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果唐 发表于 2008-9-22 22:32

呵呵,我看了辩论的场面,真的是唇枪舌剑,很精彩。
但责任方,总想用警察的不作为做表率,来衡量自己。警察叔叔不佩带安全带,我肯定也不佩带安全带。以此逃避法律责任。我想这是错误的。
小天狼星 :严格的把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来界定,法律准许的我为之,不准许的不为。把法律作为衡量自己行为的标准。
这样就把我们执法的人员推上了前线。168说的也无不道理,我们是执法者,你就是法律,我不跟你我跟谁。这就给我我们法律人员很高的标准,我看这个社会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公安人员、检察人员、法官大人、司法人员(律师)。一个小的辩论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谢谢两位!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08-9-22 22:36

引用第40楼苦果唐于2008-09-22 22:32发表的:
呵呵,我看了辩论的场面,真的是唇枪舌剑,很精彩。
但责任方,总想用警察的不作为做表率,来衡量自己。警察叔叔不佩带安全带,我肯定也不佩带安全带。以此逃避法律责任。我想这是错误的。
小天狼星 :严格的把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来界定,法律准许的我为之,不准许的不为。把法律作为衡量自己行为的标准。
这样就把我们执法的人员推上了前线。168说的也无不道理,我们是执法者,你就是法律,我不跟你我跟谁。这就给我我们法律人员很高的标准,我看这个社会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公安人员、检察人员、法官大人、司法人员(律师)。一个小的辩论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谢谢两位!
其实我的意思是:一切涉及到法律的有关行为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来界定,
你触犯的法规,那么法律通过执法者可以惩罚你。
执法者触犯了法规,一样你可以通过举报等形式要求法律处罚执法者。
执法者只是法律执行的一环,处罚的根本在于法律本身,而不是执法者。
如果有法律本身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提出来,更有助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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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学法律的,只是看了一点书和文章。
谢谢苦果唐的总结。

ahthnn 发表于 2008-9-22 22:39

这样子搞,社会么会子才能和谐噢?

江塘 发表于 2008-9-22 22:46

我今倒还真看到一个真男子汉了~~~~

江塘 发表于 2008-9-22 22:47

和谐社会!!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08-9-22 22:53

社会和谐的根本就是法律的贯彻和执行。

朦胧 发表于 2008-9-22 22:58

老几位还港的真热闹,又是被交警罚多钱乃。
唉!罚多钱牢骚几句正常,不过二回尽量要注意,莫老是罚钱,毛爹港,人不犯错误是嗯个么事,犯错误不改就是死恩个么事……嘿嘿,我港话不么好听哦?

朦胧 发表于 2008-9-22 23:00

换个话题…换个话题哟,翻翻今刀家园几个帅哥气献血的经唦!

168 发表于 2008-9-22 23:04

引用第47楼朦胧于2008-09-22 23:00发表的:
换个话题…换个话题哟,翻翻今刀家园几个帅哥气献血的经唦!
得有么事经翻得哦,相片滴?

家园小道报 发表于 2008-9-23 07:18

从前看到尾,明白了经过。
三位网友去献血,开车路遇警察,警察叔叔说:没系安全带,罚款一百!
献血光荣,违章不可取!这是大的原则!!
至于警察系不系安全带,无法考证,自有职能机关管。假设警察没有系安全带也有如下可能是我们不能攀比的:1、不系也许可能大概因为他们开的是公车,出事算公伤!
2、他们开的车安全系数高,达到了可以不系安全带的系数。
其实警察叔叔最要注意安全,你们不注意安全,怎么能保护老百姓的安全呢?
如果警察能系出个标准的样子给咋们老百姓看看,做个样版,那不更好!也让咋们知道:哦,原来要这样才安全!
至于楼主嘛,我也劝你两句,俺们老百姓就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嘛,自己滴车自己滴命,系上安全带还是可行的,虽然我也不经常系那玩意。以后可要注意了,还是系上吧,就算不是为了安全,也要为了银子不白白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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