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画爱 发表于 2012-5-30 08:52

手段残忍,罪有应得

来之不易 发表于 2012-5-30 08:55

罪犯怎么杀人,再用同样的法子处死他,先捅几刀,再浇汽油烧,注射真是便宜他了。

正在缓冲 发表于 2012-5-30 09:19

这是为名除害

在水伊人 发表于 2012-5-30 12:46

罪犯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个人认为枪决比注射方式来得更有震慑力。这种极刑才能让那些有犯罪萌芽的人打消犯罪念头,就是要吓破他们的胆!用注射的方式便宜了一些不法分子

鸣不平 发表于 2012-5-31 06:13

要多杀。太湖的小痞子太多了。

蓝调 发表于 2012-5-31 21:12

便宜他了……

海_静 发表于 2012-5-31 15:03

应该先游街后再执行死刑!

海_静 发表于 2012-5-31 15:04

应该先游街后再执行死刑!

心动的理由 发表于 2012-5-31 15:15

该杀的。。。。

一生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31 16:55

多行不义必毙!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我县第一次以注射方式对罪犯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