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乃豪也 于 2018-3-26 12:54 编辑
敬爱的各位太湖县父老乡亲你们好,我叫殷建豪,那个15年前在县图书馆游泳池摔成高位截瘫的小孩!现在应该叫小伙子了,今年已经满28了,整天开着电动轮椅在环城北路一带晃悠,偶尔也
跑跑远的地方的这个人!很多老网友大概要说了,你啊!。。。没错!又是我!这次又要来找向各位诉苦喊冤了,前两次的不公待遇在各位网友慷慨的各抒己见为我出谋划策下已经解决,在此深表
谢意!但这次的事对我的一生影响极大。实在是没办法了所以才要来这里诉说。
事情回到15年前,2003年7月23日下午,当年13岁的我跟同学买票进入图书馆所办游泳池,当时的图书馆售票员(检票员)没有因为我们是未成年且没有家属陪同的情况下阻止我们入馆,进入游
泳池大门后在如今的图书馆幼儿园一楼换衣间换完衣服进入泳池区,在进入泳池游了一会的我重新回到岸边准备跳水时,我不知道救生员是否有看见我,但没有阻止我,在我入水后在池底潜泳后突
然撞到异物导致浑身不听使唤,当时我很害怕,因为当时我还是清醒的,我还记得我在池底等了好久(因为我的水性很好,以前在池塘水库游泳都不用带护具),但是当时的情况对于一个13岁的小
孩来说沉在水底,心中的恐惧可想而知,可我的求生欲望促使我想到把泳池的水喝光来求生,也许有些人觉得可笑,可是我自己回想起来那股绝望的感觉我想哭,在水底我看水面浮现的太阳,意识
一点一点的模糊,没有人来救我,我只能看着太阳,终于,在最后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我知道我要死了,感觉身体被水压急剧的压缩,皮肤包着骨头,最后堕入黑暗,那一刻我才感觉到了舒服,死亡
就是这个感觉,我问过经历过死亡的人,是的,这就是死亡的感觉,最后的意识我想起了我妈妈做的黄豆炒肉,它被放在我家饭桌的正中央。当时在水里哭泣,多么渴望有人把我救上去,但我在池
底坚持到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也没等到救生员的出现。
事后在医院急救病房醒来才知道,是一位姓杨的姐姐下水时踩到了我才发现了我将我救起,可是从那一刻起,我落下了高位截瘫,到现在为止,我想,如果有选择像现在这样生,或者那一刻就那
样死去,我100%选择后者.......
什么叫高位截瘫,锁骨以下完全没有知觉,无法动弹,大小便无法控制,双手手臂只有内侧有知觉,双手手指动不了,15年了,上床下床我爸妈背我,尿湿床、裤子、轮椅、我爸妈给我洗,大便
弄身上、裤子上、床上、轮椅上、我爸妈给我擦,痉挛从来没有断过,一会不晃动甚至连呼吸都不能继续。
一开始两年,我吃饭喝水都做不了,我爸妈给我喂饭喂水,现在我可以自己夹着勺子吃饭了,从我13岁到我28岁,我的爸爸妈妈没有一天停止过照顾我,他们从满头黑发已经到了头发花白,我
的爸爸从一个年轻力壮的青年到现在背我背的腰痛到在地上爬的老人,可是他还是没有让我从他的背上掉下来爬着给我送上床,那一刻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的心在滴血,但我知道,哭出来没
有用,只会让他跟着难过。我的妈妈,在家排行老二,如果不是染发,恐怕早已满头花白,家中重活都是她干,还要伺候我擦洗,我一个一米八个子,150多斤的人趴在我妈一个只有一米5身材的女
人背上,脚还在地上拖,我的心何尝不是像针扎一样疼痛。他们都是快60岁的人了啊。所以,我还活着是为了什么?
一开始,我出事的第一个月还在医院急救病房里输着氧,输氧管从我脖子上切的口子直接插进喉咙里,图书馆就在跟我们打官司,我的爸爸一边照顾我,还要一边跟律师商讨案件问题还要到处筹
我的医药费,最后在当时身兼安徽省人大代表的图书馆馆长曾玉琴女士以及当时在太湖县赫赫有名的周朝友律师的合力下最终法院判决我,一个13岁的孩子担负70%的责任,他们图书馆游泳池负责
30%。在赔付了108000的费用后不再过问我的生活,这里面包括了残疾费,护理费,康复费,生活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而我家在一开始两年间对我进行的治疗以及康复后无力再承担后续治疗所
以放弃了康复,那30%也形同虚设,15年间也再无往来。
我肯定到死也不会接受这个判决,可无奈当时的社会环境,民不能与官斗这句话被体现的实实在在。但如今,在习主席的正确领导下社会公平被体现的越来越多,我要把我心中的冤屈说出来,
在社会大众面前交由广大民众来判决!希望得到各位的同情与帮助。我已经是终身残疾,没有恢复的机会,但我还有活下去的渴望,为了不再让自己承受不公平的对待,为了我今后的生活有个保障
,也为了我的父母不白发人送黑发人,也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要被体现。
2018年开始到3月19日,我已经三次到图书馆与图书馆正副馆长接触交谈,试图让图书馆担负起我今后的生活费用,因为我这个情况实在是没有劳动能力,即便是去要饭,一个人也照顾不了自己
,可是得到的馆长答复是说已经履行了应履行的责任,对我已经没有义务,也没有条件担负责任。你们可以出于好心,善心为残疾人捐款,出场地,出资为残疾人组织聚会,出去游玩,却拿法律法
规,制度来对一个你们亲手制造出来生活都无法自理的残疾人只不过想讨要一点生活费说不可以?我想说,制度,法律法规,是好东西!只不过被你们滥用了,成了一个你们不想负责却冠冕堂皇的
挡箭牌。
当然,请不要因为我说了这些就取消了这个平台,这个平台本身是个好东西!我们残疾人需要这么一个平台,只不过请现在,以后都不要把他拿来当作逃避责任的工具。
我家就住在环城北路汪洋组安置房,如果有想了解更多详情的可以留言问我,也可以来找我看看聊聊,我电话18225717748,我随时回复。
因为从13岁受伤后就没有接受过文化教育,文笔稚嫩,表达能力有限 还望各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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