报立项奖励
通过申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独立立项的课题,分别给予每个课题组以下奖励:国家级1000元,省级800元,市级500元,区级300元。批准立项为子课题的,分别给予每个课题组以下奖励:国家级600元,省级400元,市级200元,区级100元。
二、科研成果获奖奖励
科研成果获奖是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以课题组为单位的奖励为准,其他团体(包括总课题内部)组织的评选不给予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800元,三等奖1500元。
省  级: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1000元。
市  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区  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500元。
三、论文发表奖励
以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期刊为准,增刊、特刊发表的不予奖励。
国家级刊物500元;省级刊物200元;市级刊物100元。
四、论文评选获奖奖励
论文评选获奖是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年会论文评选为准,个别专项评审以降一级别给予奖励;其他团体组织的评选不给予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省  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市  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
区  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说明:
1.以上四类奖励中,同一类中若有多个级别获奖,则只按所获得的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2.只奖励在我校工作之后以我校名誉参加的评奖或发表。




关于高一实验班优秀生调班原则
条件:
一、要求调班的同学必须参加本期期末采用华师附中本部试卷的考试。
二、该同学的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进入年级內(1-7班)考本部试卷同学中的前10名;或是本班中考这套考卷的第一名。
三、该同学的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进入年级內所有考本部试卷同学中的前50%名以内。
同时符合以上3条,本人提出申请,有家长签名同意的同学,报请年级签出意见,最后上报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学校将根据该同学的具体情况分配他(她)到8-14班学习。




关于奖励优秀高三毕业生的规定
一、奖励学生高考状元:总分状元奖励2万元/人(或奖励返回本人所缴学费的100%)。
 单科状元奖励5000元/人(或奖励返回本人所缴学费的20%)。
二、奖励800分以上学生:总分800分以上奖励5000元/人(或奖励返回本人所缴学费的20%)。
单科800分以上奖励1000元/人(或奖励返回本人所缴学费的5%)。
三、奖励750—799学生:总分750—799分奖励1000元/人(或奖励返回本人所缴学费的5%)。
单科750—799分奖励500元/人(或奖励返回本人所缴学费的3%)。
四、奖励700—749学生:总分700—749分奖励500元/人(或奖励返回本人所缴学费的3%)。
单科700—749分奖励200元/人(或奖励返回本人所缴学费的1%)。
五、奖励当年达到高考第一批本科院校分数线至699分(如:2005年632分—699分)学生奖励200元/人。
*同时达到多项获奖成绩的同学,按其中最高一项100%奖励,其它各项50%奖励。
*本人所交学费是指教学成本费中除去一费制和住宿费以外的部分。
*以上规定从2005年7月开始执行。


对“老带青”中的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关系既是同事关系,又是师生关系,双方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学习,成为志同道合的知心朋友。  
二、指导教师应该成为青年教师的表率,应以自己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的献身精神,.高尚的的师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勤、严、实、巧的教风影响(带动)青年教师。
三、指导教师应该全面(从思想、师德、作风、教学、教育、进修、生活等方面)关心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
四、指导教师每周听青年教师的课l-2次,每月与青年教师深谈l-2次(时间双方商定)。指导教师每学期向教学处书面汇报一次青年教师的工作、学习情况。
五、指导教师应该向青年教师介绍或提供学习参考资料(包括教学、教育、课外活动、专业进修、教育理论、教学试验、教材教法等方面的资料)。
六、指导教师应该根据青年教师的进修计划与平时提出的要求,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
七、指导教师在指导青年教师的过程中,应该十分注意提高青年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能力。
八、提倡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创造条件合作搞教学实验,教学研究。
九、指导教师要重视教育理论学习,有锐意改革、创新精神,在年轻教师中起示范作用。
十、指导教师要在青年教师交来的试题、教案上作出书面评价后转交教学处存档。


对“老带青”中的青年教师的要求
一、青年教师应该有强烈的事业心,旺盛的求知欲,谦虚诚恳、主动地、全面地向指导教师学习。
二、青年教师要重视教育理论学习,要逐渐坚定献身教育事业的理想,力争几年内熟悉中学教材与教法,初步掌握教学教育规律,并注意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三、青年教师每学年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订个人业务进修计划。计划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教学处(新学年开学后五周内交齐),一份送指导教师,一份自存。每学年(或学期)结束时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作简明扼要的书面总结,或与指导教师合作写教育教学论文送教学处。
四、青年教师每周听指导教师的课2—3次,每月与指导教师深谈l—2次(时间双方商定)。此外,应尽量多听其他中、老教师的课,以便博采众长,加快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五、青年教师每学年独立命一份考试题(如中段考试题等)交指导教师批阅后送教学处;每学年独立编写教案一份(一教时),交指导教师批阅后送教学处。
六、青年教师应尊重、关心指导教师,尽可能为指导教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表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表
听课人:            时间:     年   月   日
学校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  班级    学生人数    科目  
任课教师    教龄    职称    男  女  老  中  青  普通话  方言
课题    课型  
指标  评  价  标  准  评价结果
教学目标  1.  符合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明确、具体且可操作
2.  关注每一位学生,差异发展得到较好体现,目标达成度较高  20  14  8  4
         
教学内容  3.  精心组织,容量恰当,坡度合理
4.  把握内在联系,突出重点,抓准关键和难点  24  18  12  6
         
教学方式  5.  策略和方法选择适当,创设情绪,激发兴趣,环节合理、紧凑
6.  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运用恰当,效果好  24  18  12  6
         
教学手段  7.  教学手段符合实际,适时、适量、适度、有效  16  12  8  4
         
教学管理  8.  教学气氛和谐,学生主动参与,学风良好
9.  交往积极,调控有效  16  12  8  4
         
综合得分    等级  A
(100—88)  B
(87—64)  C
(63—44)  D
(43分以下)
教学特色与创新:
简要记录对个别学生的观察或访谈:
简要记录任课教师的自评:
简要记录评价者与任课教师的对话:
评语(肯定和可以改进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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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级中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常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我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界定的教学事故是指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后勤保障部门,教师、教辅及其它工作人员在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后勤保障各环节中出现的过失或过错。根据造成损失的大小和不良后果情况,把教学事故分为:严重(Ⅰ)、较严重(Ⅱ)、一般(Ⅲ)三等。
教学事故认定
第四条  对是否认定为教学事故和教学事故的级别,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严重教学事故
1.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有不道德、淫秽的内容。
2.擅自停课,或无故缺课。
3.未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舍弃(或拖下进度)学期课程内容1/4以上。
4.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或在体育课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
5.有意或无意泄题(含试卷印刷、保管、交接下来过程中出现的泄题),评卷时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
6.未经教务处同意,让学生停课参加任何校内外活动。
7.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习或成绩证明。
8.未经教务处或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出租课室或体育活动场所、机房等教学场地、设施。
9.实验管理人员不负责或管理不善,造成贵重实验仪器设备严重损坏,影响正常教学。
二、  较严重教学事故
10.上课没有教案;或无相关的课件,材料。
11.上课时恶意辱骂或体罚学生。
12.教师上课携带手机并发出讯号,使用或接听手机,影响课堂教学。
13.考试试卷出现重大错误,甚至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14.丢失试卷或学生成绩。
15.上课、监考迟到10分钟以上或提前10分钟以上下课。
16.教学设施维修不及时,造成无法正常进行教学。
17.因教师失误或擅离岗位,课堂上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使学生受到损伤。
18.按要求应有作业的课程,整个学期中未布置作业或学期未批改的作业占应批改的二分之一以上。
19.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调课或找人代课。
20.未将教学安排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或学生,造成无教师或无学生上课,或教师、学生、教室上课冲突等情况,未及时处理。
21.考场安排、考试组织不当,造成影响正常考试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
22.擅离监考岗位或监考不认真,对违反考试纪律现象置若罔闻,致使考试纪律混乱。
三、  一般教学事故
23.教师穿背心,拖鞋,穿无袖衣、低胸衣服或坐着上课(体育课或其它有规定的特殊场所除外)。
24.考试试卷出现错误,致使要重印试卷或考试中要逐项更正。
25.未经批准,各次考试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交学生成绩到教学处。
26.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参考书或辅导资料。
27.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更改教学计划或不完成教学计划。
28.已到上课时间(打第二次铃),教师还未到位或值班人员未打开
教室或实验室。
29.已到早读或晚自习时间(打第二次铃),任课教师和晚值教师还未到位;课间操或升旗仪式正,副班主任和应到位的教师未按时到的。
30.未经教务处或有关部门同意,擅自使用教室或其它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
31.不公平对待学生,以致课内与学生发生冲突。
32.课堂上经常不用普通话教学。(英语课除外)
第四条  对已发生的教学事故要求本人主动到教学处进行书面报告;对于主动报告并有认识的老师将给予较轻或不予处罚。
第五条  对已发生的教学事故或对是否为教学事故有疑问的,各级教学事故责任人和其所在部门领导应立即向教务处报告。其他发现人或知情人也可向教学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  教务处将作好教学事故记录,并在事故认定后将教学事故通知单发至责任人所在部门。事故记录表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
第七条  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事故故意隐瞒者,或教学检查、管理人员对执勤、巡视中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者,应列为责任人之一。
第八条  对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受理,核实后于一周内认定;对有疑问和异议的教学事故、较严重和严重教学事故,由校长例会或行政例会研究讨论认定后,再作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十条  学校对认定的教学事故进行如下处理:
33.一学年内发生的一般教学事故每三次视为一次较严重教学事故;三次较严重教学事故视为一次严重事故。
34.对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人员,由所在科组,处室在本单位内给予公开批评,本人应写出深刻检查并交教务处和人事处各一份备案,对发生较严重教学事故人员,年度考核等级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不得评聘高一级职称。
35.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人员,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年度考核等级为不称职,两年内不能参加职称评定。累计两次严重教学事故,将根据事故性质给予事故责任人采取高职低聘或改聘等及其他相应处罚。
36.出现任何一次较严重(或累计相当如一次较严重)教学事故的人员,不能参加该年度先进个人评比;其所在部门若有一次严重(或累计相当如一次严重)教学事故不能参加先进科组或先进部门的评比。


实验室规则
一、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遵守纪律,教师未宣布开始实验前,不得动实验仪器。
二、实验开始,先检查仪器、试剂,如有缺损,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填写实验记录表。
三、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肃认真地进行实验。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凡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负责赔偿。
四、实验过程要注意安全。严防触电、烫伤和化学腐蚀等事故发生。发现危险迹象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协助处理。
五、保持室内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丢纸屑。严禁乱写乱画和损坏公物。
六、实验后要整理好仪器和必要清洗,把试剂摆放整齐(标签朝外)。一切废渣废液必须倒在指定的容器内,不得随地乱倒或倒入水槽内。用过的仪器如有缺损应主动报告老师。
七、凡违反规则者,给予适当处罚。


教学仪器室规则
一、仪器室和仪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干燥。仪器药品要分门别类合理存放,做到既方便使用又有利于维护保养。实物编号要与档案编号一致。分类帐与总帐要相符。帐面数与实物数相符。管理上应做到套件不散失,保养及时,不生锈变质。
二、任课教师要自觉执行仪器室规则,经常协助实验员管好仪器。做到实验有计划(学生实验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员,演示实验提前两天通知实验员)。并请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中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规则,认真处理违反实验室规则的现象,以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证教学正常进行。实验后如数归还。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贵重的或新型仪器,教师与实验员共同研究,熟悉使用规则后方能使用。凡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损失,使用者负有赔偿的责任。
四、演示和实验过程中,仪器损坏和遗失现象要登记,并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正常的消耗予以报销,损坏的仪器要分清是操作不慎还是违反操作规程所致,并酌情予以赔偿,凡属遗失的要追究责任,照价赔偿,上课时学生发生的遗失问题,任课老师有责任追查处理。
五、做好防火、防虫、防尘、防潮、防盗工作,要有安全设施。对易燃、易爆、剧毒药物和贵重物品,必须严密保管,设专柜存放,并严格执行使用的规则。
六、借出仪器要登记,按时归还。外单位借出仪器要经领导批准,并开据借条。归还时,收回的经手人要仔细检查是否完好无损,以明责任。如有损坏,所需维修费用由借用者负担。



电脑室使用制度
一、电脑室属教务处领导,电脑室的使用必须服从学校教务处的统一安排。
二、上课老师必须维护电脑室上课秩序,学生不准乱动室内的各类设备,要爱护设备。
三、来电脑室上课的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纸巾、废纸等杂物应自己带走,不要弃置在电脑室内,不准在电脑室内吃零食,不准在桌面、墙壁上乱写乱画,保持室内整洁。
四、下课后,学生要关闭自己的计算机后才能离开电脑室,上课老师关闭所有的设备。
五、电教设备的外借要经教务处批准。


生物园管理制度
一、学校生物园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地,进入本园教学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进园观察学习,必须听从老师指导,认真观察。
2.进园后不得采花摘果或采集生物标本。
3.不得践踏幼苗,不得向水池抛杂物。
4.生物小组在园内做扦插、嫁接、播种等实验,应按指定地点进行。
二、校内外人士欲进本园参观,须事先取得学校主管部门批准。进园后须遵守以上有关规定。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二、不准带书,书包,饮料食物进入阅览室。
三、保持安静。
四、看完该杂志后,放回原来位置。
五、严禁杂志外借。
六、节约用电。
七、走前椅子放回原位。


自修室管理制度
一、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二、保持桌面地面干净,保持安静。
三、注意保管自己的书包。
四、节约用电。
五、走前将椅子放回原位。


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二、不准带书包,食物饮料进入阅览室。保持桌面地面干净、整洁。
三、保持室内安静。
四、看完报纸杂志后,放回原来位置。报纸请勿拆散看。
五、报纸杂志不允许外借。
六、节约用电。
七、离开阅览室前将椅子放回原位。


书库管理制度
一、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二、不准带书包,食物饮料进入阅览室。保持桌面地面干净。
三、入库要用代书板。
四、保持室内安静。
五、看完书籍若不借阅,请放回原来位置。
六、学生每人限借2本书,其中I类(文学类)限借一本,借期15天,过期每本每天罚款1角。


文印室管理制度
一、凡要打印、复印、速印的资料需有教导处主任或各科组长的批条方可办理。
二、为确保印的印制质量,需速印的各种资料至少应提前一天送到文印室。(复印与打印除外)
三、按学校要求,为节省损耗、延长机器的使用期限,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文印室内的各种机器。
四、本着节约办事的原则,为了节省打印轮候的时间,请各位教职员工把要打印的文稿在自己的电脑里修改好,并排好版。以免浪费资源,影响他人。
五、上班时间上午7:30-11:55;下午2:30-5:00,各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内来印取资料。 (下班时间,如需要打印、复印、速印资料的,须得教学处主任批准)


历史活动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原则上由历史科活动教学专用,由本科组专门管理。科组内使用应提前一天预约,由科组安排。
二、学生进入活动室后,教师应安排好座位,学生要按位就座。
三、未经许可,学生不准动用各种设备。室内陈列的展品要严格遵守“眼观手不动”的规则,不得打开玻璃盖,更不准触摸展品。
四、爱护室内其他公物,未经许可不得搬动室内台椅。风扇、光管等要由科任老师指导开关和使用。
五、不得在本室播放、观看与教学无关的电视录像等,外人不准随便进入教室。
六、室内所有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外借。
七、科组使用活动室出现时间矛盾时,由科组协调解决。
八、科任教师要及时指导学生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地理活动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用地理活动室上课的老师需提前一天预约,以便计划安排使用。
二、地理活动室上课的老师要维持学生纪律,对室内电教设备和其他物件有管理责任。
三、学生要有秩序进入活动室,教师应安排好座位,学生要按位就座。
四、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
五、要保持室内整齐清洁,严禁带食物、饮料进入室内,不要随地丢纸屑、杂物。
六、未经许可,学生不准动用各种设备,造成损坏的要负责赔偿损失。
七、室内摆设的各种教学用具供学生观看,学生不要随便拨弄,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八、下课后,学生要把桌椅摆放整齐才离开,室内物件均不能带出室外。
九、下课后,科任老师要检查设备和室内物件是否完好,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应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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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美术室管理规约
为适应我校越来越多的美术兴趣者的追求与学习,进一步规范美术室的管理,创造更佳的美术训练环境,本美术室特订以下规约:
一、学习者必须要明确思想,坚定方向,并要有坚定的意志与毅力。切忌犹豫不决、左右摇摆,更不能利用美术室作为逃避晚修的“避风港”。这样不但浪费时间、影响学业,还直接影响到将来的前途。
二、学习者必须要严格遵守美术室的规章制度,按时到画室学习,同时也要按时离开画室;非训练时间不得滞留画室。
三、学习者必须要有很强的时间观,所有因当晚到画室训练而未能完成的其他学科作业,必须要于次日自行挤出时间并按要求完成,任何同学不得以学美术为借口而拖欠作业;经过一个阶段的考察,若有学科老师反映因学习美术而造成成绩低落者,即取消学习美术的资格。
四、严格按照美术室的“考勤表”进行考勤制度操作,即:训练的当晚晚读后从课室到画室时必须要经值班老师签名同意方可到画室参加训练、训练完毕必须经授课老师签名并予以评价后方可离开画室。
五、训练期间任何同学都不得中途离开画室(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要经任课老师同意方可离开)。
六、不得带手机到画室,一经发现即没收;离开画室要关好门窗、空调和所有照明,确保画室安全。
七、爱护公物、保持画室清洁,是每一个到画室学习的同学应尽的职责,每一个同学都应该要做好并完成清洁的轮值工作。
八、学习时间为:每周二、四、五晚。(7:30时——8:00时为学生准备时间,8:00时——10:00时为老师上课时间)。
特别规定:每一位美术组的同学都绝对不能带美术组之外的同学到画室停留,确实要模特的必须由老师提出和安排,学生不得私下作主。



学生处
工作职责
一、主任职责
学生处主任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德育工作,体育卫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学生德育工作
(1)根据国家颁布的德育大纲要求,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计划;审阅年级组、班主任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指导,总结交流经验。
(2)协助校长选配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贯彻《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组织班主任学习业务,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组织实施《班主任工作评估方案》,做好班主任学年度的工作评估。
(3)抓好《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贯彻实施;规划并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4)协助党总支指导共青团、学生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培训学生干部和各方面的积极分子。
(5)组织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德育考核工作,并对学生的德育考核意见进行审查,做好实施奖惩条例中的有关工作。
(6)制定组织学生参加军训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7)在传统节目及假日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二、体育卫生工作
(1)协助校长领导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与《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并实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积极推行《国家锻炼标准》,组织好“两课”、“两操”活动和达标活动。
(3)对体育的普及与提高要统筹兼顾,做出具体安排。组织管理好各种运动队训练;定期举行校运会及单项体育竞赛。做好参加各种运动会的组队、培训、集训等准备工作,抓好优秀运动员后备力量的培训工作。
(4)领导学校保健室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工作,对全校卫生保健工作实行监督。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检查与评比。
(5)加强保健卫生教育、健全保健制度。掌握师生健康动态,督促保健室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卡,定期组织体格检查,注意保护学生视力。
(6)加强对住宿生的生活管理工作。
(7)做好体育场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8)学生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上述工作。
二、团委书记职责
1.团委书记在学校党政及上级领导的领导下,根据共青团的特点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生动活泼地开展团的工作和青少年的工作。
2.团委书记对学校的共青团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对学校的学生会工作负有指导责任。
3.团委书记掌握学校学生中不同时期的思想状况及特点,并根据学校党政领导的指导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教育工作。
4.团委书记应领导团结好团委会,学生会的干部一起开展工作。
5.团委副书记分管上述工作。
三、年级组长职责
1.根据每学期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和对各年级教育工作的序列要求,制定本年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班主任制定好班务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班主任的各项工作,在学生处指导下,搞好班主任的考评。
2.定期召开年级教师会议、班主任会议和学生干部会议,研究、分析全年级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3.召集级组思想教育研究小组会议,研究提出各个阶段年级思想教育工作意见。(研究小组由下年级的行政人员、级组长、团队干部和政治课老师以及班主任组成,研究小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组织、开展全年级文体卫生、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编排科任教师下班的名单,编排期中、期末考试监考名单。
5.抓好学生常规管理,做好各班级、各学科的协调工作。
6.协助团委会、学生会指导本年级团总支、学生分会工作,协助生活指导管理、教育好本级宿生和审批长住生的名单。
7.处理本年级学生中的重大偶发事件。
8.做好本年级教师考核评先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组织本年级教师做好考核工作并初评出先进教育工作者,做好对新教师的转正定级班会课评级鉴定工作。
9.做好本年级学生评优工作,讨论提出本年级“文明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以及其他单项奖励获得者名单,同时,讨论并提出对犯错误学生的处理意见。指导班主任写好学生评语。
10.开好年级家长会,努力争取家长和社会对年级工作的支持。
四、班主任职责
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主要是通过班级进行的。班级是学校的细胞,班集体是否建设得好,是影响到整个学校风气的重要因素。
班主任肩负一个班教导工作的总责,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指导者和教育者,是联系学校领导和各年级学生的纽带,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桥梁。一个班上几十个学生,能否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纪律的新一代,班级能否成为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集体,很大程度取决于班主任工作的成效。
班主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出色地完成学校各个阶段教导工作任务,组织和培养学生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良好集体,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了完成上述主要任务,班主任应尽如下基本职责:
1.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本班学生学习、思想、身体各方面的情况,熟悉他(她)们的性格、兴趣、爱好和要求,要建立学生情况登记册,及时记录和分析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和表现,研究学生各方面的发展趋势,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组织班委会并指导班委会进行工作,(团支部书记应参加班委会的领导工作)建立起班的领导核心,注重学生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积极分子的作用,并通过他们团结和发动全班同学,完成各项任务,形成良好的班集体。
班主任要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召开班委会和积极分子会议,分析本班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要注意培养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3.要认真制订班的工作计划和拟订班会活动计划,组织安排好班会活动和其他各项教育活动,要根据学校提出的各年级思想教育工作的序列,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地进行各项教育。班会活动则应做到形式多样,达到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有机结合,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组织班会活动。每学期至少应组织l~2次对学生影响较大,教育较深、质量较高的活动。要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要组织好劳动教育。
4.与科任教师互相配合,经常向科任老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定期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作风,使学生能不断地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每个学期的期中考前后,或认为确有需要的时候,应和各科任教师一道研究本班学生学习中的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5.关心、支持和指导班的团队工作,注意发挥团支部的作用,协助团支部做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内外的思想教育工作,每月最少召集团干部汇报研究工作一次,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本班团支部活动。
6.组织学生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督促学生认真参加早操、课间操和体育锻炼,做好眼保健操,经常关心学生的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室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尤其是防治近视眼工作。要关心宿生的生活和表现,不定期到学生宿舍了解情况,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做好对宿生的教育工作。
7.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及专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地发展。要关心学生自己组织的活动并给予指导。(班级若外出活动,事前应征得学校的同意。一般程序是报级组长;级长报主管校长,校长批复;交学生处备案。)班级外出活动应注意安全。
8.定期举行家长会,及时将学生在校的表现及学习情况等向家长汇报,并通过与家长交流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平时可通过家访、与家长通电话、通信、或约见家长等多种途径,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家长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9.加强对个别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处理班上的偶发事件,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工作,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做到不嫌弃不姑息不护短。坚决禁止以任何形式体罚学生。
10.每学期初要根据学校教育工作的中心和本年级思想教育的重点,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确定思想教育专题研究的课题,学期(年)结束进行工作总结。要认真组织好“三好”总结工作提出三好学生和各项单项奖的获奖名单,实事求是地、认真负责地给每个学生作出鉴定和操行评定.每学期至少应交班会课教案一篇。
11.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加强对教育理论的学习,不断端正教育思想,努力做到熟悉和掌握教育规律,尤其是班主任工作的规律,注重研究和探索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提高班主任工作的水平。
〔说明〕以上十一条是班主任的基本职责不是班主任工作的全部内容。班主任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和本班的实际情况,主动做好其他各方面的工作。
五、生活指导教师职责
1.严格贯彻 “宿生管理条例”,组织各年级的学生干部,组成宿舍管理委员会参与宿舍管理,培养宿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2.主动与级组长、班主任联系,及时反映宿生的表现,配合级组教师做好宿生教育工作。
3.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宿生大会。对宿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教育,每学期开学宿生人宿后,要认真进行一项“宿生条例”和“宿舍管理条例”的教育。
4.指导帮助宿生制订宿舍公约和选举舍长。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区和个人卫生,开展文明宿舍的竞赛评比工作。
5.注意节约水电,按规定时间控制水、电开关。
6.检查和督促学生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与就寝、坚持参加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7.经常检查宿舍的各项设施,如宿生有意损坏的,要及时做出处理、对自然损坏的要及时报请总务处进行维修或补充。
8.热心帮助住宿生解决生活困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9.建立宿舍管理档案,学期结束前,与级组长一道,审批决定下学期的长住生名单。
六、学生处干事的职责
1.学生处办事员应协助主任处理好本处所管辖的日常工作。
2.搞好本处室工作,接待好来访的客人。
3.搞好每周的学生出勤情况统计,并及时向年级反馈。向学校领导处室主任报告。
4.搜集、整理、编印德育、体育、卫生方面的信息、资料,为德育、体育、卫生的科研提供材料。
5.妥善管理学生的各种德育、体育、卫生档案(表格)。
6.妥善保管关于学生德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文件,做到分门别类、有条不紊。
七、保健室医护人员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保障全体师生员工健康,业务上接受卫生防疫站的指导和监督。
2.制定学年,学期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卫生宣传教育计划、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计划,学生健康教育计划,并加以组织实施。
3.督促学校有关方面搞好教室、宿舍、校园的环境卫生,教学、体育、劳动、饮食、个人卫生等各方面的卫生管理,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劳动及其环境、设备、条件等提出改进意见。
4.有计划地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卫生图片展览等,采用多种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体格检查工作,对学生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做出比较、分析和评价;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体检中若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积极做好近视、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7.认真贯彻对待传染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治急、慢性传染病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8.做好学校中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伤病事故的治疗救护处理、对急症或危重病人要尽快通知校方领导,迅速派人护送至医院转诊治疗。
9.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药品和器械,做好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定期填报药、械日积月报表,对近期失效药应先行使用、以免造成损失。
10.结合实际开展科研工作,积累有关资料数据并及时统计、分析、总结。
11.每一学年至少进行一次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总结,整理好本校卫生档案,按时按质填报有关材料送市教育、卫生部门。
八、体育管理员职责
1.体育器材管理员职责
(1)明确工作目的,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把所负责的工作做好.
(2)加强计划性,做好器材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和报销等工作,购进器材要留意产品质量和价格。
(3)管理好体育器材,建立体育器材账本,定期清点,要求上学期末小清点一次,下学期末大清点一次。
(4)搞好器材室的清洁卫生,器材要按品种分类放好,做到整齐、清洁、美观。
(5)认真执行《体育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做好借出器材的登记和督促归还等工作。
(6)以主人翁的精神爱护器材,经常做好器材维修保养工作。
2.游泳池管理员、救生员工作职责
(1)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全心全意搞好游泳池的管理。
(2)每天要组织好人力洗池换水,定期放药消毒和抽池底,保持水质清洁,冬天要做好游泳池的维修保养工作。
(3)管理好游泳池的器材设备,放在室内的器材设备要放置整齐,定期维修;冬天要收回,放好人造草皮;夏天才重铺好,做好添置器材、药品的计划。
(4)搞好游泳池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更衣室,厕所、器材室、道路要勤打扫;大范围的清洁卫生活动可组织学生进行。
(5)配合体育科组搞好游泳教学和课外游泳开放活动,暑期的游泳池开放向领导报批后另作安排。
(6)加强安全观念,添置救生器材,做好救生准备工作,每次开放都要有救生人员在场,确保师生安全。
(7)每天上午上游泳课,下午课外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清场、安全检查、器材收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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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3.学生宿舍管理员职责
(1)每天按时开、关宿舍楼的铁门。
(2)认真负责、协助保卫部门做好宿舍保卫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对个别有特殊原因的学生且有关领导批准,需在课内返回宿舍休息,或处理个人生活问题,要协助开关铁闸,给予适当的方便。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日常规

时间  年级组长工作日常规  班主任工作日常规
早读  1.7:10之前,须到教学楼并巡视各班情况;
2.早读时,检查各值班老师是否到位并做好记录;
3.检查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的到位情况并做好记录;
4.检查各班早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沟通。  1.7:10之前,须到教学楼并在本班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
2.早读时,检查所有学生是否到位,发现未到的学生要及时与生活指导老师联系;
3.检查本班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值日生整改;
4.注意本班早读情况,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
上午  1.最少要巡视各班教学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特别注意是否有老师迟到或拖堂,及时处理年级突发事件);
2.星期一、二、四、六下第3节课后,要在年级广播中及时催促学生下去参加升旗仪式或做课间操,检查本年级学生是否统一着装。  1.最少要巡视本班教学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星期一、二、四、六下第3节课后,要及时催促学生下去参加升旗仪式或做课间操,检查本班学生是否统一着装。
午休  每星期至少有一次与生活指导老师一起检查学生午休情况。  每星期至少有一次检查学生午休情况,并向生活指导老师了解本班学生休息情况。
下午  1.14:35之前,须到教学楼并巡视各班情况;
2.最少还要巡视各班教学情况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特别注意是否有老师迟到或拖堂,及时处理年级突发事件);
3.班会课时选择听一堂班会课(每学期至少听5堂班会课),团课时要巡视团课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团委老师联系。  1.14:35之前,须到教学楼并检查本班学生到位情况,发现未到的学生要及时与生活指导老师联系;
2.最少还要巡视各班教学情况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认真准备班会课,每学期至少听2堂其他老师的班会课,团课时要巡视团课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团委老师联系。
课外活动  1.每星期至少有两次巡视学生的运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体育老师或班主任联系;
2.及时处理本年级学生之间或与其他年级学生间的纠纷;
3.在年级广播中及时催促学生下去参加体锻,检查各班主任或助理的到位情况。  1.每星期至少有两次巡视学生的运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体育老师联系;
2.及时处理本班学生之间或与其他班级学生间的纠纷;
3.及时催促学生下去参加体锻。
晚自修  1.19:00之前,须到教学楼并巡视各班情况;
2.晚读时,检查各值班老师是否到位并做好记录;
3.检查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的到位情况并做好记录;
4.检查各班晚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沟通;
5.最少还要巡视各班自习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19:00之前,须到教学楼并检查本班学生到位情况,发现未到的学生要及时与生活指导老师联系;
2.晚读时,检查本班值班老师是否到位并做好记录;
3.检查本班晚读情况;
4.最少要巡视各班自习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晚休  每星期至少有一次与生活指导老师一起检查学生晚休情况。  每星期至少有两次与生活指导老师一起检查学生晚休情况。





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条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领导者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得力助手。
班主任在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并有协调其本班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作用。  
第二章  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
第二条  班主任的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体魄健康的公民。
第三条  班主任的职责:  
(一)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和良好的心理品质,遵守 《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稿)》。
(二)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三)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四)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五)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团、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六)负责联系和组织科任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余负担。
(七)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的工作。  
(八)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第三章  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  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学生。要从学生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进行工作教育活动。讲求思想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第五条  正面教育,积极引导。寓教育于活动和管理之中。要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对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不要简单的批评压制,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要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发扬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六条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帮助,热情关怀。要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工作中发挥民主作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注意发扬集体的教育作用,在进行集体教育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
第七条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在思想、道德文明行为等方面努力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四章  班主任的条件和任免
第八条  班主任的条件: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九条  对于不履行班主任职责、玩忽职守或其他原因,不适宜做班主任工作的,应撤销或免去班主任职务。
第十条  班主任由校长任免。
第五章  班主任的待遇和奖励
第十一条  班主任任职期间一律享受班主任津贴(包括民办教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拨发的班主任津贴基础上,适当增加津贴。
第十二条  建立班主任表彰制度。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教育思想正确、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奖励。国家教委对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  校长和教导主任应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
第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有计划地对班主任进行培训,组织班主任学习教育理论、交流工作经验,不断补充进行思想教育所需要的新知识,努力提高班主任队伍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对于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一定年限的教师,应给予休整、总结、提高的机会。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作为考核晋级、评定职务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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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标兵是三好学生中的最优秀者,并能在全校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期末考试成绩平均80分以上;
2.思想品德优秀,德育积分100分以上;
3.重视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优秀学生干部中评出,各班可推荐1名是班干、学生会干部、校团委学生干部中的最优秀者,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听从班主任的指挥,班干工作尽职尽责;
3.期末成绩平均70分以上;4、思想品德优秀,德育积分100分以上;
4.身心健康。
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均60分以上;
2.思想品德优良,德育积分90分以上;
3.一学期迟到不超过三次,请假不超过5次,且无旷课现象;
4.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纪律,法纪观念强;
5.身心健康。符合条件者均可评定,名额不限。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配合班主任的工作,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真正发挥班干部的作用;
2.期末成绩平均60分以上;
3.思想品德优秀,德育积分90分以上。(每班控制在2—3名以内)
学习进步奖
学习进步奖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组(指A组或B组或C组)中,原排前30名,现进步10名以上;
2.原排前60名,现进步15名以上者;
3原排前100名,现进步20名以上;原排200名,现进步40名以上;
4.原排200名以后,现进步50名以上。
(注:此项奖由教学处评定)
工作积极分子
工作积极分子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关心班集体,配合、支持班主任的工作;
2.工作积极主动,从不斤斤计较,能尽心尽力完成学校或班主任安排的各项任务。(每班2名)


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团支部”的条例
一、评选条例
(一)优秀团员评比条例(校、级、支部团干部不参加本项评选)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日活动和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和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求进步,积极向上,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在本支部前40%之内。
3.充分发挥共青团员模范带头作用。能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各项团活动,认真完成团内各项任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帮助他人,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并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日常活动中起到榜样带头作用。
(二)优秀团干部评比条例(校团委委员参加校级团干部评比,不参加年级优秀团干部评选)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学习,勇于创造,乐于奉献。
2.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工作中起模范带头和骨干作用,能较好的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在本支部前40%之内。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扎实肯干,群众基础广泛。
5.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发挥沟通上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所担任的团内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
(三)先进团支部评比条例
1.支部建设好。切实履行团支部职责,积极提高支部素质。
2.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团支委成员政治素质高,严于律己,工作作风扎实,团结协作。
3.主题活动好。主题教育活动、理论学习扎实有效,能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4.按时缴纳团费和进行团籍注册。能带领团支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积极参加学校团委、年级团总支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弃权现象,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上级团组织的表扬和奖励。工作有创新,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6.支部内没有团员受到校级处分,在各级别考试、测验及竞赛中没有团员出现作弊行为。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优工作是我校学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班团支部及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认真做好评选工作,使学生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受到教育。
2.各班团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使被评选出的同学真正成为学生中的榜样。
3.上报时间:以年级组为单位,各班团支部于6月20日团队活动进行评优工作,6月23日前把结果报校团委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名额分配
团支部优秀团员人数占该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5%;优秀团干每支部1名;先进团支部高一级4个,高二级2个。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文明教室、文明宿舍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良好班风、学风、校风的形成,鼓励先进,督促后进,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学习氛围,创造一个井然有序、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文明教室、文明宿舍的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
文明班级
一、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20分)
(1)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熟知并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好人好事多,无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破坏公物等违反《规范》、《守则》的现象(12分)。
(2)坚持按程序搞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学生思想品德合格率98%以上(8分)。
2.班风(30分)
(1)建立健全了各项班级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好、记录全、落实有力(6分)。
(2)定期召开班会、团会、家长会(3分);定期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有活动计划、记录和总结(3分)定期更换班内板报,形式新、格调高(6分)。
(3)全体同学集体观念强,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组织或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12分)。
3.学风(20分)
(1)遵守课堂常规,独立完成作业,考试无作弊现象。(8分)。
(2)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和“培优辅差”活动,成立了各种兴趣小组(8分)。
(3)全班平均学习成绩高或上升幅度大,及格率、优秀率达到省定标准,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4分)。
4.卫生(30分)
(1)坚持天天清扫教室和宿舍,做到干净整洁,无死角,在学校卫生检查中累计成绩优异(15分)。
(2)学生人人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零食,不乱扔废弃物,不随地吐痰,穿戴整洁,朴素大方(15分)。
二、评选办法
   由学生会、团委、学生处组成评比小组,依据上述标准,在学期末按照班级总数的1/3评出文明班级。市级文明班级从评出的校级文明班级中推荐产生。
文明学生
一、评选标准
1.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5分)
(1)坐、立、行走、读书、写字姿势端正,集合站队快、齐、静(3分)。
(2)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庄重,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不吸烟、酗酒;女生不染发烫发,不戴金银首饰,不穿高跟鞋(3分)。
(3)未经他人允许,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和日记(3分)。
(4)借东西要还,不损人利己(3分)。
(5)不看有害的书刊、录相,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3分)。
2.尊敬师长,真诚友爱(15分)。
(1)孝敬父母,尊敬教师和长辈(3分)。
(2)见到老师行礼,遇到长辈尊敬,对待宾客热情(3分)。
(3)团结同学,平等待人(3分)。
(4)虚心诚实,不说谎话(3分)。
(5)不打架,不骂人,说话和气文明,会用礼貌用语(3分)。
3.遵规守纪,刻苦学习(35分)
(1)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请假(5分)。
(2)遵守课堂纪律,集中精力听课,积极大胆发言(5分)。
(3)独立完成作业,书写工整;考试不作弊(5分)。
(4)学习成绩优异(10分)。
(5)认真参加两课一操和文娱活动(10分)。
4.勤劳节俭,爱护公物(15分)
(1)积极参加劳动,做好值日工作(4分)
(2)珍惜时间(3分)。
(3)勤劳节俭,不吃零食,不乱花钱(4分)。
(4)爱护公共财产(4分)。
5.遵守公德,严于律己(20分)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会唱《国歌》、《国际歌》,严格遵守升国旗仪式的规定(6分)。
(2)遵守校内外公共秩序(5分)。
(3)保持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3分)。
(4)不玩弄危险物品,放学按时回家(3分)。
(5)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向雷锋、赖宁等英雄模范人物学习(3分)。
二、评选办法
由学生会、团委、学生处、教学处会同班主任、级组长组成评比小组,学期末依据上述标准,按在校学生的1/6评出文明学生。市级文明学生从评出的校级文明学生中推荐产生。

文明教室
一、评选标准
1.教室内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三清扫,每周一大扫(5分)。
2.教室内外地面全面保持干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每天至少拖地一次(15分)。
3.桌凳排列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10分)。
4.室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干净,窗帘拉到窗的两侧,呈自然下垂状,保持窗帘干净,悬挂窗帘的铁丝拉平拉直(10分)。
5.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讲台、黑板(包括黑板槽)、日光灯保持干净(10)。
6.保持室内外墙壁干净无灰尘、蜘蛛网、污点、脚印等(5分)。
7.教室内文化设施保持干净,完好无损(5分)。
8.室内板报每两周更换一次,内容健康新颖,版面设计美观(10分)。
9.班风正,学习气氛浓厚,讲文明礼貌。室内学生不大声喧哗,不乱跑乱窜(10分)。
10.门窗、玻璃、桌凳、墙壁、开关、窗帘等公物无损坏(10分)。
11.在保持室内环境庄重严肃的前提下,可对教室进行适当的美化,以更好地体现环境育人(5分)。
12.星期天、节假日,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5分)。
二、评比办法
1.平时,由值周班级检查组对各班教室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打分;每周一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由学生会、团委、学生处、各班卫生委员组成的检查评比小组进行定期检查。
2.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月底汇总,量化分位居前六名的即被评为文明教室。
文明宿舍
一、评选标准
1.卫生(60分)
(1)床铺整齐美观(20):床单被褥统一;被褥按军训标准折叠,按统一位置摆放整齐;床面平整美观,无衣服及其他杂物。
(2)物品摆放整齐有序(15分):课桌桌面整洁,桌上及桌洞内物品整齐有序,无杂物;暖瓶统一排放在课桌下;毛巾折叠整齐与其他洗刷用品放在脸盆内,摆与床下;各种鞋子的鞋跟朝外直线排放与床下,桌子一律放在窗台下。
(3)室内外环境整洁(20分):室内地面洁净,无纸屑、果皮等杂物,室外走廊无积水,门窗玻璃明亮,无灰尘,无蜘蛛网,不乱钉钉子,不乱拉绳子,不乱画乱贴。
(4)宿舍文化氛围浓厚(5分):宿舍文化浓厚,张贴字画内容健康,排放整齐有序;卫生值日表、文明公约等保持清洁,完好无损。
2.秩序(40分)
下列行为每出现一项扣5分,直到扣完40分为止。
(1)不按时作息,不及时熄灯,停电后外出或大声说话。
(2)打人、骂人、说低级下流语言。
(3)吸烟、喝酒、打扑克、下棋等。
(4)私自引校外人员进入宿舍,不经允许留外人住宿。
(5)乱泼脏水、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6)随地大小便。
(7)爬墙、攀落水管、立柱出入宿舍楼。
(8)有失盗现象发生。
二、评选方法
1.采用定期检查和抽查结合的办法,每月一评。
(1)每周一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由学生会、团委、学生处教师带领各班卫生委员对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打分。
(2)每周学生会、团委、级组长、学生处对各宿舍卫生不定期抽查一次。
(3)每天由各年级定期对宿舍卫生及秩序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报级组汇总,各级组每周将汇总结果报学生处。
2.记分方法。
宿舍每周得分=定期检查得分+抽查得分-本周扣分,每月得分为四周的总和。
3.每月量化分分别列男女宿舍前10名(不分年级)的宿舍即为文明宿舍。
三、奖励办法
1.对每月评选出的文明宿舍,学校将颁发流动红旗,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每学期连续三次以上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在学期末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为了给同学们创建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同学们良好的思想品格和勤奋刻苦的学风,现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04年版)的精神制定《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望全体同学认真遵守。
一、爱国行为规范
1.尊重国旗、国徽,唱好国歌。升国旗时,自觉立正脱帽,行注目礼。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响应祖国号召、努力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的进步、发展作力所能及的事。
3.注意时事政治学习,养成读报、听广播的习惯。
4.知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履行公民义务。  
5.维护国家荣誉,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不损国格,不失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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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二、爱校行为规范
6.继承学校光荣传统,爱惜学校荣誉,发扬主人翁精神,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
7.积极参加各级竞赛活动,努力为校争光。  
8.关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各项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
9.班级、年级之间团结友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三、学习行为规范
(一)课堂常规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否则扣1分;不旷课,否则扣3分。
11.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踊跃举手回答问题。认真做好笔记和课堂练习,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否则扣2分。
12.在测验、考试时,不得作弊,否则收缴作弊工具、取消该科成绩并作出行政处分。
13.认真上好晚自修。第一节复习或预习课程,不得外出;第二节要问问题,必须经值班老师同意并去答疑室请教老师,不得借机到校园闲逛,否则扣5分。
(二)学习常规
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14.制定学习计划  计划应包括学习目标、课内课外的统筹安排、时间分配等。
15.预习  预习要做到课前阅读教材,标出重点和疑点,以便在课堂听讲时更有针对性。
16.听课  听课时注意力要集中,跟上老师的思路,开动脑筋,.抓住重点,踊跃发言,注意观察演示现象和板书内容,做好听课笔记。
17.复习  对课堂讲授的主要内容应认真复习,把新旧知识联系起来,对重要内容或需要记住的知识,必须反复默诵、记牢。
18.作业  先复习后作业,先审题后解题,作业字迹要清楚、规范,力求正确。作业要做到按时、认真、独立完成,并及时改错。
19.总结  对各章节、单元所学知识要按时进行总结。总结时要全面复习,思考加工整理,使知识脉络分明,条理清楚,系统全面。
此外,要积极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发展专长,扩大视野。
四、礼貌行为规范
20.尊重全体教职工,见面主动打招呼、主动问候。在教室、楼道遇见老师要主动让路,请老师先行。
21.接受、递送物品要用双手。接受老师的意见要诚恳,对老师有意见要用恰当的方式提出,不得顶撞,不得打骂教职工。



中学生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准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四、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娱活动。
五、积极参加劳动,爱惜劳动成果。
六、生活俭朴,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不做对人民有害的事。
十、诚实谦虚,有错就改。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搏。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待人,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秀。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02〕23号)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工作。
第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遵循合法、及时、公正的原则,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与其他有关部门建立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协调机制。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的内容,定期检查学校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情况。
教育督导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列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事故的预防
第六条  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依法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第七条  学校建立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制定处理突发性重大学生伤害事故的预案,作好预防事故的工作纪录,学期末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安全工作的情况。
学校的报告是教育主管部门检查或者核查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学校应当结合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课、班会、展览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对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
学校应当会同公安消防、交通部门组织师生开展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等其他意外事故的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训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开设游泳课,组织学生学习水中自救互救技能。但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组织,禁止到江河湖海、山塘和水库洗澡或者游泳。
学校定期对教师、职工进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第九条  新生入学,要接受由学校组织的健康检查。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心理状况,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学校要妥为保管学生的健康资料。
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与其信息沟通方式的真实资料。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学校定期向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者监护人提供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信息。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要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应当告知学生假期或(上)放学途中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私自到游泳场、江河湖海、水库、山塘游泳以及从事其他危险性活动。
第十条  学校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中小学校实行学校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在学生课间室外活动场所安排专人巡查、管理、疏导、保护学生,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纠正。
发生突发气象灾害,学校按照气象预警信号的规定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措施,但应及时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停课。
第十一条  学校举办者提供的、或者学校自建的、或者学校购买的、或者学校租赁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具和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学校生活用具的安装、使用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
学校室外楼梯或楼道的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未经建筑、规划、消防、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验收合格或者未经其书面同意,学校不得提前启用已竣工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第十二条  开学前和学期结束,学校要对教室、桌椅板凳、教学用具、宿舍、运动场地、运动器具、消防、门窗、楼梯和楼道栏杆、电线、灯泡、空调、电扇、燃气(电)热水器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应当停止使用,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学校举办者要及时维修B级危房,拆除C、D级危房,禁止在C、D级危房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应当在校园危险建筑物旁设置警示标志。小学高度超过500mm的升旗台基应当设立栏杆,危险建筑物应设置警示围栏。中小学应当设立禁止攀爬靠近教室平台旁的树木的警示标志或者围栏。
学校应当或者提请有关单位及时拆除校园内废弃的建筑物、电线杆。
第十三条  学校要保证楼道和楼梯安全、畅通;保证楼道、楼梯的照明;配备合格消防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不得出租校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禁止学校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
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  对已知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教学辅助工作疾病的教职工,学校不得安排担任相应的工作。
第十六条  中小学班主任应当经常联系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生行为表现,共同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班主任和辅导员履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职责的情况应记入工作档案,作为学校考核的依据。
第十七条  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歧视学生或者使用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语言;
二、以惩罚为目的罚学生抄写课文、字词、站立、跑步等;
三、殴打学生或者纵容其他人员殴打犯有错误的学生;
四、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学校建立学生投诉教师体罚和其它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制度。
学校按照教育教学管理的要求,在班集体或学校范围内,教育和批评学生、公布学生成绩、公告学生处分,属于正当的教育管理行为。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学校作息时间,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学校作息时间。
教育行政部门召集中小学教师参加会议,应提前2日告知学校。
除非发生突发事件,中小学校需要临时停课须提前一天告知学生和监护人。
第十九条  学校制定的学生学籍、学位管理以及学生处分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章的规定。
教师上课应当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规程组织教学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实验课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试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的安全防护教育。
小学学生上自习课,班主任或者科任教师必须在教室照管学生。
第二十条  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或组织学生开展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时,严禁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教学实习,学校或者实习单位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活动。
学校举行大型运动会,禁止非比赛人员在运动场内带跑和观看比赛,不得在室内运动场地吸烟、饮酒。
学校的篮球架、足球架、单双杠等体育运动器械应当固定牢固,维修体育器材或场地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围栏。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教学楼进行晚自习的,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防止学生下课挤踏发生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必须照常进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学校应当提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学校门前的道路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学生从专用通道过马路。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进校、离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在教室门口交接学生。
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学生驾驶非机动车上学。禁止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学。
中小学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劳动、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外放学的,应当确定放学时间、地点并在活动前告知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
第二十四条  担任校车的司机应当具有五年以上的驾龄。学校不得雇用有酒后驾车违章记录或者本年度发生过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人员担任校车司机。
无自有车辆的学校,必须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营运载客汽车作校车,并与承运单位订立运送协议。
中小学校要制作学生乘车登记表,记录乘车的学生人数;要与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确定学生乘车或下车的地点,便于家长接送学生。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救火、制止正在行凶的暴徒、跳入水中抢救溺水的自然人等高度危险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可能接触爆炸、有毒、放射性等对人身健康有害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
发现在校的未成年学生旷课、寄宿制学校的未成年学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学校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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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3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师附中南海高中规章制度

采取相应措施并告知学生监护人。
发现学生在校园结伙滋事、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学校应及时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管教,情形严重的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除了学校组织的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带鹰、犬、猫、鼠、蛇等各类动物进校园;
二、作身体碰撞游戏、翻院墙、爬树、玩弹弓、射箭;
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禁止学生在篮球架和足球架横梁荡秋千或者在维修的体育器材或场地上面玩耍。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发现学生身体异常,应当告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安排学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给予必要的关照。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加强门卫的管理,建立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城市(镇)中小学聘请的门卫人员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农村学校雇用的门卫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可以与家长或监护人协商确定住读学生在校住宿和学习期间离校外出活动的条件、时间和程序,明确学生在校外活动的责任。
中小学校的学生家长不同意住读学生在校住宿和学习期间离校外出的,在学校规定的学生统一接送的时间以外,家长或者监护人未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提出学生离校申请的,学校不得准许学生离开学校。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住宿及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应当遵守学生住宿和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生住宿和宿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道路管理。校园较大的学校,应当设置校园道路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合理区分校内道路功能。
未经学校允许,校外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准予驶入校园的车辆应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建立食源性中毒应急处理机制、食源性中毒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应当在卫生、工商部门的支持下,清理校内违规经营的饮食摊(点)和食品小卖部。
第三十四条  学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规程。
学校必须采购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具,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和医用器具。
禁止使用过期药品和未经消毒的器具进行人体注射。
举行全校性的体育竞赛、军训分列式等大型活动,学校应派医务人员在现场值班。
学校不得使用含有敌鼠钠盐、氟乙酰胺等剧毒急性药物灭鼠,灭鼠药饵由专人投放和清理,避免学生误食。
第三十五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其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学校针对活动中的风险,应对学生进行乘车(船)、飞机、游园、登山、野炊、过铁索桥、游泳等安全教育。
学校租用校外体育(场)馆举行运动会或比赛,应查验(场)馆有无建筑部门验收合格文件、用电和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应急出口是否畅通并制订安全管理方案。
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第三十六条  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活动须租用车辆的,应当按照本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并与运输承运单位签订运输协议。
学校通过旅行社组织活动,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协商制定学生旅游格式合同,用于学生集体旅游活动。
未经学校组织,高等学校学生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包车旅游、回家或到校外实习,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未规定的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部和广东省颁布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守则、校园环境秩序管理、班主任工作规程、学校校舍工程质量、学校保卫工作、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实验课、学校体育工作以及学校在春游、体育比赛、饮食、校舍等方面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三章  事故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认定。
第三十九条  学校负有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期间发生的学校有过错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过错,是指学校违反、未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应当履行的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职责。
第四十条  学生或其监护人和第三人的过错、教职工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四十一条  发生在校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的学生在体育课和课间活动中发生身体跌倒、剧烈碰撞等意外情形时,经校医检查后,认为有必要的,学校应当立即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带学生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除重大学生伤害事故外,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的,应当口头或者书面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向学校提出事故处理的建议。
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事故处理工作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直接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指挥。
第四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由学校有关领导牵头、学校有关部门参加的学生伤害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中小学校应当组成有学校负责人、法制副校长、安全辅导员、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与家长协商处理事故善后事宜。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初步确定学校对事故负有赔偿责任的,学校可以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协商解决事故的赔偿事宜。
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学生监护人或家长进行协商时,当事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协商的当事人是受到伤害的学生和学校。中小学校的学生受到伤害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其与学校进行协商。高等学校的学生受到伤害由其本人或者其家长与学校进行协商;
二、协商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协商的开始、进行和最后达成协议应该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用胁迫、欺诈等手段迫使对方就范;
三、协商的内容应当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四、协商期间不得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秩序;
五、协商达成的协议应当作成书面协议,当事人应当签名。
  受伤害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其家长不愿意与学校协商,可以书面请求教育行政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五条  事故当事方,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不存在争议,不需要鉴定。
事故当事方对救治医院做出的伤残程度的诊断存在争议,可以协商共同委托事故发生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协商解决。
事故处理采用教育行政调解方式的,对救治医院做出的伤残程度的诊断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当事人向调解机关提出鉴定申请,经调解人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调解机关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负担。
第五章  事故报告和统计
第四十六条  建立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下列伤害事故为学校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
一、学生伤害情形不严重但涉及学生面广,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二、可能导致学生残疾,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
三、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的;
四、宿舍失火、教室、体育设施等学校设施垮塌造成学生伤害的;
五、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殴打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
六、学生死亡或者群伤的;
七、其他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
下列伤害事故为重大伤害事故:
一、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造成伤害的;
二、前款(三)(四)(五)(六)(七)项的伤害事故。
第四十七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当事人姓名、年龄;
三、当事人所在年级、班级;
四、事故概况和事故原因;
五、事故造成的损害;
六、救助情况;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四十八条  发生第四十六条列举的事故,学校除了口头报告,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
学校不得隐瞒事故,不得歪曲事故的事实和原因。
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还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重大伤亡事故,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的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学生伤害事故经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做出终局性的处理后,学校应当在30日内,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重大伤害事故处理结果还应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当事人姓名、年龄;
三、当事人所在年级、班级;
四、事故概况和事故原因;
五、事故造成的损害;
六、救助情况;
七、伤害程度鉴定;
八、事故责任和赔偿争议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九、事故赔偿金额;
十、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追偿;
十一、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事故结果报告应附有已经履行的协商达成的协议、已经生效的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后,连同事故报告一并存档。
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同时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第五十条  建立学生伤害事故统计制度。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事故统计年份。每年9月30日之前,地级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向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工作部门上报事故统计。
学生伤害事故按照学校责任事故和非学校责任事故的分类进行统计。
第六章  行政调解
第五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调解委员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调解委员会由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部门管理。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兼任。
第五十二条  调解人员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以聘请法律专家、教育专家和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员。
调解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的民事法律;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四、具有调解民事案件的经验。
法律专家、教育专家和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员调解案件的,给予适当的劳务报酬。
第五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学生伤害事故案件,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合理的原则。
第五十四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向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省属高等学校、部属高等学校以及其他培养研究生的教育机构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当事人申请调解,向省教育厅申请。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与事故赔偿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
三、属于本办法规定调解的受案范围;
四、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没有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学生伤害事故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教育行政部门。受移送的教育行政部门认为受移送的调解申请依照规定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对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教育行政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应当进行登记。
第五十七条  调解委员会调解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纠纷,除双方争议不大可由一人独任调解外,一般应当由三名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调解案件。
调解小组成员由调解委员会主任指定,其中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
第五十八条  调解委员会调解事故赔偿纠纷,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行政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亲自参加调解,并可以委托一名代理人参加调解。
第六十条  调解委员会调解事故赔偿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依法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事故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的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说服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赔偿纠纷的调解协议。
第六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学生伤害事故赔偿争议的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第六十二条  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纠纷,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二、事故简要经过、争议事项及双方责任;
三、伤害程度鉴定费用的负担;
四、赔偿金额;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七、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各执一份,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第六十三条  调解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六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调解:
一、在规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当事各方在事故的责任和赔偿方案方面分歧很大,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二、在调解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终止调解的,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委员会应当作出书面终止调解决定书。
终止调解决定书应当载明:
1.调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调解的事由;
3.终止调解的原因;
4.调解主持人签名,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终止调解决定书作出后5日内送达事故当事人。
终止调解后,当事人再次申请教育行政部门调解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第七章  事故赔偿
第六十五条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的人身伤害负有责任,应当给予受害学生赔偿。
学校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学校与受伤害学生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教育行政部门制作的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法院裁定书和判决书。
学校承担经济赔偿的方式是金钱赔偿。任何单位不得将学校的教室、教育教学场地、设施和学生宿舍扣押、拍卖、变卖抵作学校的赔偿费用。学校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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