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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订师德规范 加入"保护学生安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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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订师德规范 加入\"保护学生安全\"内容


http://news.QQ.com  2008年09月03日05:57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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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逸梅)经过两个月的意见征集,昨天教育部要求下发修订完成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意见征集版相比,正式版增加了“关心学生健康”、“关心集体”等内容。



据了解,上一次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在1997年,距今已有11年。

正式版本和意见征集版在内容上区别不大,也是六条内容。在意见征集阶段因“范跑跑”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的“保护学生安全”的内容在正式版本中被采用。另外,在“关爱学生”一条里,经过讨论,还新增加了“关心学生健康”的内容;在“教学育人”一条里,新增“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在“为人师表”一条中,除了继续要求尊重家长外,还要求“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在“终身学习”中,增加了“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发表于 2008-9-3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关于
重新颁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国家教委 全国教育工会

教基〔1997〕13号


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1991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必要的修订,现予颁布,并就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始终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多年来,广大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岗位上辛勤育人,为祖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出了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爱校如家,精心育人,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的优秀教育工作者,赢得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但是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一些教师也存在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以罚代教,以教谋私的现象,以及热衷于“有偿家教”,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问题,甚至有个别教师道德败坏,违法乱纪,触犯刑律。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形象,社会舆论反映十分强烈,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势必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忽视。
  二、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强调指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当前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修订并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在新形势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道德素质水平,帮助教师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促使全体中小学教师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师贯彻《规范》情况列入教师的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考核。
  三、全面正确理解《规范》的内容
  《规范》体现了对中小学教师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最基本要求,核心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规范》的八条内容,是通过对教师在学校生活中经常涉及到的及防止出现的道德行为作出的规范,确定了每个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道德基本原则和应该作到的道德行为。《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贯彻时应注意“把它和教育法规的教育统一起来进行。
  四、贯彻《规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贯彻实施《规范》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和学校的领导要组织好学习宣讲工作,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2、贯彻实施《规范》是经常性的教育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评定办法。同时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中也要有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3、《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各地在贯彻《规范》中的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997年8月7日修订)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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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全文)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中国教育报》消息,有关部门日前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研究小组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消息说,今年5月,教育部师范司、《中国教育报》和《中国教师报》联合举办“教师职业精神”征文和大讨论活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引起社会广泛反响。
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用爱与责任,证明了人民教师的伟大师魂,在全社会赢得了高度赞誉,也引发了对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深入思考和广泛讨论。此次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教师共同的行为准则,需要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完善和共同遵守,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欢迎全国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宝贵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在7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通过信函邮寄至《中国教师报》编辑部;也可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
www.jyb.cn)和《中国教师报》网站(www.chinateacher.com.cn)直接下载调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我们将从来信和网上反馈表中随机抽取100名参与者,赠送一份纪念品。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师报》编辑部,李茂(收);请在信封上注明“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字样。邮政编码:100082。电子邮件:zgjsblm@126.com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本文来源:中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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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4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志存高远”-------哈哈,远不到哪里去。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高考是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都说应该这样,但是很难。
其他,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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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5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具体一点好,许多条款不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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