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吴一凡

诗赠白狐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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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胡国松律师 于 2009-10-11 11:56 编辑

回吴老先生:“捧“才”,乃余之道;捧“財”,于余所不为!答有所问。”


真是个古道热肠的好前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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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笔,欢迎新朋友
古石厂 发表于 2009-10-11 11:16



谢谢鼓励!还请多多关照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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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曾记初识小狐仙,
疑似嫦娥下九天。
岂知卿是文星客,
时来弄墨舞云烟。

呵呵……
锦心绣笔 发表于 2009-10-11 10:43

拐拐,热烈欢迎哈锦心绣笔!

夸张夸张!港滴我才是不好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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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拐拐,热烈欢迎哈锦心绣笔!

夸张夸张!港滴我才是不好意思吧~~~http://bbs.thx.gov.cn/images/emot/em225.gif" border="0">
白狐 发表于 2009-10-11 15:02



这个,写滴真噶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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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写滴真噶不错。
关松 发表于 2009-10-11 16:11


老弟莫笑我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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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美女真是讨人喜欢啊,问好白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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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美女真是讨人喜欢啊,问好白狐!
汪礼俊 发表于 2009-10-11 20:30

老太婆了,承蒙大家关爱!谢谢!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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