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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htv

建议开《小村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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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有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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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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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建议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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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高山之颠2006-04-24 12:19发表的“”:
支持小村!
说说我自己经历的事:
上周带朋友去吃麦当劳,我找他们要发票,服务员说没有,我当时就把盘子掀了,最后还是110出面,当然是他乖乖的给了我发票,而且除我掀掉的还补了我们一人一份!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国家的税收,消费一定要发票————不管要不要报销!
这位朋友,你坚决维护自身的权益,值得肯定!但是,小村不赞成也坚决反对你所采取的方式!可以说,你争取权益,是合法的;但是,你所采取的维权方式肯定是超出了合法的范畴了!
希望我们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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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8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小村夜话2006-04-26 13:40发表的“”:

这位朋友,你坚决维护自身的权益,值得肯定!但是,小村不赞成也坚决反对你所采取的方式!可以说,你争取权益,是合法的;但是,你所采取的维权方式肯定是超出了合法的范畴了!
希望我们依法维权!

谢谢小村提醒,其实我们也不是闹事之流,只是那时那领班说了句很难听的话,气急了才做出那种举动,他说:“吃个快餐你也想报销啊?”,你想想,难道要发票就是要报销吗?况且他是个领班,能不生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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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湖人的维权意识还很淡簿,需要有更多的人成为号召者和引领着。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勇敢地站起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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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8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高山之颠2006-04-28 12:39发表的“”:


谢谢小村提醒,其实我们也不是闹事之流,只是那时那领班说了句很难听的话,气急了才做出那种举动,他说:“吃个快餐你也想报销啊?”,你想想,难道要发票就是要报销吗?况且他是个领班,能不生气吗?
是啊!令人气氛甚至看到悲哀的是,对于公交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当时车上许多女乘客竟然把我当成了没事找事的难缠之人!
   
依法维权任重道远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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