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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伊芷 发表于 2011-6-29 19:21 
一、行为在于人,人在于管理,没有管理的行为就是放任自由;比如学生是读书的,在没有老师的指导、授业、 ...
支持周密律师的观点,管理与自觉是相辅相成的,靠交警日夜上路管理处罚,而老百姓没有安全意识,不自觉,交通事故不会下降的。
现在太湖公路数千公里(含村村通),十几万辆车,上十万驾驶员,交警大队几十个交警管得了吗?
对一些严重交通违章,交警罚款吧,大家又怨声载道。
但我以为,罚了一次款,就长了记性,下次再不会犯同样的错。
合肥是个大城市,交警有上千人,高架修的好,也天天堵路,天天有交通事故,莫得办法。
关键是自觉,自觉就和谐,自觉了,交警也罚不到款了,交警就下岗了,交警队就关门了。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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