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家园小道报

发屋如此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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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标题我就猜想到应该讲的是这个“最高发院”
呵呵,那人真会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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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门上挂一毛巾
不卫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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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个牛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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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的有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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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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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看出动了一番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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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楼王育明于2008-08-30 09:25发表的:
有滴意思,就是不小得手艺么样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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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5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店名太离谱 “最高发院”当招牌是否合法
2004年10月19日08时30分??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最高发院”被摘牌取缔

  近日,在西安市西桃园村内,有家刚开业的理发店的招牌特别扎眼,叫“最高发院”。在这个村里,不管是开小吃店的老板娘,还是外来租房客,都知其方位。顺着大家所指的方向,记者很快就找到了“最高发院”。

  白底的宽幅门头,“最高发院”4个黑字分外醒目。为了表明自己的行业,“发”字还特意换了字体。推门进店,5个小伙子热情地迎了上来,询问是吹还是剪。记者说明来意后,老板略带得意地说:“那可是我花了半个小时才想出来的!”据老板介绍,理发店一开张就在周围传开了。但也有人认为,这店名太离谱。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该店因没有申办营业执照,昨日下午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工商所取缔,“最高发院”的“响亮”门头也被拆除了。无独有偶,在西安市,有一家浴场巨大的招牌竟然是“棕楠海”。而一家不起眼的发屋居然起名叫“发新社”。

企业起怪名 法规不容
创新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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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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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7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创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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