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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登记女友拿出合同,若出轨需赔偿20W并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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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7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情契约”吓跑未婚夫


     杨欣欣,今年27岁,在长沙某保险公司任职,30岁的未婚夫张杰自己经营一家小公司。相恋2年后,两人约定在12月18日去民政局登记。18日早上,杨欣欣从衣柜的角落里拿出满满两张A4纸的37条婚前契约,递到张杰跟前,说签完这份协议才能去登记结婚。
  契约中用粗体字特别注明:“婚后男方有外遇,赔偿女方20万元放弃财产净身出户。”“吵架时男方必须无条件低头认错。”“夜不归宿男方必须缴纳1000元空床费。”此外还有,不允许手机联络不上,吵架需无条件低头认错等一系列婚后生活规定。
  杨欣欣把协议拿给张杰时,张杰摔门而去,两人不欢而散。18日中午,杨欣欣收到张杰的分手短信,“我们还是分手好了,不信任的婚姻没有意义。”

   一张婚前“爱情契约”把准老公给吓跑了,不知道楼里的各位同学在进围城前,有没有签过类似的“爱情契约”。签一张“爱情契约”可以让婚姻多一份保障吗?
发表于 2009-12-27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杰,你的,好样的!那姐们以为她是传说中的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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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楼主别哭了,我想把肩膀借你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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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有人会等候在你身旁的,要相信这个世界会有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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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站位,此时不抢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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