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路边的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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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9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公平与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此事如果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我就会将此帖一直顶下去,我就是看不得欺负人的事情,看不得仗势欺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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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知法犯法...什么公安什么派出所一窝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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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9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刀成了李逵的板斧,一排头的砍去,看客只好作鸟兽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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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举报信》里看出,张安鑫也不是什么良民。要不,怎么能对堂堂的派出所长那样无礼呢!一般人见了他们都的点头哈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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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子刀 发表于 2011-7-9 23:29
有鲁迅之遗风 神似  -但仅“似”而已,而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中立的正义看客,何谈资深?--少了鲁 ...

你这太子,纯粹一莽汉。山人修炼日久,早不理人间之事。看你虽然粗鲁,尚有可爱之处,故而指点一二。懵懂之人,可笑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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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冷暴力就一呆B  别人想说什么是他自己的自由  你有什么资格在那指指点点  呆B 脑残的生气没  愤怒吧  come  向泼妇骂街一样来开骂吧  坐等你满嘴喷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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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都有人说了阳光不是正式警察,LZ本人很清楚阳光身份,在举报信里面是说派出所职工,在后来的解释里都说他以前是当兵的,连人家以前是当兵的都知道,LZ难道不知道他不是正式的警察,非要硬把和他正式的警察联系在一起,故意加大网上舆论是为何?上午LZ说自己在医院住院,不方便发帖,下午又活蹦乱跳的跑出来解释了,真牛。。。。伤情照片的话,肋骨断了,要动手术的,现在手机都带照相功能,照2张很简单,LZ都有那么多时间说那么多来解释,照2张照片的时间肯定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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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165楼当点头哈腰的奴才是当惯了吧?-那见了公安局长你不要要双膝下跪了么?!!可笑- 熟人之间开开玩笑有什么不可以--怎么就叫无礼了呢?即使这样这也不是动手打人的理由,开脱罪责的借口---

点评

大家都对这事抱不平,但是 事已出了,就只好先寻求理性的解决方式,  发表于 2011-7-10 12:15
165楼是正话反说的 太子刀等等听不懂?不要见人就冲哦,来顶贴的都是支持,都是好意,  发表于 2011-7-10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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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毕加索的微笑 于 2011-7-10 10:18 编辑

阳光是工勤身份,非正式警察!但公安局里不少工勤人员在行使警察职能!公安局一般把他们当警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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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毕加索的微笑 发表于 2011-7-10 10:16
阳光是工勤身份,非正式警察!但公安局里不少工勤人员在行使警察职能!

     一针见血  一语中的---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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