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余兴中

太湖人的真面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16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聚举国之力,把太湖的事情办好。

              特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1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你是一个称职的太湖人吗?人家至少思考了,反思了,剖析了不足,引起了共鸣。用‘面目’这个词,让我不禁想起你是不是个背后面目狰狞的人呢?
亮剑一号 发表于 2009-7-13 20:52

     这位小兄弟,我可以拍着胸脯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个称职的太湖人,因为我力所能及地为家乡做了我应该做的事!
     我最反感,有的兄弟,总以诋毁他人为能事,似乎这样才是更爱国、爱乡,这种人是不值得我们大费口水的!有那种功夫,我们为什么不去为自己所热爱的家乡做点实事呢?!在这里坐而论道,对家乡的发展而言,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论坛是个文明的地方,我们需要理智的争论,不要恶语相向、诋毁他人!
     另外,假如真如你所说,楼主真的思考了、反思了、剖析了,请问他反思了什么,又剖析了什么,拿出了什么实在的东西?引起了谁的共鸣?我并没有否定楼主真的具有爱乡之情怀,但是我不赞成楼主那样的“爱乡”之方式!
     我们热爱家乡,需要理智地热爱,首先需要理智地分析,作为每一个太湖人更需要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一定是要轰轰烈烈才是爱乡!维护好家庭的和谐、踏实坚守好自己的岗位、力所能及地为社会做点有益的事情,这些都是爱乡的具体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16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行动来爱家乡吧,说好听的谁都会,但不管用啊,咱不缺说教者,就缺实干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16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第一  整顿腐败社会风气才有用  但有谁会做吗  太湖黑得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42# 小村夜话 呵呵,看来你是一个很爱面子的人,不想揭自己的短,这点我很理解。但是,对于太湖的发展,我们也要实事求是,有什么说什么,这才是解放思想。对于你所说的,我有三点短答复:一、对于太湖的发展,我们必须要实事求是地分析情况,把问题找准,那样目标才更明确;二、要发展不是一两个人能做得到的事,必须要大家团结起来,要团结就必须要有人鼓与呼;三、对于发展的办法,我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那就是成立“太湖振兴会”,大家团结起来,从一点滴的小事做起来,之所以这样说,就是想要大家一起想办法,我一个人能改变太湖什么?更何况一介草民!但56万人加在一起,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16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45# 余兴中

从你的发言里,看出你有激情和抱负,只可惜你给人的感觉是没有投入过社会...
办什么如果靠半个什么会太湖就能发展起来,我愿意办100个..
问题是,这个会是干嘛的?怎么办?目标是什么?宗旨是什么?会员是哪些人?有什么义务和职责,会长怎么产生?会长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资金来源?场地安排?
你考虑过没有?
光靠说说办什么会,也算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46# 小天狼星 我说了,这些事不是我一个草民所能办很到的,要大家都行动起来,共同面对一切。我所说的什么会,只不过是一个团结的场地,一个共同做好太湖发展之事的落脚点罢了,至于你所说的那一切,要靠大家一起来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16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47# 余兴中
好了,你现在又把事情推的一干二净。
那么你说搞个什么振兴会,我还说搞个发展社。
我们两个先来争个高低再说,再来给太湖发展,行吗?
----------------------------------------------------
你这又算什么解决问题的态度呢?
自己本身提出的方法就一大堆问题,还期望解决太湖落后的问题....只怕按你的方法搞下去,太湖没有发展起来,就被你的什么会给拖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1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高婺远,定位不准确,这是太湖的特点。想做事的做不了,不想做的却占位。大别山偏偏跟人家搞什么工业大县。余先生空有抱负,却无力改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18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湖之痛,痛在一些人不以摘除贫困县的帽子为荣,反而耽心贫困县的帽子给摘了,国家的扶贫资金也就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