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估计在这里申辩效果不会很大!新昌超市也是一个小企业,他们也是以节约成本为最终极目标,一般来说不到无奈不会随便妥协的!在太湖的也是几个委托管理人员,没有什么权利,一切都要请示汇报的,而且自认是太湖人,你也翻不了什么天的!既然你说要走法律道路,这也不是好简单的事,估计你也是说说而已,最后还是嫌麻烦!我这里倒是有一点不成熟的建议,如果有时间的话,邀个朋友,做两条横幅,或者其他喷绘啊一类的,估计你会明白我说的,这类外面比较应用,你就是一个合理诉求嘛,要赢得现实生活中的更多人的支持,以降低该企业的社会公信力为损失前提来达到你的合理目标。花点时间,在大门口拉两天横幅,相信效果会很好,也不是很妨碍!不成为意见的想法,你自己参考哈!哈哈!
支持玮峰!
楼上的楼上说的还是有道理,在太湖,不说翻不翻得了天,能把水搅混还是能的,
明天星期天,我不去找他们,星期一,我就会再去超市交涉,不行,我一是找律师走司法途径,第二,这几天我有可能要去安庆一次,正好顺路去他们总部汇报下.
我的要求很低,赔偿我一部分损失,并向我道歉.
谢谢楼上个位朋友的支持.
支持玮峰。我们要两手都要抓,但两手都要硬,绝不能对不良商家妥协。一个负责任的商家,才会做得更久,做得更大。
其实你做横幅或者喷绘也没必要真的就去拉啊,做好了,写个详细的经过也弄大一点,给他们看看,说明你是要来真格的,人都怕认真,这样比你找他们安庆领导好,再说新昌这里面好复杂的,安庆那边也是几家合资的,这个事没有谁会爽快答应你赔偿的,也因为这个事,估计他们还没有赔偿先例的!
其实你做横幅或者喷绘也没必要真的就去拉啊,做好了,写个详细的经过也弄大一点,给他们看看,说明你是要来真格的,人都怕认真,这样比你找他们安庆领导好,再说新昌这里面好复杂的,安庆那边也是几家合资的,这个事 ...
风为谁止 发表于 2009-6-28 00:56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quote
这位网友说的可能有效,要是我就听他的了,我去年做过这种事情效果出奇的好。
我去年花一百快钱做个喷绘,争回4000多元,好爽
估计是一个扯皮的事情,楼主怕只有只认倒霉哦。
据我分析,超市方面愿意赔偿的可能性较小。问题的关键就是超市没有收取你的停车费,如果该停车处是收费的话,超市是无法推卸责任的。因为《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骑摩托车到某单位办事,车停放到该单位停车场而后车被偷,大家认为这个单位会作出赔偿吗?
小偷真猖狂,我在新昌上班那会儿,一大串钥匙挂在车上一上午,车都没被人骑走.而且那会儿还是新车.
估计是一个扯皮的事情,楼主怕只有只认倒霉哦。
据我分析,超市方面愿意赔偿的可能性较小。问题的关键就是超市没有收取你的停车费,如果该停车处是收费的话,超市是无法推卸责任的。因为《合同法》第三 ...
太阳冰 发表于 2009-6-28 08:11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也不一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益。)摩托车属于财产,那么就应该享受看护的政策。不过我还是感觉想让超市赔偿还是相当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