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深圳常年行乞的职业乞丐中,真正值得可怜的几乎不足3%.真正穷苦的人根本不怎么会乞讨,掏钱向职业乞丐“献爱心”的多是傻B;
2.深圳的乞丐月收入一般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有,在深圳买楼的有,身价一两百万的有;
3.常年在深圳华强北播放着曲子假装拉二胡的“老艺人”等高智商乞丐,一天的收入不亚于一般民工的月工资.希望大家告诉大家尽早提高自己的智商;
4.确实有无良人士将孤儿、弃婴等作为乞讨工具来满足自己发家致富的不正常欲望.希望大家多向政府提供证据和线索;
5.希望大家强烈呼吁有社会责任的媒体早日成立“专案俎”对“丐帮”进行深入调查和揭露,阻止此类极端丑恶现象继续延伸;
6.希望大家强烈呼吁政府尽快对职业乞丐进行立法管制,避免产生更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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