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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该回一趟太湖,去一下西溪,核实一下具体情况(如果你对派出所做出的结论持怀疑态度的话),然后你再发言,否则你说得再多也是软弱无力的,套用你们律师的官话,官方结论明天就会下来的,我们拭目以待。我们俩人都不是当事人,也不是目击者,所谓各为其主,当然这里是事主,说得再多也没用。当然,你的有力证据是病例,其一,你拿不出来,当然这不是你的错。其二,到底伤到什么程度?当然这个只有看到病例才清楚,要知道,这二人发生肢体接触是肯定的,双方都有伤,我们王老师肩上的咬伤在派出所也是留有照片的。其三,谁先动手的问题,你们律师只管谁打了谁,该赔多少。可是我们民间还是讲究一个道理的,为什么打?谁先骂?谁先动手之类。常理,我们王老师多少还是有点涵养的,不会像你说的那样冲到人家去打人的,我当时的想法是,一定是你的当事人言语激怒了我们王老师,王老师忍耐不住冲动,揍了她,要知道王老师最近不顺,心情容易激动,这点可以理解,换我如果有人言语激怒我,也许我也会动手的。不过后来我与王老师通电话,他告诉我,是对方冷不丁先给他一个耳光,然后双方发生肢体接触的(当然这里具体什么情况,两边我都不敢苟同,还是等待明天的官方结论吧),要知道男的被女的打耳光????律师同志也许笑了:打耳光?证据呢?不说了 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