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农夫山村有点田 于 2012-11-18 12:37 编辑
在隔壁的那间小黑屋里,哥呆了五天。那五天的日子,哥真的反而印象不是很深刻了。
呵,可能是前面挨打太让人难忘了吧。那五天哥就匍匐在小屋子里的一角落里,反正每天有人分两次丢进来两面包以及两碗水。哥甚至都没精力去想着结局怎么办?那顿电鞭真的让哥给伤了,嘿嘿,电鞭过后,居然就是万事莫过如此的豁然开朗,哥恨不得就此坐化了……
第五天的那个上午,小黑屋的门打开了,一个警察大哥进来提我出去。到外面的提讯室,在一份文件上让我签名,然后说:“你可以出去了”。
你们激动了吗?跟你们说哈,那时哥依然很木讷,很机械的走出长江公安分局的。
其实现在想想,哥那时真的可能就是一个十八岁少年猛的被人棒喝了一下,然后一下子找不着北了。所以哥当时很灰心绝望。这个,这个他娘的社会跟哥以前心里想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嘛。就那一顿电鞭,就让哥明白了:就咱这幅小身板,无法成为大侠的。
后来上海出了那位杨大侠,哥就只是深深的敬意了。我承认,哥不是那块料!
当我出现在分局的大门口,有人在接我。当哥一看,立马瞳孔一收,靠,小不点也在???
我的姥姥额!不带这样的吧?哥为了这小家伙,那顿电鞭挨的,结果是人家居然屁事没有比我先出来了???这,这叫什么事嘛?
哥我二说没说,直接走向小不点。哥心中那所有怒火与委屈必须要渲泄啊!说那时,那时也真快,哥一把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