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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该管一管公交车的违法行为了!
今天早晨7:10分左右,我乘皖H61703号公交车赶到龙山宫宾馆采访。
上车后,我掏出一元钱买车票。等了几分钟后,见售票员没有给我车票的意思。我就提出要车票。谁知,售票员竟然问我:是报销吗?我说,不管我的车票是否报销,你都应该给车票。售票员很干脆地说,不是报销,就不给票!我又说,我掏钱,你给票,天经地义!我又问她:你知道,不给票,是侵犯了旅客的合法权益,是违法行为吗?售票员说,我不管,这是公司规定的。这时,司机也回过头说,就是公司老总规定的,你找我们公司说去。
遗憾的是,面对这种明显侵犯旅客权益的事情,当时车上有些女乘客竟然劝我算了!
最后在我一再坚持下,车到达龙山宫宾馆门口时,售票员才勉强给了我一张车票。车票存根号码是0385635。
为了证实售票员说的是否属实,刚好有辆公交车经过,一打听果然如此!
公交公司是招商引资企业,该企业进入太湖,为提升太湖城市形象,方便群众确实在一段时间内,做了些贡献。该企业进入太湖,也是县委县政府顺应太湖发展和造福群众的需要,解放思想,排除阻力而采取的重大改革举措。现在,企业在太湖基本奠定了一定的发展基础,太湖公交曾经成为我们的城市形象名片。然而,在企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该企业竟然采取这种做法,说明了企业法人法律意识淡薄,极大地侵害了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太湖的发展形象!
希望有关部门依法管一管这种不法行为!
这是我前几天发在政府论坛的稿件,其实今天我已经在“人在他乡”跟帖了,现在再跟一帖,就算“小村了望”开篇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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