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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信”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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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管理员为什么将‘举报信”这一帖子锁了起来?---这非常不利于家园论坛的发展,极大的会影响论坛的人气,让广大网民失去对你们的信任!慎思--莫非你也沦落成了为虎作伥的工具???!!!莫非---??关注中---  要知道发帖子的其他论坛有很多---
发表于 2011-7-10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的做法。
论坛不是张扬暴力和仇恨的地方。

点评

赞同  发表于 2011-7-11 14:52
柳下惠 客观中立的评论 我喜欢  发表于 2011-7-11 13:17
说的对,支持你!呵呵呵  发表于 2011-7-1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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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
本来想关注一下,某两个人跳出来那一副激动样子,搞的人好心烦!
没想到适得其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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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主:该贴子是我关闭回复的,关闭的同时也向原贴楼主说明了理由。原贴作者在家园论坛发布”举报信“一贴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由于是实名举报,本站也及时向县公安局报告了此事,县公安局也派员进行了回复,特别说明该案件已经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到此至少说明一点,楼主在网上发贴的目的已经达到,至于如何处理,我们都会进行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少数网友在回贴中就触及了这条红线。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对该贴进行关闭回复处理。

     如果如当事人所言属实的话,我支持人他采取合法的途径和方式讨还公道,我们也期待县公安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1-7-11 18:58
支持。  发表于 2011-7-11 14:55
支持  发表于 2011-7-1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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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冰 发表于 2011-7-11 00:57
回楼主:该贴子是我关闭回复的,关闭的同时也向原贴楼主说明了理由。原贴作者在家园论坛发布”举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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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冤就去公安局
何必把太湖搞的乌烟瘴气。
太湖家园网不是你用来发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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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举手支持
那篇帖马甲忒多了
还逮着谁攻击谁

点评

说的对,一路跟帖下来发觉有许多反常与过激的点评  发表于 2011-7-11 14:56
正如老大所说 已经立案调查 那就等结果 太多新注册的马甲 两个字 无语  发表于 2011-7-1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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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冰 发表于 2011-7-11 00:57
回楼主:该贴子是我关闭回复的,关闭的同时也向原贴楼主说明了理由。原贴作者在家园论坛发布”举 ...

       关闭是对的,喋喋不休的口水战让人很闹心,这里最终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发泄过后也该冷静下来寻求正当途径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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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太阳的勇气,
老大嘛,有时该很的时候就要恨一点,尤其是在些是非问题上,能把握住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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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锁了,锁了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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