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09-7-15 10:32

350# 芳花晓月
你就是不到各个论坛上发个主题帖,起码也要当面跟别人道歉吧。
就这样说一句,你我能看到,别人呢?

宏宇艺玻 发表于 2009-7-15 10:33

事情都结束了,没有必要再咄咄逼人!
看完所有贴子感觉总有一小部分网友发贴不是那么理性!
希望家园论坛出现更多和谐的声音!

芳花晓月 发表于 2009-7-15 10:35

本帖最后由 芳花晓月 于 2009-7-15 10:38 编辑

351# 小天狼星 你想这么做是你的自由,恕不奉陪,我发重复了,你说是一副胜利的嘴脸,我发一条,你说大家看不着,呵呵,你不觉得你很难侍候吗?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09-7-15 10:37

354# 芳花晓月
钱到手,拍拍屁股走人,这要是我能想象到得你最后的表演吧,这场闹剧,输得是老师,笑的是律师,吃苦的是妇女。
两个都是输家唯有那个不知道是真是假的律师,大概笑的最开心了。

芳花晓月 发表于 2009-7-15 10:43

355# 小天狼星 如果是真律师,是有律师费的,而这笔费用并未转嫁到王老师头上,你也无权声讨律师是假的了;如果是假律师,那他有什么好处,既没有律师费,还要贴路费和时间,笑得出来吗

周文山 发表于 2009-7-15 10:45

此事已了
双方如果当初都能冷静的解决问题
也不至于如此胡闹下去

给大家启发最大的是芳花晓月来了个270度的转弯
刹了车
想必此事对你可以说是受益非浅啊

正如芳华晓月所说双方都有言语冲突
你这一搅和
岂不是火上浇油?

斑竹对你所发激烈言辞进行屏蔽也在情理之中
希望芳花晓月从此立地成佛~~~

冰冰凉 发表于 2009-7-15 10:45

安静!安静!安静!!
大家该干嘛干嘛去吧!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09-7-15 10:47

356# 芳花晓月

如果是真律师,又没起诉,还搞到了一个打赢了教师党员官司的好名声。
如果是假律师,帮自己亲戚网上发帖,搞坏人家名声,还拿了钱,出了气,自然要被自己的亲戚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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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真是律师?如果是,你还是不要做这一行的比较好,你的思维逻辑漏洞太多,庭审现场,你辩不过别人。

冰冰凉 发表于 2009-7-15 10:56

楼上得伢索和港不倒呢?
莫得事那不晓得气种种菜?就只忒得厂扯个么鬼呢?

真情告白 发表于 2009-7-15 11:04

此贴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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