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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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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首先我承认我认识楼主 也认识光光 不存在带有任何私人感情 第二 我间接目睹事情的经过 虽然已发生过 第三 我只同情弱者 难道要我去帮打人者说话吗 ? 第四 如果哪天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 我也会站在你们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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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贵网友如果是普通的中立网友,不带偏向性的话,那就当我们是在讨论交流 各自发表看法,不必纠结--我与双方也从来不认识,只是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心里就堵的慌,执法犯法者天理不容,我们这个社会太需要正义与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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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你那是既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婊子和她男朋友干坏事仍然改变不了婊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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