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芳花晓月

关于牛镇事件的处理结果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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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涩会,撒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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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3、7、9、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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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政府只会管制老实巴交的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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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阴暗面太多,愿有人为他们当家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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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待考证 不清楚 不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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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楼主贴中涉及当事人真实姓名实为不妥,所以隐去当事人姓名。

请楼主寻求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太湖家园管理 发表于 2009-7-6 00:21

未经核实的事情 管理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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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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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情况有待考察
建议楼主通过合理途径解决问题
还要提醒一下
法律和所谓的自由都是有层次性的
社会的阶级性和差异性总有一天会以真实的一面而被反射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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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芳华晓月 于 2009-7-6 16:00 编辑

感谢各位网友及版主支持的声音与顶贴,我们并没有不走合理的途径,我们已在牛镇医院做了伤情诊断,并在牛镇的派出所报案,因牛镇高中的“党员”——“王龙老师”在牛镇还是有身份的人,所以报案后我们认为没有得到足够地重视。我们已报太湖县公安局、太湖县教育局、安徽省教育厅。三方都答复:不要说打人了,仅是私闯民宅一件就够拘留15天了,再加上自己错在先还野蛮打伤当事人,天理何在,我在此发贴,就是希望引起更多媒体的重视,正规途径我们当然会走,也一定会得到合理地解决。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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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也教体育呀?我就纳闷了,太湖的老师咋那么爱打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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