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可是有编制的,怕什么,只要照发工资不开除,想怎么的就怎么的,就算死人了也不过大家说一顿,他们回复一下就是了,人家铁饭碗是你们随便砸的了的啊!要不信,换一种体制,不搞什么编制,不好好干的就开除滚蛋,看他们还敢不敢上班在电脑上打金币,偷菜
本帖最后由 在水伊人 于 2012-3-14 19:59 编辑
许多家属不配合医疗鉴定的原因是:认为医疗纠纷案的专业性很强,对于打医疗官司的老百姓来说,举证非常有难度。
其实患者家属不必担心,因为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及其《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患者在举证时,只要证明就医后发生损害的事实,并提供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有过错的初步证据,就可以认定为完成举证。而医院对于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不存在因过关系,有没有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杨柳岸 发表于 2012-3-13 1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走司法途径是唯一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支持杨柳岸的观点,同时建议按照“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起诉。
正义之士 发表于 2012-3-13 08: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怎么能在网上说这样不负责任的话?你亲眼目睹吗?请你以后了解了实事真相以后再说话!这个小孩因发烧 ...
你就是医院的托 呵呵 无聊不无聊 烦不烦 我吃饱了撑着了不行啊
真是搞笑 孩子父母对孩子都无所谓,还找医院。
虽然医院存在一些问题 网友们指出来了但愿医院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衷心的希望医院能把改正的措施公布于众也希望网友们不要对白衣天使的不满扩大化 更不要仇恨白衣天使 否则讨论的没有任何意义 受害的还是病人
本帖最后由 忙忙碌碌 于 2012-3-15 08:53 编辑
浏览了所有帖子,非常非常不认同楼主把“医院比做公厕、把医生说成畜生”这些话,我想这样肮脏的话不是一般人能说出来的,你把父老乡亲的生命看成什么了,人家去看身体、去治病、去救命你说是去公厕,我的天,亏你说得出来。希望阳光能照进你的心。
人的一生,谁也不能保证不生病,不进医院,所以真的不必说这些脏话,去伤人。
本帖最后由 红盾卫士 于 2012-3-15 22:24 编辑
千里风网友 咬上偶了 哈哈偶的意思没人不知到 简单点就是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博览群书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本帖最后由 千里风 于 2012-3-15 22:54 编辑
红盾卫士 发表于 2012-3-15 22:23 http://bbs.thhome.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千里风网友 咬上偶了 哈哈偶的意思没人不知到 简单点就是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博览群书 增强自 ...
我觉得你有点说偏理哦
照片不敢看第二次,孩子的眼都没闭上,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