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 发表于 2008-9-25 22:29

嗯,要好好多,昨日我的车子差滴滴就么得多~~~

精致女人 发表于 2008-9-29 18:26

国庆节应该要好滴

熊猫 发表于 2008-10-8 10:09

看了楼上的帖子,我想我们国家还处在一个法制国家,而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楼主驾车不系安全带,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你的行为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就会有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相信楼主学驾驶时也应该知道开车要系安全带的常识吧.楼上的总说交警怎样怎样云云.可是他们怎样不能代表作为普通百姓的我们就该不守法,楼主说的"气人"说白了还是因为被法律惩治了而气吧.如果我国是个法治国家,楼主包括楼上的XDJM就不该有那些看法.交警错了的话你可以向他们的上一级监督机关反映,前提是你有凭有据.
楼主说你是去献血途中被罚,献血是很光荣,值得大家学习,但你的违章行为并不能与你的献血行为相抵消,如果这样法律的存在有何意义?

卓尔0601 发表于 2008-10-8 10:19

呵呵,交警的工作确实不敢恭维,以前记得还学习“济南交警”呢,也不知道是怎么学的,关键还是源头啊。

sarah 发表于 2008-10-8 16:26

熊猫 发表于 2008-10-8 17:46

引用第64楼sarah于2008-10-08 16:26发表的 :
估计那些人就那两下子哦.就逮咱老百姓,从不问为什么直接开罚单.
楼上的你没在城市生活的常识吗?在太湖是人工开罚单,那是咱们这经济水平所限,在大城市如果你有诸如驾驶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在你过红绿灯时有可能被拍下来或是路上的警车里的直接给你拍了,之后某一日你会突然接到一封罚单,说不定那时你都忘了自己何时违章了.与这相比,你觉得你的帖子有发表的必要吗?

咖啡的眼泪 发表于 2008-10-8 21:37

楼主莫生气,就当掉了100元吧。谁叫咱们是老百姓呢?他不罚你罚谁呀!难道叫他去罚领导的车呀?前一段时间不有一帖子说:警车闯红灯吗?我也亲眼看到警车在菜市场路口闯红灯。没辙!!!
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以后要系安全带了。

xzm5566 发表于 2008-10-9 11:50

献血光荣,可敬!
维章该受教育,给点小小的惩罚不为错!
执法范法,人人得以鞭策!
结论:(人之初性本善!)(习相近,性乃遣!);我们这个设会最缺乏的就是对强势机构和强势个人的很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所以造成了人们的心理不平衡,其结果就出现了贵州现象!

江塘 发表于 2008-10-10 08:08

呵。。。。。。。。。。。!

一网打尽 发表于 2008-10-10 08:27

为了罚款而罚款。 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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