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林 发表于 2013-9-18 17:50

天下 发表于 2013-9-15 16:00
在太湖应该经常性的安排交警上路宣传法律法规,比如说在龙山电影院和邮局门口的转盘上,行人不走斑马线而围 ...

有人听吗?不出事不知交通安全的重要。

休、绽放 发表于 2013-9-18 18:27

看到骑电动车的比开汽车的恐怖

释然 发表于 2013-9-18 19:31

匮鏃夜場戰隊 发表于 2013-9-15 09:06
电动车还是德清牌照的,也不晓得是哪滴吖

小池的吖,家里还有老奶奶,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怜啊。

╰︽無︶銘︽╯ 发表于 2013-9-18 19:57

希望这一些血的教训能提醒大家,以后开车、骑车、行走都要注意、小心再小心,遵守交通规则!!

欧阳林 发表于 2013-9-18 19:59

郭飞宇 发表于 2013-9-15 12:31
人民路这样的繁华地段,都能撞死人,还是货车!该管管开车的

什么逻辑?不论哪里,只要有车就会有车祸。重要的是从思想上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13-9-19 20:08

人民路现在是不允许大货进入的。

太湖人在省城 发表于 2013-9-19 21:37

   违章、醉酒驾车等于----马路杀手---和故意杀人有什么大的区别?
横冲直闯的行人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跟自杀(送死)区别也不是很大!
话不是很好听,可值得深思!

网上的家 发表于 2013-9-20 09:19

安全行车 文明驾驶

彼得 发表于 2013-9-21 07:14

混混撞了混混找谁负责?

愚人 发表于 2013-9-21 07:31

在合肥就听说了此事,是原小池东畈村高庙组的,肇事车好像是亳州的。家里父母就这一个孩子,小时候相对 来说比较娇气,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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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又见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