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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楼高山之颠于2006-04-24 12:19发表的“”:
支持小村!
说说我自己经历的事:
上周带朋友去吃麦当劳,我找他们要发票,服务员说没有,我当时就把盘子掀了,最后还是110出面,当然是他乖乖的给了我发票,而且除我掀掉的还补了我们一人一份!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国家的税收,消费一定要发票————不管要不要报销! 这位朋友,你坚决维护自身的权益,值得肯定!但是,小村不赞成也坚决反对你所采取的方式!可以说,你争取权益,是合法的;但是,你所采取的维权方式肯定是超出了合法的范畴了!
希望我们依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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