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蝶衣

如此的供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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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3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家园小子


   
其实这个月我去交电费,还是没有抄表,工作小姐说可能是忘记了或是找不到我家,叫我和抄表的说哈,我彻底无语,我连抄表人都不认识,我找谁说去哦,我也懒得讲了,在卡里预存了点钱,随他们怎样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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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到论坛上来反映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所以我建议跟贴的网友应该在言语上支持楼主的诉求,而不是一味地牢 ...
太阳冰 发表于 2011-4-1 13:03



    理性回帖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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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这样,怎么叫电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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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真相帝,10个字啊1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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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供电所抄电,好像很多都是估抄,特别是偏远的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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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5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远山含黛


    既然做这行,就要负责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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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6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蝶衣


    电老虎,福利高,一年抵我们还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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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岳散人:安徽电力巧取豪夺的“车改”
2011年04月29日08:15东方网五岳散人我要评论(220) 字号:T|T
五岳散人 资深网络评论人士

安徽省电力公司算是个值得尊敬的地方。尊敬它的原因是因为,这些年里,它居然能够借着“车改”的名义,给整个系统中300多名副处级官员都配上了公务自驾车,而且从最初的低档车逐渐升级,到目前已经开始换成中档的帕萨特了。这轮换车的行动大概耗费了该电力公司三千多万元。说起来电费涨价真不是无缘无故的,与油价狂飙当中有天价茅台的成分性质相似。

但这个并非是该电力公司得到尊重的原因。最应该尊敬该公司的,是它那种拿着不是当理说的精神。按说这种“车改”,说白了就是一种给垄断机构当中那些亦官亦商的干部们谋福利,到得被曝光之后,居然成为某种先进的实验,而且据说是节约了费用。这个节约是怎么算出来的?该公司算账的方式很奇怪:每辆公务自驾车如果都有专职司机的话,成本就会很高,而这些车要是这些“副处类”以上自己开的话,这笔钱就算是节约下来了。

这就相当于说一个强盗在把别人抢劫精光之后,给了受害人一点儿打车的钱让他回家,然后他就算是盗亦有道,是个可以“感动中国”的人物了。问题是,强盗就是强盗,而借着“车改”变相利用“三公”消费为自己谋福利,居然还能虚拟出一个“节省了专职司机费”用这样的伪前提来论证自己行为的正当性,其脸皮厚度还是值得尊敬的。

一直以来,说到“三公”消费当中的公车,都有一个伪前提,即公务车是必须配备的。官方所有的管理以及改革都出自这样的一个前提。但这个前提存在吗?除了警务以及必须用车的部门,普通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什么必要由公共财政出钱来为他们配车?他们并不是每天都奔忙在各处调研、处理庶政,老百姓办点事儿往往需要到他们的衙门里才行,他们每天出行的最大距离也就是上下班。谁说他们就必须要有公务车来保证走这段路的舒适性?

公务车存在的前提只有一个:公务。其他情况就不能使用。但这个前提总是被模糊,总是被某些人偷换成公务车必须存在。只是管理方法花样翻新,一会儿是公车私用要缴费,一会儿是车补高于工资收入。安徽电力独创性地使用了公务自驾车的概念,利用这个名义把车发给个人使用,还承担用车的所有费用,算得上某种创举了。

哲学上有个命题是这样的:从一个假命题可以推出各种不靠谱的结论。没想到这事儿在实际生活里也可得到这么完美的证明。但这个必须让广大官员都坐上公务车的前提是哪里来的?为什么他们可以如此假设这样一个前提?

道理很简单,这个前提是他们自己提出的,而且不受监督与质疑地提出了。一个人掌握着给自己涨工资的权力,而且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他这么做的话,他会不会给自己涨工资,增加福利待遇?这人只要不是柳下惠,对这种诱惑就肯定会动心。所有的问题都可以归结到这里,这就是最根本的原因。

但这个原因并不复杂,相信很多人都明白其中猫腻。当一件事大家都知道不对在何处,而别人依然可以一意孤行、一帆风顺地把廉政都变成巧取豪夺的时候,这个原因也就不重要了,保证这个原因贯彻在社会生活中的那种力量,则成为了让人充满无力感的最大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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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滞纳金只有在电费产生并逾期缴费后才会收取,没抄表就没电度,那也就没滞纳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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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城的也是,两个多月没抄表,最后交电费时收人家滞纳金!绝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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