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名人民警察,李乐斌或许可能要立功受奖,但是在道义的审判庭上,他都是一个罪人,他的余生也会在煎熬中度过。。。徐纯合的死,假如能换来老母幼童们的安定生活,死的值,假如能唤起一点社会的良知,死的值!也呼吁枪口不要对准平民了,也呼吁某些见了枪杀平民就打鸡血似兴奋的扪心自问下,枪杀这样的人有意思吗?你的狡辩之词还有丁点良心吗?
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5-5-16 06:01
做为一名人民警察,李乐斌或许可能要立功受奖,但是在道义的审判庭上,他都是一个罪人,他的余生也会在煎熬 ...
当警察用枪指着你并警告不要动的时候,照做。这是一条普世规则,在任何国家适用。你此刻还去打警察头部、打警察拿枪的手腕,被击毙一点不冤。你觉得你是平民,那么你认为你应该暴力袭警的一大堆理由就留到楼主那里去诉说。
朋友只会觉得你傻,极左和极右只会吃你的人血馒头,煽动阶级矛盾。剩下的意义就是成为茶余饭后的的谈资。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5-5-15 14:57
不管他摔的是谁的孩子,警察在旁边,手里拿着枪不开枪我会抢过来开,就这么简单
开枪打死纯属意外
我正在学习人民警察法枪支管理条例,感觉这个警察要嘉奖。
本帖最后由 砚田无稅 于 2015-5-16 18:10 编辑
什么狗屁普世规则,在这里,我帮不了你们什么,只能为你们王树杰、周秀云、徐纯合叹息默哀罢了,我也相信张研、王文军、李乐斌等恶警之流会得到相应报应的!
惹急了,我会豪不犹豫地骂人,惹急了,我打架起来不要命,你说我耍无赖就无赖。随便扣什么诸如挑起阶级矛盾的帽子,你尽管扣好了,顺便说明一下,本人并非教师,一介布衣百姓而已,文化程度初中。所以,无知者无畏!
朗朗乾坤,昭昭日月,因果循环,是非报应。。。。。。
有人愿意出来交流就是为时代的进步做贡献。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
这一枪,将那个小城裸露在了全国人的眼皮底下,几家欢喜几家愁哟。。。
本帖最后由 SKY2 于 2015-5-16 20:44 编辑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5-5-15 22:09
这个概念换的好快,前面刚说是抢劫。白字黑字写的吧,怎么下面说成用警棍向我打来。喂,抢劫呢抢劫呢,用 ...
我奇怪为什么我不能站在醉汉的角度考虑,你对民警诸多破绽和业余的行为表示支持,甚至官方化的赞许,我反而觉得好奇怪。
明显的破绽和业余有以下:其一你也说了事态是逐步升级的。明明事先可以用一副手铐解决的事情,变成了要用枪击解决,请问,民警为什么执勤的时候可以携带枪支,不携带手铐?其二,民警手握防暴棍的正确手势应该是强手在前,左手在后,而民警的手势是强手在后,左手在前,这样才导致了防暴棍轻易被抢走,所以事实是民警压根不知道怎么使用防暴棍,所有导致了被夺走。
事实就是一个,民警压根就没有控制现场的能力和准备,只会喊不要动和扣动致人死地的扳机,所以导致了事态升级。
我甚至有理由怀疑,民警杀死醉汉的理由,并非最大程度上保护民众,而是维护自身那一点点斗不过醉汉的脆弱的自尊心,恼羞成怒,假公济私,一枪杀死对方。
在这个帖子里说警察不应该的人应该去尝尝一种情况。就是有人要暴打你,而你只能用语言而不能用肢体让他停下来。如果你能成功,那您继续说警察处置过当。如果你也用武力保护自己,那请你闭嘴。
认真看了一遍文章以及上传的那个录像。
一个家庭的正当出行去大连金州走亲戚[就算是上访也是正当的,是公民的权利]警察有啥权利不永许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正当出行上车呢?!徐纯合被警察一枪打死,一家人算是都有了“归宿”,不用说比一家人靠老太太乞讨为生要好。
这段视频似乎在故意抹黑徐纯合,推母,抛女,抢棍等凸显他行为的恶劣,让大众信服的依据应该是众多视频监控的多角度录像。民警警告没警告,谁也不知道,反正录像没声音,更何况不完整。一开始民警能轻松一只手控制徐某,居然发展到连自己的警棍都保不住,不可思议,也不足信!
“危急情况下,民警取出佩枪,对徐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持枪的手,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开枪将徐击中。”==这段话也耐人寻味,徐某击打手而不是头部,证明不是要对方的命,口头警告只要有录像按理总能从口型推断吧。就算民警是正义的行为,那么多人的候车大厅居然没有一个人挺身而出相助,连保安都不帮忙,不知这是警察的悲哀,还是共和国的悲哀!
怨就怨徐是农民是老百姓是穷人,一个民富分化严重的社会穷人是没有啥尊严的[要不正当的出行为啥会被阻止呢]。看完整个主题文章包括回帖,感觉警察是恼羞成怒才起杀心致人死地的。
真正法治民主的社会不知何时能实现。呵呵,有时候倒是希望生活在人手一枪的社会,没准忍无可忍时还能赚一个。
就事论事,我觉得徐不值得同情.有一个细节:他已经中枪倒下了,他母亲拿起警棍在他背上猛击,这很能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