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5-5-15 20:59

我尊重一切正义举措,包括维护国家、社会、人民的利益,鄙视一切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特别是欺视弱势群体行为,你乃体制中人,你的言行有许多让我。。的方面。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5-5-15 21:00

SKY2 发表于 2015-5-15 20:42
没有什么比剥夺一个人生命更严肃的事情,贪官几千万尚不至死,何况一个寻衅滋事的醉汉?一个上有老下有小 ...

“即便是威胁到民警自身的生命,那也是防卫过当,失去理性的醉汉面对手枪对峙,怎么可能不迎面相向?”
说真的,槽点太多,我都不知道从哪儿下嘴好了。
就说说这两点吧。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威胁到任何人的生命的时候,都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难道我威胁到你的生命,你不是用一切手段制止我的危害,而是先要考虑怎么保全我的生命?您是哈尔滨佛学院简称哈佛毕业的吗?
既然失去理性了,既然迎面相向了,这时候警察应该把枪拱手相让吗,还是转身落荒而逃,甚至还可以摸出个电话打110?从法律意义上讲,《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 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如果说警察错了,先改法律。
最后就是醉酒了。下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来先生,先做个酒精测试,看看你是不是醉酒失去理智了,是的话我们就把枪给你玩啊。来吹气。。深呼吸。。吹气。。。。。我自动脑补了这个和谐的场面。。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5-5-15 21:43

本帖最后由 小天狼星 于 2015-5-15 21:48 编辑

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5-5-15 20:59
我尊重一切正义举措,包括维护国家、社会、人民的利益,鄙视一切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特别是欺视弱势群体行为 ...
我想问问您,当徐纯合举起自己女儿的时候,公平吗?公正吗?还是徐纯合的女儿在欺负徐纯合?
这位老师,也许我是学理科的,我所思考的,表述的来自我理性的生活经验和事实基础,我不会去写出很多感性的东西,如上有什么什么老母,下有什么什么婴儿。我所知道的是作为一个男人,首先让上有所养,其次让下有所依,中间,尊重社会秩序,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人身安全和权力,努力让生活过好。这才是一个男儿应该做的。我不去评论徐纯合为何壮年却让老母携子上街乞讨,但是就凭他推母抛女,我觉得这个人品性有问题,老师您同意吗?
其次,他攻击警察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已经到达了使用暴力手段让他停止侵害的地步,(这里我再说一次,手枪不可能在这种情况做到精确瞄准射击);这点你又同意吗?
弱势群体具有天然的正义性吗?弱势群体是否任何所作所为就是可以的?都是允许的?都是不会被法律所制裁,不会被国家暴力机关所镇压的?
毛泽东同志对部分弱势群体有个很贴切的称谓,流氓无产者。所引用的书籍文字,望先生细读。部分摘录如下: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事实上,贫农领袖中,从前有些确是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中央局版第11页第5行)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党>他们缺乏建设性,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在参加革命以后,就又成为革命队伍中流寇主义和无政府思想的来源。
认真领会毛泽东同志的一些精神对您看社会看人,特别是看弱势群体还是很有帮助的
------------------------------顺便您依然没有向我说明白对于摔小孩,我说的禽兽不如被您侮辱是怎么回事,当然您一再强调自己尊重一切正义的举措,或者是鄙视不公平的现象,亦或者是鄙视欺负弱势群体,更说自己“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但是您依然没有向我解释对我的侮辱是怎么回事。
我觉得作为一个教师,除了基本的传道授业以外,言行合一是否更为重要。
哦对了,您还说我的言行让你。。。。。,言论上面解释过了,就是我是学理科的那段。不知道我的什么行为又让您感到.....了呢?请先生赐教。
当然先生您在这里帖子里开始就对我个人的侮辱,如果还没个合理的解释,我真的觉得您的言行.....了。
顺便问一句,先生,您的工资是不是县财政发的啊?

SKY2 发表于 2015-5-15 21:46

本帖最后由 SKY2 于 2015-5-15 21:49 编辑

...........

SKY2 发表于 2015-5-15 21:46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5-5-15 21:00
“即便是威胁到民警自身的生命,那也是防卫过当,失去理性的醉汉面对手枪对峙,怎么可能不迎面相向?”
...

我说的即便危及到民警生命,事实是醉汉拿着警棍危及到民警生命了吗?“威胁到任何人生命的时候,都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好果断,一个醉汉持警棍抢劫,你就杀了他,你可以问问律师这算并不算防卫过当。
至于你说的条例,民警没有过错的地方?第四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造成人员伤亡了吗?第六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了吗?(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可以使用武器;醉汉抢到警棍就危及民警生命了吗?民警对自己的警棍看管不力,怎么不负责任?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5-5-15 21:51

本帖最后由 小天狼星 于 2015-5-15 21:57 编辑

SKY2 发表于 2015-5-15 21:46
我说的即便危及到民警生命,事实是醉汉拿着警棍危及到民警生命了吗?“威胁到任何人生命的时候,都不存在 ...
就回您一句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您说您拿警棍抢劫我,我杀了你负不负责任?
对不起,我刚自己的看完,不得不多回您一句。
您说警察对自己警棍看管不力要负责任。好吧,那是人家抢去的好吧。已经是袭警了。要这么说,被强奸的女的是不是因为自己穿的少要负责任?被劫杀的男的是不是因为自己钱多要负责任?
都怪他们没有保护好自己。

SKY2 发表于 2015-5-15 22:01

本帖最后由 SKY2 于 2015-5-15 22:04 编辑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5-5-15 21:51
就回您一句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 ...
现在来刑法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拿着警棍朝你打去,你就开枪?是不是超过必要限度?
对了,我的警棍哪来的?醉汉手中事先没有武器。你是民警,是不是以后每次执勤的时候,都可以对警棍拿不住?然后借歹徒有警棍之名,一枪击之?如果你出勤每次都这么干的话,恭喜你,你可以杀好多人了。 如果你掉是枪怎么办?我怀疑你作为民警的职业素质。

SKY2 发表于 2015-5-15 22:07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5-5-15 21:51
就回您一句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 ...

你拿女人被强奸做例子,我也是醉了,看不出有什么相似的逻辑。 明明是醉汉抢到了民警自己都没保管好的警棍,在自己意识不清或者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就丧失了自己的生命,可叹。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5-5-15 22:09

SKY2 发表于 2015-5-15 22:01
现在来刑法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拿着警棍朝你打去,你就开枪 ...

这个概念换的好快,前面刚说是抢劫。白字黑字写的吧,怎么下面说成用警棍向我打来。喂,抢劫呢抢劫呢,用警棍向我打来就是抢劫啊?抢劫都哭死了。
还是那句话,键盘上说说好容易。如果按你这种说法,警察配个警棍就天下无敌了,警棍在手天下我有是吗?要枪干嘛?
所以还是前面说的,这次事件的武力是逐渐升级的,如果徐纯合开始不拦乘客,警察不会去扣住他,如果他不去踢门,警察不会拿警棍,如果他不去抢警棍,警察不会去掏枪,如果他看到警察掏枪了能停止袭警,警察不会开枪。
可惜没有这么多如果。话说一个正常人没事去抢警棍,抢了警棍,警察掏出枪了还扑上去。您是看了多少抗日神剧啊?话又说回来,一个警察,警棍被抢了,拿了枪还被人打一顿,然后再被抢了枪,那么综合上面正常人的做法。您觉得是警察拿枪对您正常人威胁大还是歹徒拿枪对您正常人威胁大?
话说您怎么老是站在又抢警棍又打警察又抢枪的人那个位置去看问题呢?我觉得很奇怪

香茗散人 发表于 2015-5-16 00:43

本帖最后由 香茗散人 于 2015-5-16 01:03 编辑

大家看了 拼接的视频,虽然都是精心编排的 从徐纯合买票 吃饭 进站 阻拦被制服, 释放 找茬挨打砸小孩夺棍 纠缠一直到 game over, 糟点太多,无赖太无赖, 警察太拖泥带水。

总结一下,正方版主的意思是:庆安醉汉徐纯合 本身无赖畜生不如 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警察英勇无畏 当场击毙犯罪合情合法~
   反方: 本来可以把事情处理在前端,惹事不听劝阻 可制服并抓走;为何一定要使矛盾不断升级,最终拔枪击毙, 且 此人虽有阻拦其他旅客进站 但并无恐怖行迹,射(诱)杀会让正常公民感觉自身安全堪忧。

         我觉得大家说的都有道理,此案暴漏出我们警察安保人员懒政问题和霸道作风; 我懒得看具体处理时间,开始这个视频中警察隔着栏杆就把犯罪制服 让其他旅客正常进站,觉得就很扯;感觉完全是敷衍了事,而不是执行公务。 后来无赖不知好歹跑去执勤室闹事,实际情况也不明了   后来看到的是两人纠缠在一起。(其他就没有警察或者保安了吗 或者在作壁上观)
      生活中警察每次出场 首先都耀武扬威,不服就是棍棒交加,那反抗就是袭警 击毙有理。 如果警察第一次出场,徐纯合还稍有理智的时候,把他控制(视频看到 so easy)甚至带到警务室做笔录 审问沟通,也不至于出现后面的事情,   如果错过第一场,那第二次人家上门找茬了,为神马还在纠缠不清,这时候应该果断拿下(一个不行 大家一起上啊 又不丑对吧),搞得两个大男人在众人围观下掐架 谁输了都很没有面子, 不把对方放到就不是纯爷们!
       小时候经常听到一些很温馨的话语:有困难,找警察。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警察是一个很神圣的职业。为人民服务!
       长大后 东西被偷了,找警察立案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后来一般有些小困难也不再麻烦警察了, 本人最多捡到过100块 也没有给警察;
    再后来看新闻 看电视,有人上访 警察出来了,有人上街,警察出来了,有人拆房子,警察出来了。 还有东莞扫黄 当地的警方都不能通知的,因为是他       们罩着的,才发现警察不仅仅是为人民服务的。 还为人民政府和人民币服务。
             上面这一段可能会得罪很多辛苦在一线的执勤民警, 还请你们原谅, 我只是说出了大部分人的心声,当然我也相信警队中大部分都是好人,好警察,我也非常希望 将来我的小孩,仍然相信一句话:有困难 找警察叔叔。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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