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新一笑 发表于 2008-7-15 09:21

逃逸法律不容许!
         
         道德更不能容忍!

花亭心雨 发表于 2008-7-15 10:41

  楼主把交通肇事者说成是国家工作人员,是不是说错了吧?把国家公务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搞混了,那叫国家承认的工作人员吗?那应该称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吧。
  副镇长活的太得意了,吃喝玩乐,趾高气扬。

不会打中锋 发表于 2008-7-15 10:46

无语,有一点痛心

幸运行者 发表于 2008-7-15 10:48

唉!可惜了,一个花样年华的生命。
唉!可惜了,两个完整幸福的家庭。
唉!可惜了。。。。。。
假如他在家吃饭会喝那么多的酒吗?
为什么?太湖的公款吃喝风难煞呢?太湖的每家饭店都富的冒油,有的饭店老板家财几千万,这都是公款吃喝的呀!现在就是一个村每年的公款吃喝都有几万甚至十万以上,乡镇都在几十万以上,可怜我们老百姓呀,挑一天混凝土就45元,唉,不说了不说了。。。。。答案就是:????????

幸运行者 发表于 2008-7-15 10:49

假如他在家吃饭会喝那么多的酒吗?
为什么?太湖的公款吃喝风难煞呢?太湖的每家饭店都富的冒油,有的饭店老板家财几千万,这都是公款吃喝的呀!现在就是一个村每年的公款吃喝都有几万甚至十万以上,乡镇都在几十万以上,可怜我们老百姓呀,挑一天混凝土就45元,唉,不说了不说了。。。。。答案就是:????????

静夜 发表于 2008-7-15 14:07

道德问题,无语,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当的官.一点良心都没有

静夜 发表于 2008-7-15 14:12

心在滴血.那个无辜的女孩子就这样被.......................我相信这样的人在社会上还是少的.
为什么一个政府官员的生活会这样的腐败.放荡.是谁在后面给了他这么大的胆子呀?................

静夜 发表于 2008-7-15 14:15

继续顶一下,希望能够严惩不待,在合发的前提下按照最重的执行

静夜 发表于 2008-7-15 14:16

希望更多的人顶一下

czhwjm 发表于 2008-7-15 17:04

向这样的“领导”表示慰问。
   好好在牢里呆着,这样太湖人民会更加感谢你。!!!
   你的名字永远在太湖人心中,永不忘记。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我县依法妥善处理一起交通逃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