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信鸽

[原创]谁让朴老躺那么大的一块地?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5-4-11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列转帖(三)

来源:http://szbbs.soufun.com/post/1641_6495043_6495043.htm

关注我们的家园(续)——塘朗山有人毁绿修墓群

塘朗山有人毁绿修墓群
--------------------------------------------------------------------------------


    2004年12月25日  04:42    深圳特区报  


近日不断有桃源村的居民向本报投诉,称在已经规划为郊野公园的塘朗山上有人在大规模造墓群。而主管该部门的负责人则称此处为骸骨深埋绿化地,目前正在修挡土墙维护,并将在此处植上绿被,并非在建墓地。附近爬山的市民则对主管部门的解释表示怀疑。

“墓群”已成规模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市民投诉的地点采访。沿着塘朗山山路往上走,在接近山顶的地方,记者发现了市民所说的“墓群”。

市民所称的“墓群”已经有了一定规模。在这块山坡上,大约3000平方米的施工范围内,已经依坡而建用红砖砌成5道1.5米高左右的砖墙,墙与墙之间留有2米左右的台阶。每道砖墙大约10米到20米不等,每道墙上留有10到20个不等的方形孔,从外观上看,方形孔恰好有墓碑大小。

十名工人正在施工,现场忙忙碌碌,记者向其中一名工人询问是否在建景点,工人回答说是在建坟墓。记者指着墙上的方形孔问工人,这个孔是用来干什么的,工人拿起方形孔下面一块写有名字的砖头对记者说:“放墓碑用的,下面埋有这个人的骸骨。”

记者看到,在施工区域入口处竖着一块公告牌,牌子上面所列的条款是“南山区深埋绿化地管理公约”。落款表明公告牌竖立的时间是2004年10月。该牌子表明,此处是“新屋村深埋绿化地”,管理责任人为郑女士。

声称“是建挡土墙”

记者在桃源街道办珠光居委会见到了责任人郑女士,郑女士还是珠光居委会的主任。郑女士称,此处不是在建“墓群”,而是在建挡土墙。

郑女士解释,2001年9月在进行殡葬改革时,经过南山区民政部门(现改名为社会事务科)的同意之后,这块区域划为新屋村的骸骨深埋绿化地,但是由于当时资金不足,没有对这里进行维护。一个月前,经过筹备之后,此处开始建挡土墙进行维护。

郑女士说,建挡土墙之前,他们曾向桃源街道办城管办公室、塘朗山郊野公园筹备办公室打过口头报告,并且得到同意。记者向郑索要两个部门主管人的电话时,郑又称是新屋村的村长向这两个部门“口头报告”的。

记者在桃源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公室见到了城管科李科长,李科长则称:“塘朗山这一块是属于市城管部门和塘朗山筹备办公室管理的。”经过多次联系,记者联系到郑女士所说的另一个部门———塘朗山郊野公园筹备办公室的一名曹姓主任。曹主任告诉记者,在上山施工之前,新屋村的村长确实向他口头报告过。他解释说,由于此处是深埋绿化带,并且坡土比较高,日积月累,上面的泥土很容易流失,拜祭也不方便,考虑到他们的难处,容许他们上山进行施工。

电话中,曹主任也称没有相关的报批手续。

“建挡土墙”说法牵强

然而,有市民认为相关部门称在此建挡土墙的说法非常牵强。

虽然没有破坏周围的树木,但这个挡土墙施工现场足有3000平方米,建在塘朗山非常显眼的地方,从山脚就可以望见施工现场。有市民质疑,仅在此处建挡土墙,而附近其他它方没有建挡土墙,并且挡土墙建有一米多高,几十米长,规模大,已经破坏了周围的景观,这还算是挡土墙吗?并且,塘朗山即将开放,成为市民另一个休闲去处,建立这样规模的挡土墙不需要有关部门的规划和批准吗?

另外,按照山上的公告牌“南山区深埋绿化地管理公约”第二条规定:“禁止在深埋绿化地乱埋乱葬、重立墓碑或做任何标记。”有市民质疑:“如果说这里是在建挡土墙,为什么在挡土墙上面留有类似放墓碑的孔?”对责任人郑女士的解释,有市民认为这是相关部门在推诿责任。


作者:实习生叶志卫本报记者韩少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4-11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列转帖(四)

来源: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19/20010514/464187.html

重庆惊现活墓:副厅级干部另投200万造豪宅
人没死,就修墓,有人称之为阴宅、活墓或生基。国家级贫困区县黔江,有一尊活墓,见过的人都说豪华气派,从规模到做工堪称“极品”。

    重庆惊现“极品”活墓

    墓地位于重庆黔江石家区渗坝乡,这座“极品”活墓墓地有两处,山上山下相距约500米,占地约1亩。山上是男墓,山下是女墓,每个墓都有两墓穴,右边墓穴已埋有尸体,分别是活墓主人的已故父母;紧挨着的是活墓主人及其夫人的墓穴,前面有块“福”字碑。墓地由墓穴、天井坝、围墙、海坝、绿化带、堡坎、专设电线、地下管网和公路等组成。进活墓,得先进气势恢宏的朝门。“遐远合乾坤,巍峨同日月”,是朝门上的楹联。朝门上两只空心石花瓶为整石雕刻,瓶身图案精美细腻。

    最为考究的是墓碑、天井坝和围墙。墓碑高约2米,大青石制作,平整如镜,碑冠刻满麒麟、蝙蝠、龙凤等图案。双面碑文清秀遒劲,文法考究。记者在已埋尸体的男墓正面碑文看到,死者冯佑忠,为其建墓的是“嗣男冯文超,媳傅永光”,即死者的儿子和儿媳。天井坝即坟墓前的坝子,拼合的每块石板一般大,缝隙吻合,拼合成“万”字。邓相慧解释乃“万古”、“长久”的意思。

    活墓四周有塔柏、桂花和万年青组成的绿化带,墓前有地下管网和堡坎,堡坎下堆积着厚达几寸的鞭炮碎末,坟墓上面架有电线。徐天品是活墓的包工头之一,说起“统领”十几个工人修建如此浩大的“工程”,他满脸自豪。徐说,整个生基从1998年元月开始修建,历时3年,是他这辈子修建的三百多座生基中最豪华的。徐负责围墙,带领16个石匠日夜奋战两年,用去1900个工,石匠工资就近6万元。后来又修天井坝,工资3万多元,两扇朝门工钱6000元。

    墓主竟是副厅级干部

    据了解,该活墓的主人冯经理,在重庆烟草部门当干部。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提供的资料显示:冯文超,男,1943年生,高中文化,现任重庆市烟草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副厅级),担任现职前系黔江烟草专卖局局长、党组书记、黔江烟草分公司经理。渗坝乡距黔江县城70公里,是黔江最偏僻的乡之一,几十幢房子组成一个乡场,大多是破败不堪的吊角楼,街面遍地泥泞。乡党委书记冯百练称,全乡3900人,人均收入1000多元。

    市民质问修墓巨资何来

    “作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怎能违反党纪大修活墓?”市民对市烟草公司副总经理冯文超耗资数十万元修建“极品”坟墓事件表示愤怒,要求彻底追查。西南政法大学3个法学研究生认为,冯文超的行为不仅仅是违纪和从事迷信的问题,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土地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他们对冯文超修活墓的资金来源表示怀疑:一个企业领导干部,哪来如此巨资?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查一查。

    “活墓事件背后可能有腐败!”重庆市精神文明办一位干部说,冯文超大兴土木修建“极品”活墓,已超出是否遵循“厚养薄葬”的文明丧葬风气范围,其实质已敲响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警钟: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机制已经刻不容缓。一个副厅级领导干部竟违法占用土地,大肆修建“活棺材”,崇尚所谓的“风水”,已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重庆天生路居民陈水亮为冯文超的活墓算了一笔账:常规情况下,冯文超的工资收入永远不可能剩余几十万元。如果没有其它来源,他不可能一次性抛出几十万元,修建出让人瞠目结舌的活墓。冯文超的老家、黔江县石家区渗坝乡中心校的一位班主任说,她为冯文超修活墓而伤心。几十万巨资,相当于几个乡村教师一辈子不吃不喝的积蓄!这个自称有近20年教龄的教师请记者向有关部门转达她的希望,查清冯文超一掷千金背后的“慷慨”。

    重庆纪委表示将严肃查处

    得知“极品”活墓现黔江后,重庆市纪委有关负责人郑重表态:立即调查,摸清情况,严肃处理。市纪委办公室主任胡能兵称,关于“极品”活墓的文章见报后,引起市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市纪委立即责成市企业纪工委调查处理,并向市纪委汇报结果。市企业纪工委书记张再坤、副书记樊勇称,他们看到相关报道后极为震惊,立即召开了纪工委领导碰头会,决定立即派人前往黔江调查。

    中纪委关注重庆“活墓事件”

    重庆烟草公司副厅级干部冯文超建“极品”坟墓事件,引起中纪委高度重视,并要求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市烟草专卖局也表示密切配合纪委调查处理,绝不护短。中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监察部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监察局局长葛祥久希望重庆纪检部门认真调查,严肃处理,一定要有个结果。

    12日中午,葛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得知烟草行业干部修建豪华坟墓一事大为震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不允许党员干部有这种行为,他已责成重庆市企业纪工委调查处理此事。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烟草公司总经理张官金说,他看到“极品”活墓报道后非常震惊,立即召集有关负责人就此作了研究和部署。冯文超作为单位党组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大兴土木打造豪华坟墓,是错误的。张官金表示,待冯文超出差回来,他将以党组书记的名义找冯文超谈话,冯必须向党组织如实说明情况。市烟草专卖局将积极配合纪委调查处理此事,决不护短。据悉,重庆市纪委调查组将赶赴黔江,展开实地调查。活墓主人还有“豪宅”

    另据最新消息一副厅级干部修建豪坟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震惊,黔江读者打来热线电话,称那座“豪坟”与一幢豪宅的建造者均出自冯氏一家。5月12日,记者再赴黔江采访。

    记者来到渗坝乡场。见场上鲜见水泥楼房,不到200米的街道十分简陋。街道两边多数居民房是破坏不堪的老式木板房。乡场的末端,在一排低矮、破旧的民房中,赫然耸立着一幢豪华建筑。房屋造价加上室内外装修花费近200万元。这就是冯文超的豪宅。

    豪宅共有5层。屋顶是红色的琉璃瓦。样式新颖、气派。每层楼从下往上,错落有致层层回廊环绕,顶楼有“观景阁”,每层楼的玻璃挑梁处,挂着漂亮的大红灯笼。豪宅的墙面大部分贴着上等瓷砖,侧面一面墙是用高档蓝色幕墙装饰,在光照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豪宅前面是一块近60平方米的大石坝,石板经过石茱细细打磨过,摸上去手感光滑舒服。石坝四周是威严的院墙,一块块尺寸大小一模一样,打磨得滑溜溜的石条垒成艺术的镂空形状,据为冯家修豪坟的徐师傅称,院墙也是他带人修成的,“冯经理要求很高,他现场监工,要求院墙的条石必须一模一样。”院墙上面,铸就着做工精美、样式别致的钢铁花栏杆,紧靠院墙内,摆放着若干盆景,其中不乏名贵品种。据乡政府一位负责人称,前不久,冯家刚运回来的一盆名贵“桫椤树”,就价值1300元。院墙入口两边,竖立着两盏高大的黑色高档路灯。在二楼辟了专门的“休闲坝”,四周缀满五颜六色的装饰,三面彩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旗杆是不锈钢柱。该层楼的栏杆雕栏玉砌,全部用仿真汉白玉高档石材。苦于无法进入内部一睹里面格局,记者只好透过厚重的玻璃墙往里看,看到地面和楼梯间好似用花岗石地板铺成。

    乡场上一位姓周的妇女无意中对记者谈起冯家修豪宅的情形,连连惊叹“这一辈子没有见过恁气派的房子,修房子时好多人哦……”她说,作为乡邻,她从未进去参观过,只听说“里面豪华得不得了,整屋楼铺地毯,每间房装空调。”

    渗坝乡党委书记冯白栋说,该房屋1999年底动工修建,前后修了近1年时间。

    另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冯家豪宅修建时,阵势大得很,好多人都去帮工。修房的高档材料全部从黔江,乃至重庆等地拉来,听说装修师傅还是从重庆及其它大城市请来的。渗坝乡上一位邓姓居民在介绍冯家豪宅时,半是羡慕半是自豪地说,这幢房子在黔江绝无仅有,就是在重庆,也是够得上档次的。清塘村一位姓谢的面粉加工老板在对“豪宅”的评价时,只说了一句话:“当官的随便都比我们有钱!”邻里日子艰难与豪宅比邻的群众,其生活状况又如何呢?

    记者在实地采访中发现,与豪宅同处一排的清塘村一组的谢正奎家,虽与豪宅仅一溪之隔,但情形却是两重天。谢宅有20多年的历史了,两间石房已呈倾斜之势,而堂屋至今仍是空房一座,连门与墙都没有,更别说装修。谢家一张木床已看不出本来颜色,蚊帐下坠,衣被混乱地堆放在床上,谢正奎说:“我一出门便可以看那个房子(指豪宅),我曾经去过,确实好!”根据介绍,谢正奎去年总共收入600块钱。收的稻谷也仅1500斤,一家三口吃饭都还困难。

    与谢正奎相邻而居的是他三哥谢正德和其父谢朝义一家,父子俩相依为命,同居一室,厨房内除了简单的碗筷别无他物。

    谢朝义向记者出示他的《黔江县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卡》,其中,“服务记录”一项完全空白,根据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比例,特困病人医病自己需承担60%的费用,谢说:“10块钱我还交6块钱,交不起。”“我生病只有自己上山找草药吃。”记者进渗坝中心校邓江川老师的家时,遇到了“尴尬”,等他收拾了好一阵子后,记者才走进他那间不足10平方米的“客厅”。

    交谈中,记者了解到邓老师与妻子陈老师同执教于中心校,两人月工资总共不足1000元,二人还要交400余块的进修费,孩子才几个月大,急需营养,采访要结束时邓老师一句话牢牢地刻在记者心中:“我每周16节课,一个月才500块钱,难啊!”(朱强章 张双山)

《华商报》 2001年5月14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4-11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列转帖(五)

来源:ttp://www.yesky.com/NewsChannel/72902018968059904/20000707/92093.shtml


网上墓地如何寄相思

7/7/2000 0:0:0· ·刘佳··北京青年报


  生时,我们看得见自己的肉体,看得见它如何成长、衰老,最后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同时不免为先逝者萦回。死时,由于那物质不灭的定律,注定我们要变成某几种物质、以某种形式栖身于天地之间某处。

  中国有古语:入土为安。多年来,以完整的尸身安葬于土地之中,是人们对于“身后之事”的最大心愿。但毕竟,生者不能为逝者无限制地出让地球上有限的资源。土地被侵占,种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受到影响,于是,后代的人们需要改变。这种改变关乎先辈,关乎自身,更关乎子孙。

  从五十年代开始,火葬开始在我国提倡起来。尽管最后仍旧是埋入地下或葬于墓室,一样是“入土为安”,但它对于沿袭以久的传统观念来说仍旧是猛烈的冲击。几十年间,随着工作的艰难开展,现在,这种方式在全国已逐渐被接受,但新的问题也又逐渐出现了。

  火化遗体后,骨灰的处理以寄存于骨灰堂和修坟立碑为主要祭奠方式。人们意识到,修墓不但永久性地占用土地资源,而且还影响整体景观。城市整体规划确立了一个城市的发展目标,“厚养薄葬”的观念需要再次更新其内容。

  周恩来总理的骨灰撒向大海,曾使多少人泪落满襟。同时,人们对一种新的丧葬方式也有了新的认识。

  在沿海沿江一些城市,如武汉、广州等地,率先开展起骨灰撒海。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一些地区的居民不经过有关部门,即沿江将亲人火化后的骨灰抛洒入水。最近,有学者指出,这种任意的抛洒会造成环境污染。

  在逝者墓碑前可以选择献花、上香、点烛、烧纸钱等祭奠方式来进行悼念。

  当然,这些都是在网上这个虚拟空间中进行的,你不可能闻到菊花的清香,也不会见到香烛的火头一明一灭的悲戚。然而,“尽心焉足矣”,一位在网上为先逝的父母设立了墓室的朋友这样说。他每周末都会专门上网为父母献一束花。“他们生前喜爱养花,我每周末回家都会为花浇浇水,现在就用这种方式吧。”

  有的网友发表评论说,人不管生前名望多高,死后都是一样的,你受到多少尊敬,有多少亲戚朋友惦记着你,在网上能明明白白地显示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4-11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列转帖(六)

来源:http://club.learning.sohu.com/read-police-32227-0-9.html

主题:转帖:周总理的惊人之六无  
钟爱一生-1982 [woaikyantaify@sohu] 发表于01-05 21:10 [回复] [发留言] [送礼物]  




我是一名年轻的警察,在成长的岁月里我对新中国的开国总理有着无比的尊敬和爱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伟人,是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民族永远的守护神,我默默地在心里向周总理致以一个中国人最崇高的敬意!
周恩来诞辰一百零六年,他离开我们也已经26年。作为在这个世界上走了一遭的伟人,他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有形的东西,但是他的身影却时时在我们身边,以至许多人仍是一提总理双泪流,一谈国事就念总理。陆放翁诗:“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前一放翁”,是什么办法化作总理身千亿,人人面前有总理呢?难道世界上真的有什么灵魂的永恒?伟人之魂竟是可以这样地充盈天地,浸润万物吗?就像老僧悟,就如朱子格物,自从1976年1月国丧以来,我就常穷思默想这个费解的难题。20多年了,终于有一天我悟出了一个理:总理这时时处处的“有”,原来是因为他那许许多多的“无”,那些最不该,最让人想不到、受不了的“无”啊。
总理的一无是死不留灰
周恩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死后不留骨灰的人。当总理去世的时候,正是中国政治风云变幻的日子,林彪集团刚被粉碎,江青“四人帮”集团正自鸣得意,中国上空乌云压城,百姓肚里愁肠千结。1976年新年刚过,一个寒冷的早晨突然广播里传出了哀乐。人们噙着泪水,对着电视一遍遍地看着那个简陋的遗体告别仪式,突然江青那副可憎的面容出现了,她居然不脱帽鞠躬,许多电视机旁都发出了怒吼:江青脱掉帽子!过了几天,报上又公布了八宝山火化,并且根据总理遗嘱不留骨灰。许多人都不相信这个事实,一定是江青这个臭婆娘又在搞什么阴谋。直到多少年后,我们才清楚,这确实是总理遗愿。1月15日下午追悼会结束后,邓颖超就把家属召集到一起,说总理在十几年前就与她约定死后不留骨灰。灰入大地,可以肥田。当晚,邓颖超找来总理生前党小组的几个成员帮忙,一架农用飞机在北京如磐的夜色中冷清地起飞,飞临天津,这个总理少年时代生活和最早投身革命的地方,又沿着渤海湾飞临黄河入海口,将那一捧银白的灰粉化入海空,也许就是这一撒,总理的魂魄就永远充满人间,贯通天地。
但人们还是不能接受这一事实。多少年后还是有人提问,难道总理的骨灰就真的一点也没有留下吗?中国人和世界上大多数民族都习惯修墓土葬,这对生者来说,以备不时之念,对死者来说则希望还能长留人间。千百年来越有权的人就越下力气去做这件事。许多世界上著名的陵寝,中国的十叁陵,印度的泰姬陵,埃及的金字塔,还有一些埋葬神父的大教堂,我都看过。共产党是无神论,又是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当然不会为自己的身后事去费许多神。所以一解放,毛泽东就带头签名火葬,以节约耕地,但彻底如周恩来这样连骨灰都不留却还是第一次,你看一座八宝山上,还不就是存灰为记吗?历史上有多少名人,死后即使无尸人们也要为他修一个衣冠冢。老舍先生的追悼会上,骨灰盒里放的是一副眼镜 ,一支钢笔。纪念死者总得有个念物,有个引子啊。
没有灰,当然也谈不上埋灰之处,也就没有碑和墓,欲哭无泪,欲祭无碑,魂兮何在,无限哀思寄何处?中外文学史上有许多名篇都是碑文、墓志和在名人墓前的凭吊之作,有许多还发挥出炽热的情和永恒的理。如韩愈为柳宗元写的墓志痛呼:“士穷乃见节义”,如杜甫在诸葛亮祠中所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都成了千古名言。明代张博着名的《五人墓碑记》“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简直就是一篇正义对邪恶的宣言。就是空前伟大如马克思这样的人,死后也有一块墓地,恩格斯在他墓前的演说也选入马恩文选,成了国际共运的重要文献。马克思的形象也因这篇文章更加辉煌。为伟人修墓立碑已成中国文化的传统,中国百姓的习惯,你看明山秀水间,市井乡村里,还有那些州县府志的字里行间,有多少知名的,不知名的故人墓、碑、庙、祠、铭、志。于是人们难免生出一丝丝的猜测,有的说是总理英,见“四人帮”猖狂,政局反复,不愿身后有伍子胥鞭尸之事;有的说是总理节俭,不愿为自己的身后事再破费国家钱财,但我想,他主要的就是要求一个干净。生时鞠躬尽瘁,死后不留麻烦。他是一个只讲奉献,献完转身就走的人,不求什么纪念的回报和香火的馈饷。也许隐隐还有另一层意思。以他共产主义者的无私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忠君,他更不愿在身后出现什么“僭越”式的悼念,或因此又生出一些政治上的尴。果然,地球上第一个为周恩来修纪念碑的,并不是在中国,而是在日本。第一个纪念馆 也并不是建在北京,而是在他的家乡。日本的纪念碑是一块天然的石头,上面刻着他留学日本时的那首《雨中岚山》。1994年我去日本时曾专门到樱花丛中 去寻找过这块诗碑。我双手抚石,西望长安,不觉泪水涟涟。一个曾叫世界天翻地覆的英雄,一个为民族留下了一个共和国的总理,却连一点骨灰也没有留下, 这强烈的反差,让人一想,心里就有如坠落千丈似地空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4-1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列转贴(七)

来源:http://news.qq.com/a/20050416/000681.htm

梅岭国家森林公园是南昌市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园内绿树蔽天,秀色夺人。然而,万木丛中赫然矗起的一座豪华坟墓却严重破坏了山光树色的秀美与协调。这座豪冢从2002年即毁林动工,此后连年扩建,至今尚未完工。 新华社记者 胡锦武 摄


  新华网南昌4月16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胡锦武、周伟


  梅岭国家森林公园是南昌市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园内绿树蔽天,秀色夺人。然而,万木丛中赫然矗起的一座豪华坟墓却严重破坏了山光树色的秀美与协调。这座从2002年即毁林动工,此后连年扩建,至今尚未完工的豪冢,竟为江西一位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所建。因建墓人“身份”的特殊,在当地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按照举报人提供的地址,记者在梅岭国家森林公园内找到了这座仍在施工中的豪华坟墓。整个坟墓工程依山而建,自上而下由墓穴、4个平台及相连的石梯、直达山腰的一条专用简易公路组成。墓前大平台有300平方米之阔,两侧各有一尊石狮拱卫;平台顶端有两条各20余级阶梯、由雕花护栏护持的步道直通墓穴。坟墓周边,树木被砍伐过的痕迹宛然在目。从山脚往上看,这座坟墓在满眼新绿中十分扎眼,煞是“壮观”。


  “我们这辈子都没有修过这么好的坟墓,也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坟墓。”修墓现场正在忙碌的一位民工对记者说。他介绍,一层大平台尚未收尾,此外还要砌两边的水沟,整个工程预计在今年8月才能完工。


  这是一座由别处迁来的合葬墓。记者看到,墓碑上镌刻着“荣煌褚公偕德配赵冬香之墓”“先考卒于1979年8月,先妣卒于2000年5月”“儿媳徐桂芬”“公元2002年冬立”等字样。


  徐桂芬是江西煌上煌集团董事局主席。1993年,她创办了南昌煌上煌烤禽社,此后从一个面积不过二三十平方米的小店逐渐发展、扩张为以加工畜禽肉食品为主业的企业集团,在江西省内拥有130多家专卖(经销)店,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西安等大中城市都设有办事处或开发实体,并涉足房地产、餐饮娱乐等行业,总资产近3亿元。


  记者在现场调查时,正好遇到南昌市湾里区林业部门的3名工作人员前来查看坟墓毁林情况。他们告诉记者,在梅岭国家森林公园,不管是谁,都不能建坟,这座坟墓肯定是违规的。“但我们也没有办法。区林业部门的力量实在太小,查不动,根本无力阻止这一行为。”工作人员显得很无奈。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湾里区民政局局长黄晓阳。他说:“早在2003年,我们就上门给‘煌上煌’的徐总做工作,明确告知民政部门反对其占地毁林建墓,并要求其拆除,但遭到了拒绝。”对此,他们也同林业部门一样感到无奈:“在国家森林公园内修建豪华坟墓,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我们一直态度明确地反对这一做法,但人家根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


  黄晓阳介绍说,区民政部门发现这个豪华坟墓时,徐桂芬的公公和婆婆已经葬入了墓穴。当初规模并没有现在这么大,没想到建墓者每年都扩建一点,结果形成了坟墓越建越豪华的局面。


  截至记者发稿时,湾里区有关部门已经成立了调查组。但市民议论纷纷,认为连续三年施工都没人管得了,说明建墓者大有“来头”,最终很可能不了了之。一些市民认为,建豪华坟墓看似孝敬死者,其实是活人在显摆自己的地位、面子,是富人心态畸形膨胀的一种表现。他们问,谁才管得了如此肆无忌惮地破坏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的行为?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5年04月17日 10时20分56秒 编辑过][/COLOR][/ALIG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4-17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列转贴(八)

来源:http://news.qq.com/a/20050324/000057.htm

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大志村村南一座豪华墓地格外显眼。


  坟墓、墓碑均为汉白玉制成,坟前有一个人工湖,湖上有一座汉白玉桥,桥栏雕刻了精美的龙凤图、坟前石狮做工精细讲究,坟墓四周有铁丝网围着,由两位老人看守。这是大志村前村支书为其父母修的坟,占地18.12亩。


  对于1000多人口、平均每人只有3亩地的大志村,无论从场面还是面积上来说,这都是一个奢华的标志。


  而其背后,则是一个村子在“发展城乡经济”过程中,土地不断流失的标本。


  站在石料场后身,大志村村民白喜贵指着村东南角说:“那里原来是一片小树林,还有20来座村民的坟,现在是孙玖家的祖坟了。”


  有村民传言这座占地18余亩的坟地花费30多万,而孙玖自称花了八九万。


  豪华祖坟是这样建成的


  坟的修建者,前村支书孙玖说:“我这人就这样,做什么都要做好。”


  孙玖是1995年至2000年大志村的两任村支部书记、1998年的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


  2000年10月,孙玖主动向村委会提出辞职,现为沈阳市长城聚氨酯橡胶制品厂厂长,该厂原为村集体企业,1998年,在集体企业转制中,孙玖称其以十几万价格转到私人名下。


  据了解,早在2002年大志村就有村民就这块坟地上访,说孙玖利用职权修坟占地。“其实这是我花了12万从一个姓李的人手里买的,都有协议,当时区纪委的也来查了,我都说清了。”3月22日,几经周折,在大志村村路北侧,在孙玖的橡胶厂二楼的办公室,孙向记者讲起这座豪华墓地是如何建成的。


  “以前那片地有20多座坟,我爷爷奶奶、母亲的坟也在其中。”孙说,2000年,一个叫李晓伟的企业老板买下了这片地。


  “当时我答应人家把坟都迁走了,后来就把村民的坟都迁到村北了。”孙说,“当时我家坟没迁,因为我母亲是(19)97年过世的,我希望过了3周年再迁,李晓伟也同意了。到了2001年清明,我跟家里人说把坟迁走,但家里说,迁了坟怕风水不好了。我怕以后落埋怨,就决定把这片地买下来。我买了6亩,花了12万。都有协议的。”


  记者看到,在村里提供的李晓伟与大志村村委会签的合同书上写着:李租用村南A区二企处非耕地14亩,租用时间40年,租金共21万。


  在东陵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测绘队2003年9月24日测绘的数据是,孙玖家坟地所占面积为12088.97平方米(约合18.12亩)。孙玖说其余的地是他租的,每年给李100多元的租金。


  对于这座由汉白玉为主料的豪华墓将给其带来的麻烦,孙说他预料到了,但是他认为自己是合法买的地。孙说:“我这人就这样,做什么都要做好。”


  虽然如此,去年村里要求他交党费时他并没有交,“我说,我做的事不够党员的标准,所以不交了。”


  林地是这样变成荒地的


  现任村支书李祥玉说:“人家企业老板也懂法,林地要交的转让费比荒地多很多,如果是林地人家能来投资建厂吗?”


  孙玖家坟地所在地最初出租的目的是招商引资,这和紧挨着坟地北侧、原占地200余亩的林地作用是一样的。


  “这200多亩地都是杨树、刺槐……粗的直径有三四百厘米,我十几岁的时候村里栽的。”村民吴荣祥指着村南端一大片工厂建筑说。


  吴说的是10年前这片地的样子。现在,记者已很难将吴所说的杨树林与眼前钢筋水泥的石料厂、煤球厂等10余家企业联系在一起了。


  “占了集体林,我们村民也没得到一分钱的补偿。”吴气愤地说。“还有对面那片小别墅,那可是咱村民的耕地呀,100多亩。”另一位村民指着村口北侧的一片别墅区说,“我们村的林地和一些耕地都不明不白地被占用了,说是招商引资。”


  大志村有据可查的林地为213亩,现已彻底消失。村民在上访中,在有关部门也找不到213亩林地的砍伐证。


  据了解,大志村所有卖给企业的土地,价格都在每亩1万~1.5万,一般转让期在30~50年之间。“这个价格是极低的。”这是孙玖、现任村支书李祥玉的共识。


  包括200余亩林地上建起的工厂,记者在其10余份协议上看到的都是,转让“非耕地”或“荒地”。


  “村里也知道按林地转让会拿到更多钱,”李祥玉向记者解释为什么村里把林地变荒地转让,“人家企业老板也懂法,林地要交的转让费比荒地多很多,如果是林地人家能来投资建厂吗?企业都是希望买一块‘荒地’,最好连树根都看不见才好。”


  大志村最便宜的地是别墅区的120亩耕地,这片地是无偿转让的。当地村民称为“强占”。当时的村支书孙玖说:“无偿转让只是想吸引能人来村,把村子的经济带动起来。”


  失地换来这样的“繁荣”


  李祥玉承认,这种招商引资其实是一种虚假繁荣,就是一时的利,也谈不上什么可持续发展。


  李祥玉对毁林占地招商充满矛盾,“其实我们在这个位置上的村官哪个不想把村子建好?那片林地也不是经济林,没什么经济价值。如果不招商引资,你现在来大志村一进村看到的就是一片杨树林和一片包米地,可现在你看到的是一片工厂,这两者哪个显得村子发展得好?”


  李祥玉承认村招商引资的确占用了部分耕地和林地,但是这些企业也的确改善了农村面貌。他举了一个例子,“某石料场每年都义务给村小学提供校服等物资,这些一年就是3万元。”


  在企业与大志村所签的协议中,大多有这样一条:“乙方投资所建企业,无论盈亏,均与甲方无关。”


  对此李祥玉坦言,这种招商引资其实是一种虚假繁荣,“都是空的”,“村子把十几亩地转让给一个企业30年到50年不等,企业一次交十几万就完了,太廉价了。其实这就是一时的利,也谈不上什么可持续发展。但当时村财政太紧张,不弄点钱村委会就开不开门了。”


  李祥玉紧锁着眉头,“现在想来这样把地都廉价卖了的确不对,但是我们这儿的地都种包米,靠种包米村子怎么尽快发展?”


  村民的一笔经济账


  村民吴老五:“谁不知道这时多包点地种粮赚钱呀?现在我们每人才3亩地,想多包还有地吗?”


  村民吴老五不同意李祥玉的话,他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某食料加工厂2003年1月15日与大志村村委会协议,村里以每亩17000元的价格转让11亩地(协议中写非耕地,村民指证曾为耕地),出让期为48年,也就是说这每亩地48年才赚了17000元,如果是种玉米,按2004年的玉米价,每斤0.43元(比前一年低3分钱),大志村平均亩产量1000斤,每亩地就是430元的收入,48年就是20640元钱。


  “而且这钱是放在咱农民自己腰包里了啊!”吴激动地说,“这开会(‘两会’)不是说又要减农业税吗?谁不知道这时候多包点地种粮食赚钱呀?可是我们还有地可包吗?现在我们每人才3亩地,想多包还有地吗?”


  【记者手记】


  采访中,李祥玉用两个字形容占农民耕地、林地的现象:无奈。


  “头些年上级政府鼓励招商引资,对各村都下任务,当然也不是强制执行。可是谁都想自己主管的村子经济发展啊。”


  为了协调各方利益,把损失降到最小,非法占耕地5年的43座别墅还没得到最终的处理。


  东陵区一位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把别墅拍卖后补偿被占耕地的农民。


  该负责人说,“村子是没有权力转让村里任何土地的使用权的,特别是耕地。我们现在能做的是,加大力度巡查,一经发现严厉处理。”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曹雯雯 采写


  专家点评


  土地 农村和谐发展的前提


  沈阳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徐院长把这种靠卖耕地引资的发展叫做“饮鸩止渴”。


  “这种占耕地招商的现象不只是大志村的个别现象,而招商致使农村土地流失的根源就是经济利益的趋使。”


  “土地流失,首先导致的就是农民失地而失业,农民大多没什么技术,招商来的企业也不能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所以我觉得管好土地是农村和谐发展的前提。”


  “同时把土地管理纳入法制化也是保护土地的根本办法。现在耕地已经受法律保护,但是如何能让法律真正起到作用,就要使我们的村委会等机构变得透明起来,让我们的政府执法时严格起来。”徐院长强调,“如何协调农村发展与农民利益,建立一个科学、法制的管理机构十分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27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去过朴园,没资格说三道四.我觉得信鸽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太过于绝对,朴园可修,纪念朴老,发展旅游:但是规模不宜太大,以朴老的处事,我想绝对不是他想看到的.这是我的观点.
PS:  TO信鸽
     不要转载太多,知道为什么每人再在后面评论吗,烦.世界历史上那么多的名人在他们的故乡,乡亲人都有为纪念他而建址.要不会有今天这么多的文化遗产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27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一问这位先生?站在你爱乡爱国的立场上,对朴老公园,你又做何高见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27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一个不了解自己民族的历史和他的文化的人,是一种悲哀的话;那么我可以这样说,一个忘记了曾经养育了自己的或许贫穷落后的家乡的历史和文化的人,一个不足以了解自己家乡和父老乡亲现实需要的人,只是夸夸其谈,纸上谈兵,费尽口沫,确对父母之邦无所作为的人,本来就是一种背叛,一种忘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