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您说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我所在的学校,有一个男生,非常优秀。班级班长,学院的学生干部。
一天晚上,跟同学聚餐的时候起了口角,回到宿舍之后疯狂的从学校围栏翻过去,走向了河水中。
我的同专业两位水性很好的同学看到后果断下去,想把他拉回来。
这哥们最后一句话是,别过来我就是要死,你们过来你们也活不了。
就这样走了。
学校、派出所、学校所在居委会,包括水利部门都在明显位置标明,禁止下水。
敢问谁的责任?
从感情来说,痛心的不行,但是谁又该负责呢?是吵架的室友?是辅导员?是学校?还是河道管理部门?
我想并不是所有事情都需要有人负责,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其他个体无法为他的所作所为负责。
这就是那句很简单的话所说的 敢作敢当 当然这是一个朴素的价值观。
在法律上,责任是有比例的,所谓监管责任也是有极限的。不是所有出问题的情况都需要某一方付无限责任。
无论他是有错无错,他都付有限责任。也就是法院判决书中判决的经济赔偿金额或者其他的判决。
我的这位学弟的家长前前后后与学校斗了上十次,负责处理此事的学生处长后来提到,“我每一次与家长沟通,心都痛一次。但是我们又能做什么呢?他自己要下去,我们是学校不是监狱呀!”
这位同学的辅导员因为此事,离开了干了十几年的辅导员岗位,她是一位非常优秀的辅导员,但是任她如何优秀,她不能与同学同吃同住24小时无死角监管吧?
所以,悲剧就是悲剧,所有相关方都会受到无法磨灭的伤害,所谓弄清责任,只能加深这种感情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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