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独脚铜人

咩咩求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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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忘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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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铜人,哈哈哈,替你................。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明天继续关注!
流冰 发表于 2009-6-6 03:13

还有半截话何必港出雷,省得我就呢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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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咩,看来我两个要站在一条战线上,来个反“瞎掰”运动!
客越写越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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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咩咩命好苦哦!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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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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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咩,看来我两个要站在一条战线上,来个反“瞎掰”运动!
客越写越起劲!
雨琉璃 发表于 2009-6-6 08:33
温馨提示一下子:我是越有人反对,就越写的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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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也太有才了,
我是咩蜜,不得不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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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7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也太有才了,
我是咩蜜,不得不顶下~
小手冰凉 发表于 2009-6-7 08:55
感谢来顶!另:未经请示,即擅自引用大名二次,莫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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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篇具有相当水准的小小说,短小的篇幅居然极为逼真地刻画出五个人物,了了几笔,跃然纸上,没有深厚的文学功底,是不可能做到的.这篇小说我在烟雨红尘小说频道上也看到了,被列为重点推荐作品,决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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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8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29# 地远天遥 三,叫恩看看就行着,港许多做么事?东西好歹别人看得出雷,不用得炒,得样会起反作用.
走之前还到我嘎雷聚一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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