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星 发表于 2008-7-30 22:49

引用第38楼柠檬于2008-07-23 16:00发表的:
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就是一个人酒后驾车撞死人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呀!


引用第48楼小村夜话于2008-07-28 13:13发表的:

赞成!依法处理!
有些人就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反而迷惑了方向!
当然,这次交通肇事的责任人,县委县政府已经作出了党纪政纪的处理,这是党组织对一个党员干部违纪采取的必要措施;
现在等待法律的判决,还得依照法律程序来,需要大家理智的期待!


其实很简单的案例啊, 为什么还要高高挂在版块上面呢?
有人要说, 人家是领导撒.什么领导啊,科级干部都不到,还领导呢, 至于这样么? 对于这种事故还有什么不能依法妥善处理的呢?

xjszmas 发表于 2008-7-31 21:06

一定要严肃处理

快乐群英 发表于 2008-7-31 21:19

回 2楼(夏天的风) 的帖子

酒可以喝,但不可以狂饮.

苦果唐 发表于 2008-7-31 21:51

Re:回 2楼(夏天的风) 的帖子

引用第53楼快乐群英于2008-07-31 21:19发表的 回 2楼(夏天的风) 的帖子 :
酒可以喝,但不可以狂饮.
可以狂饮,但不能乱个驾车,不能草菅人命!

无梦 发表于 2008-8-2 00:39

严肃处理:杀!!!

168 发表于 2008-8-3 23:29

还没判吗?

沉★星 发表于 2008-8-3 23:57

晕菜,这帖还在上面挂着啊

168 发表于 2008-8-4 21:25

是哦,这样的事就不应该放在上面,让外人一进家园网就看到太湖的干部都这样,老百姓那就更不如了~~~
不晓得老大是么样想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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