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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文化,历来重视治家养子之道,而其中精彩的家训、家教等儿童教育理论,即使用现代的文化观点看,也极含丰富的哲理及社会学、心理学和教育学诸方面的内容,值得今人借鉴之。
一、天下父母之座右铭
明代学者吕近溪在《小儿语》中说:“儿小任情娇惯,大来负了亲心,费尽千辛万苦,分明养个仇人”。此话可作为当父母者之座右铭,特别是即将为人父母者更要读之。天下父母皆对孩子有着美好的祝福和苦心的期待,极容易看得到,在某些亲子论坛上,对独苗苗之溢美之词和关爱之语,满目皆是。任职父母者,充满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殷之情,当然也在世间的常理之中,唯对孩子的疼爱方式和对孩子的期望值如何把持?年轻父母还当三思。
二、父母之表率原则
清初教育家陆世仪(江苏太仓人 1611-1672 明末清初大学者,为素质教育提倡之鼻祖)说:童蒙教育,“凡家庭之教最急。”此一“急”字,其实说出了早期家庭教育之特别意义。儿童成长中最先接触的人便是家长,父母持家主事之言行举止,对小儿之影响尤甚。儿童之学习首先来自模仿,往往在父母不知不觉的潜移默化中,孩儿也悄然开始了他们的人生课程。
儿童之道德观念和是非判断准则,在孩子或被表扬或被惩罚的家庭教育中受到极大的影响。陆世仪在其《小学类》举例说:“教子须是以身率先,每见人家子弟,父兄未尝著意督率,而规模动定,性情好尚,辄酷肖其父。”何故能如此?一言以蔽之:“皆身教为之也”。身教乃儿童之具体教科书,其较书本更为直接,效果更显著。因而陆世仪又说:教育儿童,齐家较择师更为重要。人生第一课上不好,“则虽有良师,化诲亦难”。
三、父母教育之“合力”行为
《颜氏家训》中说:“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由此,古人已经于对孩子的溺爱颇有微词了。还有句老话:子不教,父之过。其实,作为母亲,因其特定的家庭地位,特别是在社会日益进步的今天,对孩子的影响非常之大。常说严父慈母,这儿的慈母情、慈母心当然是指人类亲情的自然流露,问题是当慈母之爱变成了对孩子短处的袒护和纵容后,其恶果已被古往今来的无数悲剧所验证。
清人倪元坦之《家规》就谈到,孩子之过错常是父亲未能及时知晓而母亲已先知,此时,为母亲者应该及时给以孩子教诲而让其及时改正,切不能庇护和隐瞒!很多情况下,父教严于外而母教宽于内,父督于短而母纵于常,在这种父母合力不协的情况下,孩子极易养成不良习惯和恶劣品行。劝天下母亲,在如何对孩子施教上,多与夫君合作,切忌我行我素。
四、父母教育之规范
规范教育过程中之科学性和严肃性。陆世仪说,家长是儿童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家长必须具有“教养之方”。“当其知识乍开时,即戏教以打人骂人,及玩以声色玩好之具。此等气习,沁入心腑。人才何缘得成就?”当儿童在其呀呀学语之时,家长须对孩子施以规范的语言和形体教育。倘若家长以“戏教以打人骂人,及玩以声色玩好之具”为戏谑,逗着玩儿,殊不知,渐渐会给不明事理的孩子以不健康的影响。在家长不以为然,甚至觉得有趣的感觉中,孩子也会在日积月累中,逐渐丧失其是非判断的能力,同时也染上了难以褪掉的许多坏习惯,而后家长后悔晚矣!
一般说来,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规范的行为习惯,是将来孩子进入社会的一个基本前提,每一个家庭不一定都可以打造出栋梁之材,但是,起码能让孩子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应该是身为父母的一个基本的思想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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